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乡土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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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靈隱非靈隱

灵隐寺非灵隐

雲棲大會我去了兩天,而後登上了傳說中的飛來峰,見到了從小耳熟能詳的靈隱寺,也就是濟公活佛的修行地,那個心懷蒼生,除惡揚善的破衣爛衫就是我對佛的理解,正所謂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不是吃素就能向善的!

不過今天的靈隱寺,與其說是寺廟,不如說是一個做生意的地方,我沒有進去,我堅守這樣一個信條,賣門票的寺廟宮殿我絕不進去,那對於“神明”是一種侮辱,這個神明不是特指的神仙,而是我們自己的心。什麼是神,就是我們心中向善的那一面,神靈駐心中!而來到寺廟,我們更多的是一種懺悔贖罪才對,在這裡懺悔錯的,發揚正的一面,而不是來這裡求福!

我們中國人普遍的是在求福而不是贖罪,花錢求福,可是有什麼用呢,如果真的有神靈,那神靈會接受這種賄賂嗎?為何貪官橫行,誠然制度的缺失有最大的原因,但中國人的賄賂精神也是一大原因!不僅不賄賂人,還賄賂神!

神靈豈能賄賂,就像自己的內心豈能收買,是不能的,可是中國人卻愚蠢的一次又一次做蠢事,以至於寺廟佛堂賺的盆滿缽滿。醜聞百出,肆無忌憚的踐踏信仰!要知道,福是自己為的,是求不來的,如果有神,神之所以為神,自然清正廉明,難道還可以賄賂嗎?而事實上,正如上文說的,神不就是我們的內心嗎,我們對神的崇拜,就是對善的崇拜,我們在善面前懺悔我們的惡,以使自己自覺的向善,試想人人向善的社會,豈會無福呢?

中國人失去的信仰,就是失去的自己,不要以科學的名義諷刺神靈為迷信,那不是迷信,宗教最大的作用是使人向善,錯誤的封殺宗教就是毀滅人性,重塑國人信仰,從重塑對神靈認識開始,人失去了信仰,就是失去了自己善良的一面,這樣的人是可怕的,而由這樣的人組成的社會則是恐怖的,制止中國人進一步迷失信仰刻不容緩,重塑國人的信仰更是迫在眉睫了!

宗教道德與法律,一個主心,一個主行,法律是道德的維護者,這是鐵的定律,沒有了道德只有法律,將會把人變成機器,只有道德而沒有法律,那人們就會肆無忌憚的踐踏道德,故而在建設法治中國的今天,重塑文明道德應該同時並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