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问题,不过你父王喜欢什么东西,我们要投其所好,太能感动到他。”
凌陌立即苦思冥想起来。
“父王喜欢什么?虽然他很喜欢聚敛财富,不过我也看不出他多爱钱。我也见他对别人送来的稀世古董很喜欢,不过全都丢到珍宝房压箱底,他还喜欢……”
凌陌劈里啪啦历数他父王恶劣的兴趣,我突然觉得这个南郡王的财富与和珅有得拼,不过胜在他对别人送礼来之不拒,却不会去收刮民脂民膏。
顶多算收刮官脂官膏,把那些向来攀附的贪官剥削一把,却对他们的请求置之不理,让那些想靠他升官发财的小人赔了夫人又折兵,也算为民除害吧。
“凌陌,你父王就没有些简单热血的爱好吗?”我汗颜。
“哦,我想到了,父王非常钟爱一件衣服,那是母妃生前亲手做给他的,虽然做工不是太好,但是父王很喜欢,经常穿出去向同僚炫耀我母妃多么爱他,亲手为他做衣服。自从母妃死后,父王就天天穿着那件衣服纪念母亲大人。”
“可惜有一天骑马时被树枝划破了,那时父王为了保存好衣服,甚至不惜掉下马摔断手,避免衣服被撕成两半。可那件衣服还是破损了,父王舍不得,就把衣服收藏起来,再也没穿过,我想父王肯定还想再穿一次那件衣服。”
凌陌提起父母的恩爱和母亲离世,明亮的眼睛黯然,眼圈也红了。
我深感震撼,没想到南郡王居然是那么痴情的男人。
他的行为看起来傻得可爱,却最真挚表达他对自己妻子的爱意有多深厚,南郡王妃何其幸运,得到这样顶天立地的男子唯一的爱恋。
我摸摸他的头,轻声鼓励:“那就让我们来满足你父王这可爱的心愿吧,凌陌,其实拿针线和拿毛笔差不多,只要用心,一样可以把衣服绣得龙飞凤舞。”
“真的吗?你的意思是只要会抓毛笔也就会绣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