书城玄幻奇幻三生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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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生石相关(下)

<我不是你的宝贝>

每件事发生前都有它的预兆.

我的戒指不见了.

丢东西于我本是一件极平常的事情.我是个大咧咧惯了的女人,可这次不同,这一次,丢失的是我的结婚戒指.

<刑事侦缉档案>里的武俏君不见了戒指,芊芊便回来了.他失去了徐飞.

我颓然的坐在沙发里,脊背发凉.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室内的颜色已经深的不能再深.不知什么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我竟忘记了开灯.

我是一个自由摄影师,在进入自由职业前已经小有名气.上个月刚刚举办了一次还算成功的展览.有一个一心等着要娶我的男友.这样的一切对于一个已经近30的单身女人而言,应该已经算是完满.我也常常问自己,就算是现在让我一下子挂了,也应该没什么遗憾了吧.可人生往往是这样,幸福与否永远只有自己才真正清楚.完美永远只能是看在别人的眼里.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曾听一个师兄说过,生活就像脚上的拖鞋,式样是给别人看的,而舒不舒服就只有自己才知道.

我一直记得他的每一句话.

我是一个容易寂寞的女人.尤其是在喧嚣的繁华里.总是笑着笑着就会突然的悲哀起来.我喜欢旅行,喜欢满世界的跑,跑到每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从来不会去同一个地方两次,除了我生活着的这个城市.我喜欢新鲜的事物,可又太容易对一件事物失去新鲜感,所以我从不在同一个地方过多的停留.我害怕那种新鲜过后铺天盖地而来的失望.那是我能想到的这世上最为悲哀的事情.

我是个典型的悲观主义者.

我记得师兄曾不止一次的说过,他是一个悲观的乐观主义者,他说他总是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而同时又会无法控制的感到无奈和悲哀.

他的话,我总是很清晰的记着.

我一直一个人住,唯一的朋友是牙牙.

牙牙是我的狗.小小的,瞪着圆圆亮亮的眼睛,就那么惹人怜爱的蜷在我的脚边.我喜欢坐在凉台的阳光里抬起她小小的爪子,让自己的头和她的快乐的顶在一起,喜欢抱着她将她柔软的毛发梳理的一丝不乱,喜欢在我打开门的时候看她撒欢一样扑在我的怀里.

可是从前,我一点也不喜欢动物,甚至是讨厌.我讨厌任何有生命的东西.

我不交男友,因为感情于我是种负担.我没有特别亲昵的朋友,因为习惯了人与人之间保持一种安全的距离.我宁愿维持生活的孤独.

我是个孤独而独立的个体.

可是这样的我却爱上了牙牙这个美丽的小东西.

我一直清楚的记得那个黄昏.太阳懒懒的挂在天边,照在行人的脸上,仿佛镶了一个个金黄的框.

我拉高衣领,手抄在风衣的口袋里,有些庸懒地散着步.我说过我是个喜欢新鲜的人,可不知为何,我爱这个城市,不管走多远,最终都会回到这里.我喜欢穿过一条条又窄又乱的小巷子,听阿公阿婆闲闲地用难懂的方言交谈.这里没有北京的古朴,没有杭州的雅致,却散发着她独到的韵味.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发现了牙牙.她瞪着一双无辜的眼睛,两只小爪子搭在卖狗的小贩那有些脏的筐沿上,一瞬不瞬的望着我.

我的心猛的一颤,记忆一下子就回到了多少年前的那个夏天,我远远地看见,草地上的师兄逗着一只白色的小狗,满脸孩子般的灿烂.

我愣在那里,无法动弹.

我折回已经走过去的步子,蹲在那只小筐边.

之后,她成了我的牙牙.

师兄说狗是最可爱的动物,尤其是这样一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东西.

师兄的声音总是带点南方方言的尾音,仿如琴音般悠扬.时隔多年再想起来,我的心依然会不由自主的轻颤.

牙牙显然是感染了我的不安,蜷在角落里小心翼翼的瞪着我,安静的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

幽幽的音乐响起,有人打我的手机.是显.

听说,你要结婚了......

是.

......恭喜你了......

谢谢.

然后便是长长的沉默.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是个不善于表达的人.

我办了移民,下个月去加拿大,去---魁北克--------

我的心一颤.

那杂志社那边-----

已经辞了,交接手续都办的差不多了.

哦...

我想,我大概不能参加你的婚礼了.

没关系.

恭喜你.

你说过了.

哦,那----再见----

然后嘟的一声,通话结束.

关掉电话,我愣在那里半天缓不劲来.显会走是我早就已经料到的.很久以前他美国的父母已经想让他过去他们身边了.只是因为我的缘故,他一直都不曾走.然而,我没想到他竟然不是去美国,而是选择了加拿大,选择去魁北克.

记得从前我曾经对显说过,如果将来有一天我可以舍得离开这个城市了,我就移民去加拿大,去魁北克.因为那里的冬天有大雪,而且不会有家乡的北方有那么多的人.我生在北方的一个冬天的下午,据说那天也下着大雪,雪花飘飘扬扬的遮住了整片大地.我就在这样一片洁白中皱着眉头来到这个世界.

显是我的前男友.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个长发飘飘的滑板少年.那年他二十三,我二十五.

毕业后我放弃了一切机会留在了这个城市,只为了心底的一份执着.师兄曾在这座城市里生活过.他生在这个城市,最后选择了离开.而我为了他爱上了这座城市,选择留下来.

很多东西都是这样,爱与不爱往往只为那样一点点的也许微不足道的理由.每个黄昏,我都会骑上单车在这座美丽的校园里环绕,一圈一圈,然后想象多少年前他走过这里的情景.

那天,我绕到教五门前的花园广场,黄昏的阳光柔柔的洒在我的背上,我停下来,一脚支撑着地面,静静的看风景.然后我看到了显,一只滑板在他的脚下熟练的变着美丽的花样.

显一身哈味十足,倒扣的帽子拢住了淡淡的长发,一种酷酷的美.

多少年前,当我也是一名大学生的时候,我也是这样喜欢玩酷,喜欢标榜自己的与众不同.此刻想起来,那仿佛已是几个世纪以前.

他显然注意到了我,于是动作更加夸张滑到我的面前.

嗨,会吗?

我笑.

要不要一起玩?

我依然笑,静静地摇头.我早已经过了玩这个的年龄.二十五岁已不是当年拖着旱冰鞋到处乱跑的小女生.

他望着我有些愣怔,脸竟有些红.

会脸红的另类男生,心里一定充满了阳光.

师兄的笑容总是很阳光的.

我笑着悠然离开.不经意的回头,那少年竟还在站在那里,长发在风里飞,仿佛当年的师兄.我举起手,用力的挥了挥.

如果当年我能够有勇气微笑着对师兄挥挥手,是不是会是另一种结果?可是生活没有假设.

于是,时间久了,照片黄了,师兄也便成了我的历史,在心底一点点的模糊起来.只是会一直记得他的灿烂的笑容.

师兄的笑容总是很灿烂.

后来,显成了我的男友.

显说,那天望着裹满了阳光的我一脚撑着地面停在那里,突然间觉得这个女孩好可爱.

可爱?这两个字居然是在当我已不再属于女孩的时候从一个大孩子的口中说出来.二十五岁,被称为女孩,还是可爱的女孩,我竟有些呆.

这么多年来,从没有人说过我可爱.

可爱是属于那些灿烂的小姑娘的,我从来就没有小姑娘的时候,所以我不可爱.但我喜欢显这么说.

泪突然滑了下来.

显有些慌,抱着我手足无措.

没有什么,只是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人说我可爱.我流着泪,笑的很傻.

师兄,我已经可以可爱,真的,你听到了吗?我是真的在改变.你看到了吗?你还能看到吗?

扑在一个人的怀里,心里却想着另一张脸.

和显在一起两年.两年来,我不停的问自己,我爱他吗?爱,不爱,不爱,爱......我找不出答案.

我喜欢漂亮男人.显漂亮.

我喜欢有激情的男人.显有激情.

我喜欢酷酷的男人.显够酷.

显几乎无可挑剔.

可是喜欢不等于爱.这个道理两年后我才明白.

我应该爱显.可是爱本没有应该不应该.爱只是让你为之震撼的那么一个瞬间,而瞬间即是永远.就像我爱师兄,一爱就是八年.

两年后,我和显平静地分手.那一年,他二十五,我二十七.他已不是当年长发飘飘的少年.

有些东西就是这样,不是什么都可以想忘记就可以彻底遗忘.

可我还是决定嫁了,决定结婚,这个我以为我一辈子都不会做出的决定.

信誓旦旦的叫着这辈子都不结婚的时候我十五岁.毕竟是小孩子,那时侯以为什么事情只要决定了,只要坚持,就再也不会改变.人生哪有给自己画出一条白线来沿着它走的呢?改变往往只在那一瞬间,没有人可以知道明天.

每当我骑着单车绕过师兄当年宿舍门前的草坪,都仿佛看到师兄抱着他的豆豆,笑着回头对我说,莫兰,你不是我的宝贝,它才是我的宝贝.

回忆里的阳光很温柔,很美,师兄的眼底闪着晶亮的光.

可是,师兄,你是我的宝贝,就算你早已离开.

我是个我行我素的人.可是为了师兄,我不停的在改变.我是个不喜欢停留在一个地方的人,可我停留在了这个城市.

我真的在改变.我甚至可以嫁人,可以结婚.师兄,你看到了吗?

可是我丢失了结婚戒指.

宣说没关系,戒指丢了可以再买,关键是你的心没有丢.

我的心一阵隐隐的疼.

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宣抱着我,怀抱温暖而宁静.

也许我的心真的丢失了.在师兄离我而去的那一刻,我遗失了师兄,顺手把心也扔到了风里.

师兄离开前,他的牙牙走失在人群里.师兄说牙牙丢了,还有可能再找回来,就算是找不回来,还可以再换另一个牙牙.可是心若丢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八年,抗战都已打完,可我的心却还是无法找回来.

终于,我说,对不起,宣.

<刑事侦缉档案>里的武俏君丢失了戒指,她失去了徐飞,而我,迷失了我自己.

宣说的对,戒指不见了可以再去买.在整场故事里,关键不是戒指,而是我的心.

爱并不能改变什么,就像显不能改变我,宣不能留下我,我无法改变师兄的离开.

也许你说的对,师兄,我不是你的宝贝,我不过是你风中的一滴眼泪.

一九九五年,师兄死于血癌.

那年,他二十三,我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