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换了个地方,我就变成坏女人了?
真有点气结,这古代人欣赏水平还真不怎么样,我这牛仔裤不过在膝盖两边破了两个洞,裤脚被我剪成网状,难道这样就代表我变坏了?坏人原来就是这样定义的啊?
如果真这样,那现代基本可以说是没好人了,而且都早乱套了。
想着变坏的可能,我嘴角不由浮出浅笑,“好想看看那个时候啊!”
“舒姑娘,你再不走,就只有在荒郊露宿了!这里晚上可是有狼的。”
冷冷的声音从我前面传来,我回头一看,水墨已走出了将近五米。
我连忙小步跟上,嘴里嘟囔着:“腿长就了不起啊,如果我把自行车带来,你十个也跟不上!”
我说这话可不是吹的,在我童年记忆里,在我做为男性的历史里,我最爱的健身活动就是赛车了。
当然,此车非彼车,乃自行车是也!
我骑赛车那叫一个潇洒,那速度叫一个超快;自然,这些技能都是多年累积来的;
在我那个小区里,在我就读的学校里,没有任何一个人骑车的技术可以跟我比,套用他们的话来说,我可以归属于职业赛车手一类了!
可惜,十二岁后我的这项活动就被爸爸妈妈禁止了,还没收了我最爱的赛车,把它锁进储物柜与灰尘做伴……
脚尖踩到一缕霞光,淡红兼深红,我暗叹它的美好,同时顺着光线抬起头,就见正前方,依山而傍。
十几间草屋错落有秩的分布在山腰,晚霞印染,草屋亮起点点微光,似乎正在与投射下来的光线晖映。
光不是很强烈,照着草屋前篱笆墙上爬着的喇叭花,远远看去,就像给它披上了一件金色的外衣,屋顶白烟袅袅,飞上蓝天,与白云融为一体……
我已被眼前的景色彻底迷住了,连超越了水墨都不察觉,停在山腰上,情不自禁的伸出双手,想去触没霞光。
它却顽皮的躲开,从我指缝中倾泄下来,柔柔的贴在脸上,我幽幽晃晃脑袋,让它拂过我脸上的每一寸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