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兴安野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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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女猎人与那只老母熊(1)

那天傍晚,大伙儿把金四爷背回来,女儿金凤就大放了悲声。“爹呀,全怨我哟!我,我咋就这么不中用呢!是我耽误害了您啊!”19岁那年,金凤随父亲出猎。女儿身麻烦事自然就多,她落在后面,褪下裤子,刚垫上了卫生纸,“大蒙古”和大黑也因故逗留了一步,那只棕熊,就突然地蹿了出来,把金四爷扑倒了,等金凤收拾完毕,领狗冲了上去,狗熊早已逃之天天无影无踪了。弥留之际,四爷断断续续地嘱咐女儿:“……爹,不行了!凤儿!你听话……千万、千万……别,别再猎熊啊!”金凤咬牙跺脚,噙着眼泪,狠狠地说道:“爹放心吧,俺,记住了。咱金家放它一码,忍了!这杀父之仇,俺不再报了,还不行吗!”“就你这性格,我……不放心啊!”我是金家的女婿,比金凤大着两岁,但事事处处,都得听着老婆的调谴和摆弄。

叫打狗不敢轰鸡,包括上了床,习惯了,也喜欢。从内心来说,愿意听从老娘们的。“精神呢,你白姓穆了,看看人家历史上哪个穆桂英……下去吧!没用,能把人来急死!就知道睡,睡,睡!”金凤出围,往回背野猪肉,就能充分发挥出了我穆纯憨的特长。百十来斤,抬脚七八十里地,翻山越岭,从不知道累,是一种什么滋味。金凤不无得意,嘻嘻笑道:“瞧俺们家骆驼一天不干活,不爬山,就能闲出病来!”我喜欢读书,没事的时候,最喜欢读的还是老舍先生的那部成名作——《骆驼祥子》,金凤称我老穆,再不就是老憨,但不管是老穆还是老憨,中国的那个祥子,似乎就是穆纯憨的真实写照。只不过一个是在旧社会,一个是在新中国:祥子在古老的北平,而我在茫茫林海,连绵起伏的小兴安岭。金凤呢,父亲的排行也是老四。

不比那个刘四善良多少,半辈子跟山牲口打交道,善良了,行吗?但金凤绝对不是虎妞,虑妞是老,丑,厉害。而金凤刚相反,年轻,漂亮,柔中有刚,刚烈不屈。不喜欢打扮,却像夏季草甸子中野百合,争芳斗艳,芳香扑鼻。言语行动,总给人一种只争朝夕,勃勃生机的感觉。尽管结婚半年,不太利索的身板,已有了四个月的身孕。跟老母熊再次的邂逅相遇,是在岳父死后的第二年春天,阳春四月,乍暖还寒,百里林海,阴坡处,还是冰雪履盖。狗熊,不管是棕熊还是黑熊,熬过了漫长的寒冬,多数的已经出仓,在林中的大树下面,领儿携女,不是嬉戏玩耍,就是爬到树上去登高远望。这期间,森林中阳光灿烂,气温适宜,不冷不热还没有蚊子小咬的缠叮,相比之下,它们的心情,也就特好。即使走碰了头,也仅仅是吓你一跳,对人对物,都是特别地善良。狗咬,群犬齐吼,地动山摇般地“汪汪汪,汪汪汪!”我和金凤,刚从摩天岭后堵翻了过来。

又是个大丰收,尽管猪比狗还瘦,但数量上却占有了绝对的优势。被大黑哄起了一个猪群,七八十头,懵头转向,最近的那头,金凤没有动枪,而是拔出匕首,“嗖”就抛了过去。它在耳朵后面,跑出去没有半里地远,就一个趔趄栽了下去。匕首出手的同时,双筒猎枪,均是独弹,只要眼睛盯住了,目标就肯定不能失去。“咕咚!咕咚!”两枪又是两头。然后跪在地上,比变戏法还快,剥皮剔骨,头蹄杂碎犒劳了犬们,后鞴、里脊,前腿绊子四块鲜红的瘦肉,就装进了我的行囊。

我们家一日三餐、炒、炖、蒸、拌、煮,小盆大碗,无处不是猪肉。纯天然,肉丝比家养的粗,但吃到嘴里,是越嚼越香。远路无轻载,尽管我是骆驼,骆驼,也有累趴下的时候,更何况,新婚不久,每天夜晚,都得耕田犁地。别看已经有了四个月的身孕,金凤的要求,却屡屡不能满足。“可能,是头大母熊吧!”我停下来,张望着,靠着一棵树,挺胸、伸腰、舒了一口长气,听动静,老蒙古与大黑它们,已经把对方围了个水泄不通,插翅难逃。对方,也绝不是省油的灯盏,一声不响。狗群,也只是拼了命般地狂咬:“汪汪汪!”吼声在山谷和密林深处回荡着,使人恐慌而又兴奋。如果是野猪,或是豹子、豺狼等等,狗咬的第一声在山谷,第二声在山坡,第三声就翻过了山去。经验告诉我,十有八九,是遇上了黑熊,黑瞎子。黑瞎子,赖、狠、顽固,猎狗再多,再猛,对它往往也是无可奈何。金凤把猎枪由左肩换到了右肩上,竖着眉毛,吩咐我:“你慢点儿走,别着急,我到前边看看,咬啥呢,走你们的得了!”说完,就悄悄地摸了上去。我在后面紧跟。

不管是狗熊还是野猪,金凤前去,我一百个放心。这娘们,跟动物打交道,还是结婚的前一天晚上,在林场场部,我就领略到了她的厉害。那天也是傍晚,在场部,我们并肩而行,路过草爬子的家门口。门敞着,谁也没有防备,突然,他家的大黑狗,呜的一声就冲了出来,闪电一般,猝不及防。冲金凤的大腿,狠狠的就是一口,我又急又恨,怒声骂道:“王八喂的找死呢!”说着,就到处摸石头找棍子,棍子找到,握在手中,秋天的黄瓜菜,也早已经凉了。我清楚地看到:金凤闪身躲过,猛地伸出手来,尽管细嫩,却比老鹰的爪子还要厉害。眨眼之时,双手就掐在了大黑狗的脖子上。

黑狗是全林场的王子,比牛犊还大,凶猛剽悍,一般黑熊,都惧它三分。但此时此刻,只见金风一纵身,就把黑狗提了起来。黑狗拼命地挣扎反抗着,干呕,却没了动静。金凤的风眼竖着,右脚跺地,嘴里面“呀”的一声,随着呀声,黑狗的鼻嘴,就同时喷出了一股污血,十几米远,像消防队员的小龙头。转了一圈,天女撒花般,然后扑通一声,扔在了地上。我目瞪口呆,心都木了。

半天,才说道“好家伙,你也太厉害了!”金风不以为然,“哼”了一声,轻轻地说道:“咬我呢,瞎了你的狗眼!”赶巧,黑狗刚死,其主人“草爬子”也从小卖店方向晃荡着走了过来。左手拎着酒瓶子,右手攥着一包花生米。一见爱犬暴死,一惊一诈,二话没说,张嘴就骂开了大街,扯着破锣般的公鸭嗓子:“寡妇养的,我日……”日字刚吐,左手上的酒瓶,就“叭”的一声,碎在了地上,酒香弥漫。与此同时,一把匕首也“啷”一声,明晃晃地落在了地上。草爬子一惊,看看匕首和一地的碎玻璃,再抬眼一看20步开外的我和金凤,拉长的驴脸,突然地就圆了起来,“嘿嘿嘿,是金大妹子,我还以为谁哩!瞧我这张臭嘴,五十来岁了,白活!”说着,用空出来的右手在自己的腮上,狠狠的扇了一个耳光,“有眼不识泰山,这张臭嘴,咋他妈的就改不了呢!”金凤无语,瞟了我一眼,走过去,一脚把匕首踢得飞了起来,伸手接住,扭头就走。

我听见后面有异常,回头一看,见草爬子趴在地上,鼻子一抽一抽,拼了命地吻呢!闹洞房有人当面就说:“小穆,你可得当心着点,一使劲,不得把你造到了天棚去!”我只顾笑。但真正的刺刀见了红,金凤每次都在下面大发脾气:“你是不是男子汉,快着点滚下去!揉老面头哩,在上面!”我心有内疚。

半年之后,吃了两根鹿鞭,才总算是怀上了孩子。哞——哞——不错,是狗熊的吼叫声。我走到近前,靠着金凤站住。金凤右手提枪,恼恨地说道:“就是这家伙,毁掉了爹的性命!”说着,就把猎枪端了起来。刚要勾动扳机,犹豫再三,叹声说道:“再饶你一命吧!”“还是只棕熊呢!”我说。“就看它是只棕熊,若是黑瞎子,今天,就不给它讲客气了!”金凤收枪,悻悻说道。这儿是混交林,红松为主,浑圆挺拔遮天蔽日。地上松针比地毯还厚,微风徐徐,涛声如雷。灌木不多,能见度也就特好。在阴暗的光线下面,我清楚地看到,一只棕熊哞哞地吼叫着,被五只猎犬,逼在了一棵大树下面。是棵青杨,特粗,树冠不多,铁塔似的。上下均有一个洞,一个洞口在高空悬着,比脸盆还大;是人所皆知的天仓。

地仓在棕熊的屁股后面,椭圆形,被雷电击过,黑糊糊的,深不可测。五只猎犬,尾巴像旗杆般竖着,立着鬃毛,前后左右,绕着圈子冲杀。潮水般地,忽然冲了上去,突然又退了下来。退下来忍无可忍,冲上去又担惊受怕。咬着狂叫着,把整座大森林都搅动得轰鸣了起来,使人兴奋,兴奋中又一阵阵地恐惧。棕熊呢,以守为攻,呲着牙,护着洞口,而不主动出击,这是一只漂亮的母熊,除了眼圈嘴巴,全身均是金黄色的,柔软、光滑、亮丽,像披一床金色的缎被。既华贵而又醒目这么漂亮的棕熊,在小兴安岭,我是第一次见到,我被它的美、漂亮、华贵所震慑住了。它的眼睛,跟众多的黑熊一样,小,绿莹莹的,有一种特殊的光芒,像两支高压的电棒,对着群犬晃动。五只猎犬尽管很猛,对它也没有构成致命的威胁。可也不敢掉以轻心,紧张地防守着,在防守中抗议也是威胁,一声接一声地嘶吼着!“哞——哞——哞——”像母牛叫栏,又仿佛是火车爬坡。在恐惧中,更多的却是悲哀和叹息。因漂亮,使我产生了怜悯之感。“走吧,别惹它了!”我真心地说道。金凤就吆喝狗群:“老蒙古!大黑!回来吧,别瞎汪汪了!”狗群没有理会。

急于赶路,金凤就把食指衔进嘴上,打了一个长长的,清脆而又响亮的口哨:“吱——吱——吱——”一连三声,用口哨向狗群发出了撤退的命令。听见哨音,大棕熊也发现了我们,往下扑了一头,把狗群吓退,前腿一抬,忽悠地直站了起来,把全部身体的正面,毫不掩饰地暴露在了我们面前。两只前爪悬着,晃晃悠悠,仿佛在说:“欢迎,欢迎!”并大声大地吼叫着:“哞!哞!”听上去感到亲切、友好、热情,热情中还有点儿歉意和委屈。好像在说:“烦死了,这些猎犬围着我!”我再次注目观赏棕熊的美!竟使我呆呆地愣在了那儿。特别是它的两个乳房,既大又圆,像吹足了空气,身体一晃,就悠悠乱颤,乳房头像紫圆的黑枣,被娃娃吃过,但仍不失它的弹性和诱惑。望着这头年轻漂亮的棕熊,我想起了西欧和北美的女郎。但念头尚没熄灭,就被无情的现实,突然地击个粉碎。

人与动物,在一瞬间,就变成了誓不两立的冤家仇敌。突然的变幻,缘于那只屡建功勋而勇大于智的老蒙古。第三个口哨打响,狗群不但没退,反而错误地认为是让它们继续进攻的号角呢!特别老蒙古,舍生忘死,曾两次搭救过主人的性命。第一次是岳父打伤了一头孤猪,孤猪从下风头的高岗处冲了过来,千钧一发的紧要关头,老蒙古从侧面像弹头般弹了过去,相差不到十米,撞在猪身上,迫使大孤猪贴着主人的腿边擦过,使主人安然无恙。第二次是一只金钱豹,袭击我岳父,被老蒙古一口咬住了尾巴,金钱豹回头愤怒地掐住老蒙古的脖子,一狗一豹,撕咬着滚下了山去。老蒙古九死一生,却对主人始终是那么忠心耿耿,居功不傲。岳父活着时多次立誓:对它活着厚待,死了厚葬。

今天,老蒙古两眼喷火,大概是对前主人的忠诚,为主人报仇雪恨,而向当年的仇敌发起了进攻。它嘴粗头大,大耳朵垂着,四腿修长,矫健雄壮,奔跑时细长的尾巴悬着,草上能飞,比猎豹还快。它的眼睛特大,红红的,此刻,就变成了两块炭火,咄咄逼人。在老黑的掩护下,出其不意,竟悄悄地饶到了侧面,当棕熊放松了警惕的一霎那间,它一个弹跳,腾空而起,象一股旋风,一道银灰色的闪光,就准确地,落到了大棕熊的背上,前爪抱脖,后爪掐腰,大嘴一蹭两排利齿,就死死地啃在了大棕熊的天灵盖上,晃着脑袋,发出了呜呜的吼叫声。豁出了生命,与其相搏。“哎呀!老蒙古!……”我大声喊道。金凤一愣,也突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焦虑地脱口说道:“这老蒙古,真!“真字出口,也皱了眉头。棕熊气愤而又恼怒,仿佛在说,人类不讲信誉,阳奉阴违,真是太狡猾,阴险、卑鄙而又残酷了。我向他们表示友好,他们却乘我不备,钻了我的空子。老蒙古趴在脊梁上撕啃,它不仅仅是疼痛、耻辱和恼恨,更多的是后悔,后悔自己麻痹大意,而让对方钻空子占据了上风。它先是“哞哞”地嚎叫,伤心透了,哭泣般。

继而是扬起了大巴掌,恶狠狠的,左一巴掌,右一巴掌。但老蒙古贴树皮一般,是个死角,空有力气,就是无法击中。其它猎犬也乘虚而人,在它的屁股、大腿、小腹处一口一口撕啃着。一嘴下去,就是一撮棕毛。它击打不中,愤怒得就象疯了一般仰天长吼:“哞——哞————”小眼珠不大,气愤得都快要冒了出来。“老蒙古!你赶快下来!”我同情大棕熊的憨厚,也就更恨老蒙古的残忍。尽管老蒙古有恩于我们。一时着急,无可奈何,金凤也随着我大喊了起来:“老蒙古下来,下来呀!”搓手跺脚,无奈熊吼犬吠。连我们自己都听不清楚。金凤端起了猎枪,与此同时,她也发现,老母熊企图向后仰倒,把老蒙古压住。然后翻身再一屁股,老蒙古就会被坐成了肉饼。这是狗熊的基本战术。还有,动物的思想都非常简单,但感情浓厚,尤其是棕熊,一次伤害,终生不忘,报复心特强。指挥失灵,她决心采取措施,宁毁老蒙古,也要保全大棕熊,不仅仅是漂亮,更是森林中的珍稀动物,保护珍稀动物,是每个山民,尤其是猎人的义务。

她来不及多想,举起来,就要采取断然的有力措施。我也心急如焚,商量研究是来不及了。但也不愿意看到有功之臣的老蒙古,死在它女主人的枪口之下。见金凤就要勾动板机,我就在她脖子上推了一下:“先别开枪,等一会儿再说!”金凤打枪,可以说功夫是早到家了。我推一巴掌,她的枪口也没偏离多少。胳膊一抖,随着一道火光:“咚——”子弹冲棕熊的头顶上部就喷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