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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青梅但不竹马,杳无音信突然来信

题记:

——从来青梅少竹马,两小无猜终是诗。

——摘自莫志远语录。

莫志远和余竟群把写给笔友的信送去邮寄,两个人把信投入信箱之后,就准备往回走,转身之间,余竟群发现不少人在传达室收件处聚集着,貌似都在翻看是否有自己的信,于是拉了莫志远也挤了进去。本来,莫志远没有抱任何希望,也就是和余竟群凑个热闹,没想到走上前随便翻看了会,居然发现还真有自己的信。

望着信封上只有学校和名字的字迹(一般写清楚专业班级的信都会被放到班级的信箱中,只有没写专业班级的信才放在传达室里无人问津。),莫志远心中一动,大概也能猜到是谁的来信,于是揣到口袋里,紧紧地拽着,余竟群奇怪地望着莫志远,“咋了?该不是她提前给你写信了?也不对,她不知道你的地址啊。”,莫志远摇了摇头,没有说话,默默地低头往回走,余竟群一路非常好奇非常想看,但是莫志远说什么也不允许,说这不是笔友,不能给你看。

“难不成是女朋友?——你有女朋友了?”余竟群八卦地问,“不是啦,哎呀,咱们虽然关系不错,但是彼此之间是不是应该有点隐私啊?”,余竟群耸了耸肩,“无所谓,你要非要有隐私也不是不可以,反正以后我的事你也不要问就好了。”

莫志远嘿嘿一笑,没有再说什么,心想,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反正这封信绝对不能给你看,随便找了个借口支走余竞群后,找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小心翼翼地打开信封,展开信纸,只见上面写道:“莫志远:您好,好久没有联系了,我是苏小兰,现在在FJ石狮,高中毕业后就出来了,今年得知你在WH上学,所以就给你写了这封信,之前你还不知道我在哪里吧?由于没考上大学,我在FJ石狮打工,以前在家里的时候,觉得咱们的小县城已经够大了,没想到FJ石狮有我们县城好几个大,真是有点井底之蛙了呢。你在WH学习还好吗?WH地方大吗?上班很累,歇息的时候,总是觉得以前上高中的日子真好,可惜我不知道好好学习,不然就跟你一样在大学的课堂上学习知识了,该有多好。也许,我应该听你的,和你一样选择复读,但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去年我在无锡,今年年初的时候,只身一个人来到了FJ石狮。”

看到这里,莫志远的眼睛开始湿润,如果说他能考上这个大学,也有这个苏小兰的功劳。苏小兰是自己高中的侧桌同学,从高一开始,一直到高三,一直都在,高考成绩出来后,两个人的成绩都不理想,莫志远本来有意不读了,但是苏小兰却说莫志远理应是读书的料,怎么能大学都不上就出去打工,经过反复劝说,莫志远才决定重整旗鼓,再复读一年,当他决定之后,满以为这个同学,会跟自己一样,选择复读,没想到暑假过后,就没有发现她的身影。

莫志远等到复读班快开学时,才去找苏小兰,没想到他家人说苏小兰已经去无锡打工去了,并且留给莫志远一封信,信上说的是觉得自己不适合再读书,人又比较笨,就是再复读一年多半也是无济于事,所以就出门打工去了,你莫志远并不笨,只是高考运气不好,如果能收收心,肯定能考上一个心仪的大学。

望着苏小兰家里残垣断壁一贫如洗的样子,莫志远心里已经明白了,这苏小兰并不是觉得自己笨才不上学的,而是家里实在是太困难,不得已做这个选择。每每想到这里,莫志远就觉得惋惜和痛心,同时也觉得复读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其中还有苏小兰的期盼。

由于两个人是同学,又经历了三年之久,俗话说日久生情,也不是没有道理,但是两人在全班同学全程关注和经常玩笑的情况下,并没有发展成为一对恋人,这让班主任和任课老师都觉得有点诧异,很是怀疑两人是不是表面单纯其实早已暗度陈仓了。其实,高中时,莫志远真正喜欢的是班里的另一位女生,只是成绩不是很好(正是因为喜欢这个女生,搞得成绩一直上不去。),羞于表达,和苏小兰,只是两小无猜的关系。现在莫志远想起来,两人没有走到一起也不是没有缘由,一来两人实在是太熟悉对方,熟悉到关系跟个哥们似的,莫志远交笔友的事情,苏小兰全都知道,并且帮着他回信,正因为如此,因为太熟,反倒没往那方面多想;二来苏小兰这个女孩虽然家境困难,但自尊心特别强,凡事都很坚强,她从来不跟任何人诉苦,包括莫志远,说是自尊,其实自卑这个词更为恰当,同时也不善于表达,从来没有表示过说她喜欢莫志远。莫志远望了望面前平静的池塘水面,靠在梧桐树上,继续看信,“去年我一直没有和你联系,是怕影响你复读,我现在在FJ石狮,生活已经习惯了,你不用担心,听说你上的是理工学院,我就试着给你写信,也不知道你能不能收到信,但愿能吧。”

莫志远摇了摇头,他知道苏小兰一直到现在才给自己写信是因为什么,不仅仅是像她说的那样怕影响自己的学习,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只怕是她去年在无锡时工作并不稳定,生活比较艰苦,怕莫志远替她担心,虽然这些在信上可以隐瞒,但是在莫志远面前,什么隐瞒都是徒劳的。

现在回想起来,苏小兰长得其实还很不错,一米七几的高个子,裸高(没有量过),雪白雪白的大长腿,大眼睛白肌肤,高鼻梁厚嘴唇,非常性感和火辣(此时《古墓丽影》的朱莉还没出现,否则,苏小兰的朱唇和朱莉有的一拼,此时的苏小兰看上有点像香港一名著名女星,钟丽缇,可以说非常性感火辣。),可惜莫志远跟她似乎就是不来电,——也许是来电了,但是双方电流都太小,都没有电死对方。(其实,谈恋爱的过程和电鱼的过程比较类似,只要一方足够强大,电流足够大,就能够一下子把对方电得鱼目翻白,口吐白沫,不过,如果两人旗鼓相当,电流都比较大,最后两人都得死翘翘。)

“去年,本来以为过年的时候能和你见上一面,但是没想到因为工作的原因,我没能回去,现在好了,我今年过年会回去,咱们哥俩又可以见面了,另外信的后面我留了地址,你也可以给我回信,多多联系,自从我出去打工之后,整个人像是和以前的生活脱节了,没有和任何同学联系过,你是我高中最好的朋友,希望我们之间不要断了友谊,你还欠我十一顿饭呢,以后慢慢找你给我还回来。”

看到这里,莫志远露出了一丝笑意,记得上高中的时候,自己特别调皮,经常闯祸,苏小兰经常替自己兜着,班主任知道苏小兰虽然学习成绩一般,但绝对是一个老实的孩子,有时候看在她的面子上,也会放莫志远一马,每到这时,苏小兰就会一本正经地说,你欠我一顿饭,几次下来,算起来居然有十一顿之多。

“FJ石狮和WH还是有点远,否则早就来看你了,我会尽可能抽空来看看你,看你是不是瘦了,我想你复读的那一年里,应该瘦了不少吧,有些事没有我替你顶包,也不好过吧?另外,我也算是有工作的人了,你要是有什么困难,就给我写信,只要力所能及,保证替你办到。我不知道大学干坏事了会不会找家长,我也可以冒充你的姐姐,帮你摆平。好了,也不知道你能不能收到,就不多废话了,如果收到,马上给我回信,让我也好安心,一年三个月没见过你了。”

莫志远不是多愁善感的人,但是看着这封信,还是忍不住热泪满眶,“苏小兰,苏小兰。”,口中轻轻地唤着这个名字,忽然间似乎是一下子想起与这个名字有关的许多事,三年的同学,故事确实很多,印象深刻的也不在少数,有时候莫志远在想,如果他们不是这么熟悉,会不会成为男女朋友。

忧愁了一阵子,莫志远捡起地上的落叶,扔在水面上,然后匆匆赶回寝室,拿出昨天晚上剩下的信纸给苏小兰回信,“苏小兰,你好,我是莫志远,真的没有想到你会给我来信,一年多了,我以为你失踪了呢,连一封信都不给我写,实在是太过份了,今天收到你的信,感觉你从来都在我身旁,一直没有离开过,你劝我复读,自己却跑去打工,你知道我有多伤心吗?习惯了你做我同学,我复读时的好几个同学长什么样我都忘了,但是你那张脸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回想起以前的点点滴滴,你替我做的太多了,我们当然是永远的朋友,哪怕十年没有见面,友谊也不会减淡几分。”

“十一顿饭那是肯定要还的,连本带利,决不能少,本来挺担心你的,收到你的来信我也就放心了,因为你在不稳定的情况下,绝对不可能给我写信,你了解我,我也了解你,很多话我也就不多说了,我在这个学校挺好,现在我还是班里的文娱委员呢,哎,本来是能当班长的,不提了,提起来都是伤。大学的管理不像是高中,说宽松也对,说严格也行,基本是不大可能找家长的,所以你想当我的姐姐,这个愿望多半是不能实现了,但是做我妹妹完全没有问题。”

“我至今还不能释怀的是,你居然一声不响地就走了,不过反正也过去了,你现在好就行,如果你有空,一定要到WH来看我。今年你过年一定会回家的吧?不能回家就早说,我放假后想去义乌一趟,去看看那边的市场,最近大学里经常讨论大学生创业的时情,想去看看,看看有没有什么生意好做,正好可以找你去,急着把这封信寄出去,就不多说了,下次我照几张学校的照片给你看看,详细地址在信的后面,记得一定要写系和专业,否则很容易丢的,切记切记啊,勿念,念着挂着你的莫志远。”,然后写上日期,为了怕苏小兰写错地址,又认真地把地址在信封上再详细写了一遍,仔细检查后方才作罢。“苏小兰”这三个字,在莫志远心里,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什么所谓的笔友,在心中,都不值一提,只有这个苏小兰,才是自己高中三年最怀念的人和事之一,谁都无法替代。(到底是最还是之一啊,你说清楚啊。)

天气已经越来越冷了,夜晚的窗玻璃已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霜露,莫志远望着窗外朦胧稀疏的灯光,还有那飘飘零零的落叶,绵延的思绪飘回到了刚逝去不久的高中三年的日子。

高中三年,莫志远一直非常努力,但是成绩一直不是很理想,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一直搞不明白莫志远为什么如此,看上去莫志远并不傻,挺聪明的一个,但怎么就是成绩上不去呢?难道是学习方法不对?哎,可惜了,这个孩子。其实,只有莫志远自己知道,自己的成绩之所以一直未有突破,完全是因为自己被班里的一个女孩所迷惑,一个坐在自己前排的女生吸引了自己全部的注意力,搞得自己一点学习的心思都没,也不能说一点心思都没,主要是被她蛊惑后学习成绩上不去,上不去后就变得很自卑很压抑,因为压抑和自卑,成绩就更加上不去,成绩上不去后又变得更加压抑和自卑,形成了恶性循环了,整个高中三年,都处在混混沌沌稀里糊涂的状态。

考上大学后自己仔细回想分析了下当年为什么会如此着迷于这位女同学,主要原因是当时自己来自乡下农村,而这位女同学来自县城。——此时此年此月,县城和乡下的差别非常大,简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人间,当然了,以后的将来,小县城和乡下没有任何差别了,甚至还不如乡下,当然,那是后话。记得在初中升入高中后开学第一天看到这位女同学时,就被她时尚得体的穿着和靓丽的外表给深深吸引了,当时的情景,这位女生对于自己来说,简直可以用惊为天人来形容,以至于在后来整个三年都生活在她巨大的阴影之下,哎,真是红颜祸水,害人不浅啊!

相对于令人痛苦压抑的高中三年,莫志远还是比较喜欢复读期间的日子,那种没有高低贵贱没有老师宠爱每个人都是失败者每个人都是弃儿大家都在同一起跑线上的感觉非常好,简直可以用令人惬意来形容,最让人怀念的是复读住校期间,对面女生寝室(复读班里的生活非常艰苦,男女生的宿舍都挨在一起,非常挤,并还都是通铺。)的那个老是用长发遮住刘海的漂亮女孩,总是害羞地低垂着头永远见不得人的模样,甚是娇羞可爱,催人奋进,在那不经意的抬头低头的瞬间,莫志远都能明显感觉到,偷偷望向自己的暧昧目光,每当中午打饭回寝室时,经过莫志远寝室门口的时候,都要有意无意地瞥一眼,哦,MyGod,这份柔情,只有用心体会才能感受她的细腻,整整一年的复读生涯,都是在这幽怨暧昧的目光中度过,想来真是令人怀念啊,估计,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让自己忘掉了魂牵梦绕的高中前桌,还有哥们苏小兰,才能度过那段艰难的峥嵘岁月吧。

人真是个奇怪的动物,在什么环境条件下,过什么样的生活,当你飞黄腾达之时就开始好高骛远,当你虎落平阳之时,就学会延口残存,适应力真是强啊。

哎,自从自己高中三年最喜欢的女同学考入名牌大学BJ邮电后,自己就再也没有联系过她了(其实,高中三年总共说过的话不超过三句,联系个鸟蛋。),哎,自己为了追随她,所以在报考志愿时,第一第二第三志愿都填写了BJ邮电,结果,没有达到北邮的分数线,就变成了今天这个结局,被发配充军到边疆来了,来到了这个垃圾学校,哎,自古红颜多祸水,这句话,还真的一点也不错,气死我了。什么时候,写封信到BJ邮电去,看看,当年的女孩是不是还记得自己,哎,想想还是算了,自己现在念的这个垃圾学校怎么跟BJ邮电比啊,估计写给她,她也不会给自己回信,到时还嘲笑自己,或者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她现在都已经大二了,写信跟她说什么呢?她这么好的学校,估计会想着出国或有很多条件好的男生追她吧,怎么会记得自己?再说,就算记得自己,人家现在如果已经有了男朋友了,冒冒然地写信去,徒给别人添麻烦,还是算了吧。

此时的莫志远渐渐地沉静下来,从入学到现在,自己一直处于高度的兴奋状态,喧嚣繁华的大学,让自己有种忘乎所以的感觉,都让自己忘记了曾经的苦难和煎熬,把漫长的高中四年艰难的时光都忘得一干二净了,苏小兰的来信,就像给自己泼了盆凉水,瞬间把自己拉回到现实和回忆中。(大学就是这样,都要经历这样一个过程,当喧嚣过后,一切都渐渐沉寂下来的时候,个个都会回到原来状态,开始过起有条不紊平平淡淡的普通生活,以待再一次重新崛起。)

哎呀,不知道复读班里的那个女孩考上大学了没有,今年回去要去复读班去找找她,很羞涩很漂亮的女孩子啊,想起她的笑容就让人遐想。此时的自己,虽然对于那些在名校的同学来说,简直不值一提,但对于那些还挣扎在死亡线上在独木桥对面引颈张望的那些小师妹来说,还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哎,一想到自己就要衣锦还乡情景,就不免得意起来。

千万别觉得莫志远太花心了,男人嘛,谁没个三妻四妾的,这很正常。

哎,人生都是因为太多的担心和猜测害死人,也许,说的仅是也许,如果苏小兰早点向莫志远表白,如果莫志远早点向那个考入北邮的女同学表白,如果复读班里的那个老是用长发遮住刘海的女同学早点向莫志远表白的话,也许,一切的一切都已经改变,人生就是这样,永远在自卑和阴差阳错中走向遥远的未知,直至走向一条决绝的不归路,哦,Mygod,上帝啊,饶了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