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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精明储蓄,学会同银行打交道(4)

利率的调整与当前的经济形势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平时多关注关注媒体对经济形势的报道对利率走势的正确判断有很大帮助。例如当前利率水平已较高,媒体舆论也没有任何风吹草动,那么在一段时间内再调高利率的可能性不大,这时可以把存款的期限定得稍长一些;反之,则稍短一些。

选择适合自己的储蓄种类

在定期存款中,不同的种类、不同期限的存款,其存款的利率是不同的。虽然我们都知道期限愈长利率也愈高,但是如果不全面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而一味的选择长期存款,以后一旦遇到急事需要提前支取,损失的是自己的利息。因此,在办理定期存款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准确判断所存款项的预期使用时间,认真选择储蓄种类,避免提前支取。

对于广大工薪阶层来说,储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大方面。工薪一族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用中期、短期、活期相结合的原则,以备不时之需。

通用存款组合:定期为主,通知存款为辅,少量的活期储蓄和定活两便存款

办理部分提前支取

如果储户在办理了定期储蓄存款以后,遇有急事不得不提前支取存款,不妨采取部分提取存款的方法。选取存款额大于所需资金的定期存单,未提取部分仍可按原存单的存入日期、原利率、原到期日计算利息。这样可以减少利息的损失。

例如某储户有一张10万元的一年期定期存单,2008年12月23日存人银行,半年后他急需用钱5万元,如果他不知道可办理定期存款的部分提前支取手续,而将存单的10万元全部取出,那么这10万元将全部按照活期利率计付利息,利息=100000元×0.36%×1=360元。如果他根据需要提前支取5万元,其余5万元仍按原存入日期的原利率计息,那么,利息=50000元×2.25%×1+50000元×0.36%×(180/360)=1215元,比全部提前支取减少损失达855元。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现行储蓄条例的规定,只有定期储蓄存款(包括通知存款)可以办理此项业务,其他的储蓄品种不能部分提前支取。

办理存单质押贷款

除了部分提前支取,定期存款还可以拿定期存单作抵押,办理小额抵押贷款,也就是存单质押贷款。这种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与部分提前支取业务的目的相同,都是为了帮助定期存款储户解决急需资金,而又不想损失利息的难题。那么,在急需用款时,是不是这两种方法任选其一就可以呢?

不是。储户在具体操作时,还要根据用款时间以及用款日离原存单到期日的时间来确定究竟选择哪种方法更合适。一般说来,用款日期较长,或用款日离原存单到期日时间较长(存单的原定存期尚未过半),而且所需款项小于原存单存款额时,选择部分提前支取存款的方式为宜;如果用款日期较短(例如只需用款几天或几个月),或用款日离原存单到期日较近(存单的存期已经过半),选择以定期存款单作抵押借取资金更佳。

理财小贴士:利用十二分法抵御突发事件

你可以将自己的积蓄进行12等分,每月都存成一个1年期定期,还可以将每月的花销剩余的钱都存成1年的定期,而无论钱数的多少。这样,一年之后,你每个月都会有一笔定期存款到期,就算有紧急事件发生急需用钱,也可以随意支取。这样做既可以享受定期储蓄的高额利息,也能满足家里开支的需要。如此好的理财方法,何乐而不为呢?

如何降低存款本金损失的风险

前面我们了解到由于储蓄存期的选择不当,可能会造成存款利息的损失。那么,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存在银行里的存款本金也有损失的风险。存款本金损失的情况主要发生在通货膨胀较为严重的时期,如存款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就会出现负利率,也就是存款的实际收益≤0,这个时侯如果没有保值贴补,存款的本金就会发生损失。

以下为您介绍几种避免存款本金缩水的措施,储户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不要轻易将定期存款随意取出

如果没有特殊需要或是有很大把握的高收益投资机会,切记不要轻易将已存入银行一段时间的、尤其是存期已过半的定期存款取出。因为即使在物价飞速上涨、银行存款利率低于物价上涨率而出现负利率的时候,银行存款还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的。如果在这个时侯把钱取出来放在家里,那么一点利息也没有,损失更大。

善于比较不同投资的收益大小

如果遇到比定期存款收益更高的投资机会,如国债或其他债券的发行等,储户也不要盲目地提前取出定期存款,而改作其他投资。应该先将继续持有定期存款与取出存款改作其他投资两者之间的实际收益作一番计算比较,再从中选取总体收益较高的投资方式,以免得不偿失。

例如某储户于2008年3月拿着1996年5月1日存入的整存整取三年期定期存单10000元到银行要求提前支取,打算购买1998年三年期国库券,银行工作人员为他算了一笔帐:如不考虑保值因素,按存入日10.80%的年利率计算,该储户到期时应得利息3240元;购买国库券,到期应得利息4200元。现在的存期为1年零10个月,如果提前支取只能按活期储蓄利率计算,期间又遇到两次降息,实得利息不到500元。如此一算,买国库券虽比存满3年多得利息960元,但是提前支取损失的利息高达2700元。

谨慎对待已到期存款

对于已到期的定期存款,可以根据存款的利息收益率、利率水平、以及利率走势等因素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较,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重新选择。工薪阶层要特别考虑自身的工作性质、灵活掌握投资时间的程度、以及对风险的承受能力等因素。

如果遇到当前利率水平较高,未来利率水平有可能下调的情况时,对于每天早出晚归的工薪阶层来说,继续转存定期储蓄是较为理想的选择。因为利息收入是按存入日的利率计算的,在利率调低前存入的定期存款,在整个存期内都是按原存入日的利率水平计付利息的,在利率水平较高、或利率可能下调的情况下,存入较长期限的定期存款意味着可获得较高的利息收入。

如果遇到当前利率水平较低,未来利率水平有可能调高的情况时,可以将已到期的定期存款投资一些收益率较高的产品;或者将存款转存为期限较短的储蓄品种,以待更好的投资机会。对于收入不高,对利率的走势不十分了解的人群,选择较长期限的定期储蓄存款是较为明智的;对于具备一定风险抵御能力,并对利率变化信息较为敏感的人群,可以选择类似国债这样的有一定风险、但收益率较高的投资方式。

总而言之,只要储户多多关注目前的经济形势,对经济发展趋势有一个理性的把握,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就一定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存款本金损失的风险,从而获取较高的收益。

理财小贴士:有价证券与利率的关系

在利率水平较高,未来利率水平有可能下调的时候,金融市场上的有价证券(股票、国债、企业债券等)通常处于价格较低、收益率相对较高的水平,利率的下调会进一步推动它们价格的上涨。如果你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并能灵活的掌握投资时间,可以将存款投入到有价证券市场,等到利率下调的时候将有价证券抛出,可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工薪族合理避税有三招

纳税是每个人的法定义务,我们都要依法纳税。这里说的“避税”不等于“逃税”,而是指“不缴冤枉税,避免少缴税风险”。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个人所得税是其最大的纳税开支,虽说纳税光荣,但如果能够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实现避税又何乐而不为呢?

理财选择避税品种

我国自2008年10月9日起免征收利息税,这对于将储蓄作为最重要理财方式的工薪阶层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现在,工薪阶层可以充分利用储蓄理财,不用担心银行会扣除高达20%的利息税。

除了银行储蓄不用纳税,还有很多理财方式不仅不用纳税,收益还比储蓄高。如投资基金、教育储蓄、国债、保险等。工薪阶层选择这些理财方式,不仅可以避税,而且合理分散了资产,增加了收益的稳定性和抗风险性。

巧用公积金避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每个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按照公积金的管理办法,职工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200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682元。同时规定,单位职工申请突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的,经批准可按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样,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存在着一定空间。

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利用捐赠税前抵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例如,陈先生获10000元的劳务报酬,将2000元捐给红十字会用于救灾,那么,他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根据劳务报酬一次性收入超过4000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个人所得税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捐赠前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600(元)

捐赠扣除限额=10000×(1—20%)×30%=2400(元)

实际捐赠2000元,可以在计税时,从其纳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

捐赠后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实际捐赠额)×20%=1200(元)

这样,捐赠前后,陈先生就省了400元的个人所得税。

理财小贴士:可税前全额扣除的个人捐赠项目

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青少年活动场所(含新建)的捐赠;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含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通过中国培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的捐赠;向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的捐赠;向中华慈善总会的捐赠;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捐赠;向中华见勇为基金会的捐赠;通过宋庆龄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通过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通过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通过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通过中国福利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通过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