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将军家可真够费心的,女儿嫁一乞丐,还给另外办一套住房,还是山间别墅。
可能他家只王冰烟一个女儿。
房子很漂亮,搬到二十一世纪,没有一千万是肯定搞不定的。
超级豪宅。
王冰烟感慨,独生子女就是好啊!
王将出动了所有的侍女装扮新房,很快就搞成贾宝玉结婚时那种富丽堂皇的样子。
问题来了,新郎不见了。
难道他还不愿意吗?真是奇了怪了。
找啊!
侍女们找遍了王府,没找着。
出去找,也没找着。
一群废物。
本小姐亲自出马。
勾栏,应该不会去,据娘讲,没给他零用钱,他也没有去账房支钱的权利,也没跟人借过钱。那些个姑娘肯定和小姐一样行情,没钱肯定NO的。
去赌场,也不可能,没钱拿什么赌啊!
会去哪儿呢?这个该死的臭要饭的。结过婚,你就瞧好吧!
那话怎么说:我拿什么整死你,我的爱人。
街拐角有一个人散着长发蹒跚而过,看起来不过二十岁左右。脸上全是尘土,看不到脸面,但身形依旧可以判别他的身份。
那个人正走向一个富家子弟:“这位爷行行好,给口吃的吧!我死了娘子,死了孩子,我很惨的。”
声音很熟悉。
林之洛,这个该死的东西,狗改不了那个,他要饭来了。
败柳相公不上墙。
王冰烟怒气冲天的走到林之洛面前,想一脚踢翻他手中的钱碗。哪知林之洛轻轻一闪,躲过了。
“林之洛,你怎么不去死。”王冰烟叉着腰,像泼妇似的大喊道。
林之洛并不理会,自顾向那些衣作讲究的人讨要银两。
“林之洛,你别给我丢人现眼了。”王冰烟吼道。
“我这也是自食其力,没什么好丢人的。”
还敢还嘴,真是反了,王冰烟冲上前去,想狂抠她,哪知林之洛反手一转,王冰烟没有防备,像八爪鱼一样躺在地上。
路人哄笑。
脸丢光光。
“爹,我不要嫁这个臭要饭的,我不要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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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章一乐:别人看我是荒谬,我看自己是绝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