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宁静与喧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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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青葱岁月(四)

老Q这个外号是卷毛给她起的。老Q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邱玲。人如其名,当年的老Q温柔甜美,人见人爱。不但长得甜美,天天脸上都挂着笑容,而且声音更甜美,学校的金牌主持人,校广播室的唯一女生播音员。而且老Q的语文成绩很好,作文也写得不错。

开学不久我们就都知道,老倪对老Q那可不是一般的喜欢和疼爱,她是高中时代老倪的一颗掌上明珠,捧在手心怕摔坏,含在嘴里怕融化。

所以老倪会选老Q做语文科代表,那是毫无悬念的事。

后来所有有关语文的活动,老倪就一定会让我跟老Q参加。老倪还另外要求我们两个人每周都要写一篇作文给他看,作文题目有我们两人自己定,为了方便我们交流,老倪特别批准我们可以使用教室旁边的年段会议室。

于是课余时间,我跟老Q很多时候都是泡在一起,这为我们的友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觉得友情会比爱情要稳固很多,也更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我很庆幸,我跟老Q一直都保持着好朋友的状态。我的回忆里可以少任何一件风花雪月的故事,但如果少了老Q这个朋友,一定会是我人生中一个很大很大的遗憾!

后来老倪便认定了我们有一腿,说经常看见我们在班上眉来眼去。开玩笑时总叹息他的得意门生就这样毁在了我的魔爪之下。任我怎么解释他都是贼贼的笑,就是不信。

其实我这个黑锅背的有点冤,在我们刚到高中,连班上新同学叫什么都还不知道的时候。就有一个帅哥对老Q展开疯狂追求,高调而且浪漫。老Q既沒拒绝也没答应,就那么耗着。

于是我跟卷毛还有阿炳他们平时都在谈论老Q到底是算名花有主,还是含苞待采?后来经过我们班大部分男生组成的色狼法庭裁定,老Q十有八九已经从了那帅哥了!于是我们便把老Q归为了名花有主的那一类。

我一直都觉的老Q在恋爱方面是个高手。没恋爱时,她每天都是挂着阳光般甜甜的笑容。后来恋爱了,还是一样的笑容,看不到悲伤,也没有觉得比以前甜蜜。看看人家这境界!这可是波澜不惊,化有为无的境界。放在武侠小说里,那就是独孤求败无剑胜有剑的境界了。传说这种境界要比徐自摩的“轻轻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还要高出一个等级。

后来帅哥转学了,这段短暂的恋情落下帷幕。但是我始终没有感觉到老Q的情绪有什么变化,她还是她,那个甜美可爱,脸上一直都挂着暖暖笑容的女孩。

果然不简单,有情场大将风范,我估计她肯定学过洪七公的独门绝技“降男十八掌”。

后来听卷毛跟我说,老Q在初中时收到的情书有一大袋,她爸爸担心影响她学业,告诉她初中不许谈恋爱,然后把那一大袋情书拿到院子里烧掉了。

这事我特地找老Q本人八卦过,老Q咯咯大笑,问我怎么知道?

我说是卷毛告诉我的。

老Q说,这该死的大头卷毛嘴巴真大。

要说感觉吧,其实面对那样一个女生,要说全无感觉那是自欺欺人。更何况我经常跟她泡在一起,只是我一直觉得老Q是个情场的顶尖高手,我觉得我跟她的差距那就是业余爱好者和专业人士之间的差距了。我要是跟她谈恋爱,但就是去关公面前耍大刀。再者,卷毛一直提醒我,那可是我们班的宝贝,老倪大人的掌上明珠。你要是把她摧残了,那你就是大伙共同的敌人。不但老倪饶不了你,我也饶不了你。

我不怕老倪,因为我能感觉到老倪并不反对我跟老Q之间有什么事发生,有时候甚至觉得老倪会故意让我们往一块凑。

但我怕卷毛,怕他不给我钱。卷毛说了,我们班如果是个国家,那老Q就是熊猫。我要是敢伤害国宝级的人物,以后休想问他借钱。

看来卷毛是十分了解我的软肋,知道我花钱大手大脚惯了,如果没有他的赞助,光靠家里给的钱,我早晚要饿死。

于是在钱和老Q之间,我果断地选择了钱。后来我跟老Q开玩笑说起这事,老Q笑到肚子抽筋,说到:“你这个无耻的混球真没眼光。”

我跟老Q虽然清清白白,但是我们的绯闻持续了整个高中时期。不但老倪这样认为,几乎所有的同学也都是这样认为。据说女生宿舍讨论过这件事,结果一致认为我们俩早就在一起了,只是没有公开而已。除了几个玩的比较好的死党知道情况以外,其他同学基本都认为我跟老Q有一腿。其实就算那几个死党当中,恐怕有的人也是半信半疑。

有次我的好兄弟陈美跟林锋中午去上网,在街上看见老Q跟一个男生一起走。他们回学校了就问我:“兄弟,你跟我们说实话,到底你跟邱玲有没有在谈恋爱?”

我说:“干嘛突然这么问?”

林锋说:“刚才我们在街上碰见邱玲跟个男生走在一起,陈美非要上去揍那个男的,我给拉住了,觉得还是找你问清楚比较好。”

我说:“兄弟们啊,谢天谢地还好你们没有冲动,真要是揍了我怎么跟老Q解释啊!”

卷毛是校霸,所以学校大大小小的学生帮派很多,但大都是以我们一伙人马首是瞻。卷毛、我、陈美、林锋、老何、阿炳、小毛、林安、陈仰坤。

那时候有很多初中部的小孩都跟着我们玩。中午我的宿舍经常聚集着一大群人,各个年段的都有。经常有人看见邱玲后,会跑来宿舍跟我说:“我刚才在操场看见大嫂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