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桌球房就在一个小胡同的死角里,隐蔽而僻背,不是常客,一般找不到这里。
但却是他们从小玩到大的地方,地方虽然简单,里面的陈设还是一如从前,当中几张桌子,围着墙壁一圈塑料椅子,进门是一个吧台,吧台后永远坐着一个女人,吧台旁边有道帘子,帘子里面是暗室,据说过去那些婚外恋都喜欢在这里约会。里面黑洞洞的,几乎没有灯光,小时候范凡他们总是好奇地探头探脑,但是会被人家骂出来。
他们边打球边观察那道帘幕,看着双双对对的男女神神秘秘地进进出出,女的穿着很艳丽但很奇怪,已经不年轻的一张脸上,还浓浓的涂着口红,神情很诡异。那个时候他们什么都不懂,所以什么都好奇。
打球的都是附近的居民,那些年轻的小混混,从学校混到社会,没有工作可做,或者好吃懒做,也不愿上班,家里自小就拿他没辙,就整日在街上游荡,久而久之就结识了一帮混混。
穿着松垮垮的太子裤,剃着港台流行的那种头发,口袋里其实就一包香烟,搞得还很有派头的样子,大模大样新村里逛悠,没人敢招惹他们。中午或聚到某个混混家里搓一顿,音乐开得吵翻天,房间里烟雾腾腾,他们过得也很快乐滋润。只是实在没钱的时候,就回家和父母吵架,寻事,或者趁家里无人,偷偷把家里值钱的那点货色都搬出去卖掉。
那个时候,范凡职校毕业,刚刚出来工作,在西点店做小工,就认识一个混混,原本也是西点房做烘烤的,还娶了个前面卖面包的小姑娘,结婚就结在那女孩子的家里,很小的一个隔子间里,不过已经成为那个新村很多混混的据点了。成日里没事就窝在那方寸大小的地方,抽烟,喝茶,聊天,听音乐。
他们也侃谈人生,侃谈理想,不过谈完之后却没有任何行动。依旧这样在太阳底下,各条街区上游荡,他们脸上的神情总是很缥缈,笑容很邪恶,会到学校门口,要挟那些可怜胆小的中学生交出零用钱。看到漂亮的小姑娘又春心难熬地跟在后面吹口哨,说下流话。
他们偶尔也会上班,不过通常做不久,因为他们的理想是做生意,做大生意,既然做不了大生意,就暂且混着,继续每天不着边际的无目的。这就是他们的人生哲学。
算是有些脑子的,后来就脱离出去,有个还莫名其妙去了非洲,从此销声匿迹。
范凡后来听说那个男的和卖面包的女孩生了个儿子,不过在儿子五岁的时候,他就失踪了,没人知道他到哪里去了,儿子也不管了。
也许在混混看来,世界上最可怕的就是责任。
范凡记得每次去桌球房打球要小心,因为那是他们的天下,彼此处得不好,他们会冲着他们挥拳头吓唬。
范凡很瞧不起那些人,有几次在桌球房玩的时候发生冲突他很想挑衅一下,不过他的伙伴们总是拉着他快走,因为对方人多势众,而且真的出了事情,这些混混通常都无所谓,因为他们是警察局的常客,而他们却是飞行员的孩子。
那个时候范凡好不潇洒,二十岁刚过,开着父亲送的摩托车,偶尔会和几个哥们到沪青平公路去狂飙,然后开到郊区的小鱼塘钓鱼,除了在西点店上班,大部分时间就是这么过的,完全没有心思,时间飞一般快。
没多久范凡就谈了个女朋友,是个公司文职,模样俊俏,身材窈窕,女孩子的父母非常喜欢他,所以没多久他们就在一起了。他直接住进了女孩子家里,是因为他一点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在他看来,男女爱的表达方式就是住在一起。天天爱。完全昏天黑地。其实心里也说不上到底喜欢对方什么,只是偶尔不在了,就会想念,见面了就是疯狂缠绵,然后又心生厌恶,想快快逃离。
他完全像少年哥特一般,整天被两种感情困扰着,想爱,但爱得太快,太猛烈,就会被迅速产生的腻烦和厌弃淹没。好像甜食吃太猛,让人反胃一般。他又害怕自己会过上那种老夫老妻的生活模式,毕竟自己那么年轻,简直是太年轻,浑身都在作怪,绝对鄙视那些上了岁数还在谈情说爱的男女们。
所以这爱情注定是没有结果的。那个女孩含着眼泪和他分别,而他似乎内心更加痛苦,痛苦并快乐着。开着摩托车在公路上飞驰,想象着自己正处于失恋中,绝对值得安抚和同情。另外,觉得自己又像只鸟般轻盈快活,因为他又恢复了自由,可以任意翱翔在天空。
那年他终于离开了工作了五年之久的西点公司,不再整天和面粉,黄油,磨具,烤箱打交道了。他梦想闯天涯,就像许巍的那首歌,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他觉得自己浑身都充满了能量,必须找到个发泄口。他不能一直沉沦在西点公司,经不住几个朋友的巧言令色,下海做生意的念头终于在他脑子里种下,并时不时撬动他的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