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都市亲梅逐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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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5章

老师将中考所有考试科目的答案一一发下来,同学们根据答案估计自己的分数,然后填报志愿。这种时刻,梅宜鉴当然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

“怎么样?能不能考个全市第一?”

“这很难说,不过进国家级重点高中应该不成问题。”

宜鉴现在可以说是踌躇满志、意气风发,就要将缠了他十二年的马赫赫彻底地从身边“逐”出了,他的心情能不好吗?相比之下,赫赫的表情可就糟透了。

看在十二年共同成长的份上;看在小时候她总是抢他的点心,抢他的玩具的份上;看在从小到大挨了她不少拳头的份上;看在被她撞掉的两颗门牙的份上;看在被她夺去的两次吻的份上;看在因为她,自己奋发努力学空手道的份上;看在为了摆脱她的纠缠,自己拼命复习考上国家重点的份上……

宜鉴第一次主动走到她的身边,“怎么样?考得还好吗?”

“估计能找到一家肯接收我的普通高中吧!”她趴在桌上,懒懒的样子像极了他家生病时候的大圣。

她心情不好,不肯说话,她的沉默让他不知所措。以前两个人待在一起,他只要负责听她说话就好,她突然间安静下来的样子让他有点不舒服。就像……就像她的不快乐天生就是他的负累。

“‘没意见’,你说,咱们俩算不算‘青梅竹马’?”

“呃?”她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你想说什么?”她用下巴抵着桌子,以那一点为支点随意地摇晃着。他看不出她的表情,更读不懂她的心思。

但是话说回来,他从来就没有想要读懂她的心思,他只是极力想要将她逐出自己的世界,如今他做到了,他高兴了?

“因为在幼儿园见到你,所以我死缠着‘平底锅’非得跟你上同一所幼儿园,读同一个班。其实那年我才两岁多一点,根本没到上幼儿园的年龄。后来,我又拜托‘平底锅’把我弄进和你同一所小学,同一个班,还要做同桌。这些事我都快忘了,那天‘平底锅’将旧照片扫进电脑留档的时候突然说起来,说到我的种种任性。我这才发现,我跟你的青梅竹马关系根本就是我一个人任性地要来的。”

她不相信缘分,因为所有的缘分都是她自己累积起来的。她努力待在他身边十二年,他也就努力“逐”了她十二年,她不知道这样的游戏什么时候会结束。她总以为,只有当他真心接受她,她才会放弃这个游戏。放弃的后面呢?那又是怎样的结局?

不想考虑那么多,每当她思绪澎湃的时候,她会犹豫,会有想放弃的胆怯,所以她干脆不去想。

站起身,她笑得有些疲惫,“我送你回家,或许这是最后一次了!”

她如此脆弱的表情宜鉴还是第一次看到,他以为她永远活在自己的霸道中,霸道得不允许他离开自己。是他错了吗?还是他从来都不曾真正懂她?

想到这将可能成为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宜鉴所有的不满和想要逃离的情绪全面松懈。“想去哪儿?反正后面有一个长长的假期,不如趁今天,我陪你好好玩玩。”

难得他肯抽出时间陪她出去玩,赫赫哪舍得浪费?“咱们去山上吧!你骑车带我去山上玩,咱们趁着日落时分回家。好不好?”

这个城市很奇怪,山就在城市的北区,湖徜徉在城市中心,江压在城市南尾。半城山半城水,山山水水相依偎。

“现在?会不会太着急了一点儿?”

“去嘛!去嘛!”她摇着他的手,状似哀求。

从小到大,总是习惯看到她挥舞着拳头命令他做这个做那个,偶尔她摆出如此小鸟依人的状态,他还真不大能接受。想到这将是最后一次服从她的命令,宜鉴终究还是没能狠下心来拒绝。

“走吧!”

他背起包,拿着她的车钥匙走在前头。赫赫紧赶了两步,手指向前伸去,一次没能成功,第二次又失败,第三次……她的手指碰到了他的掌心,却在他手臂无意识的摆动中失去了捉住他的机会。

第四次……她已经没有力气再去抓住他。

那天傍晚,宜鉴拿出全身力气骑着车带着赫赫爬上了位于城市北面的那座山。骑车上山的过程很困难,也很艰辛。她却只是安静地坐在后车坐上,手臂环着他的腰。她像一个疲惫的登山者,已经失去了对登山的兴趣,她只是想再看看山顶的风光。如果美好便驻足游览,如果失望就下山回家。

每一个向山顶攀登的人都是这样,当你爬到半山腰,从山上下来的人告诉你:山上的风景不过如此,不用再费力攀登了。有多少人……有多少人肯放弃?

我们把这叫做“坚持到底”,叫做“义无返顾”,叫做“持之以恒”。其实,每个人不肯下山的理由都不同,很多人的理由是不肯浪费那已经花了一半,再也追不回来的力气,所以不肯在摔得粉身碎骨、失望无助之前大举撤兵。那不符合中国人的传统习惯,那不属于我们的民族精神。

所以有人到了山顶,有人看到了日出,有人欣喜若狂,有人潸然泪下,有人幡然悔悟,有人痛不欲生,有人一笑了之。

我们真正想看的不是山顶的风景,而是到达山顶后那一瞬间的心情。

十二年硬要来的“青梅竹马”,赫赫想知道最后的结局是什么,所以她不肯放手;她不知道自己在登上山顶以后会有怎样的心情,会作出怎样的决定,所以她不肯放手;她不知道梅宜鉴最真实的感情世界是何种情景,所以她不肯放手。

大人们不明白,一个孩子的坚持有着摧毁世界的可怕能力。因为孩子不懂得利益权衡,不懂得保护自己,不懂得爱……必须要有理由……

当宜鉴满身大汗地将车蹬上山顶,赫赫却闭上了眼睛。他好奇地看着她古怪的举动,完全不明白这个在自己身边待了十二年的女生究竟在想些什么。“你怎么了?你不就是为了登上山顶看看这边的风景吗?为什么要闭上眼睛?”“怕自己失望呗!”因为闭上眼睛,她的世界空白一片,傍晚的霞光却以它独特的色彩染红了赫赫的眼睑。它在向她宣布:霞光很美,红彤彤得让人留恋不已。

担心她闭着眼睛会摔倒,宜鉴出于本能伸出自己的手扶住了她大半个身体。“你小心点儿!”

因为要离开,所以他才对她这么好吗?如果他对她好的条件就是永远将她“逐”出他的世界,这道选择题她该怎么做?

是做一生的朋友,还是向前跨一步,赌一赌做他的女朋友?她只有一次选择的机会,一旦选错,他们连朋友都没得做。

“‘没意见’,如果有一天你再也见不到我,你会想我吗?”

“当然不……会!”他语气间的停顿让人分不清到底是“当然不会”还是“会”。

那答案模糊了他的心,十二年的纠缠让他觉得很烦,青春初期对男女的认知让他觉得不能一辈子都与马赫赫纠缠不清。他想有自己的生活,一种没有马赫赫的生活。

“走吧!咱们下山吧!”赫赫拉了拉他的手,在转身时睁开了眼睛。

她要的只是上山时的心情和下山时的愉悦,她想带着这种感觉走完以后的路。山上或让人惊喜或让人感到遗憾的风景,和站在山顶俯视山下的酣畅淋漓或是意犹未尽,对她来说都是一种负担,她担不起,干脆不去担。

她是个孩子,她心甘情愿做一个不明白为什么爱情中必须有失败或是成功的孩子,所以她只要那上山、下山的感觉。

骑着车,迎着傍晚的徐徐清风,梅宜鉴带着马赫赫下了山,她的手臂紧紧环住他的腰,始终没有松开。到了山下,她又开始想办法折腾他了。

“咱们去美食街吃东西吧!”

“已经很晚了,还是回家吧!”宜鉴有种上了贼船的预感。

上了贼船你还想下船吗?赫赫扬扬拳头冲他吆喝了两声,“你到底去不去?”

“去!去……去就去!”

他老大不情愿地做着辛苦的祥子驮着她去了美食街,再然后又被她强迫性地压去了电玩城,等将她送回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今天谢谢你!”

先强迫他犯罪再跟他道谢,她有没有搞错?宜鉴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什么也没说。算起来,今天是他第一次跟赫赫两个人单独出去玩。

他是个有原则的男生,以前每次她拖他出去,他总是以百般理由相抵抗,实在抗不过去了,就拉上一帮朋友一起出门。只因为这可能是他们最后一次在一起,所以他才会作出如此多的让步。

今天也让他了解了很多赫赫的事,比如她吃东西的时候喜欢皱着鼻子;只要有一点点辣味她的额头就会冒汗;她偏食情况严重,属于全面肉食性动物;她对电玩很有研究,尤其赛车是一级棒……

今天更让他明白了一件事:他们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一对小孩,他却一点也不了解她。

他用一种痴痴的眼神注视着她,那一瞬间赫赫几乎要以为他是舍不得与她分别的。“那么……再见。”

“再见。”

她转身向家门走去,他突然出声:“赫赫!”

上一次他这样叫她的名字是什么时候?她都快忘了。平时在班上除非必要他绝不会叫她的名字,喊她的时候也用“喂”、“你”来代替。

“还有什么事吗?”

宜鉴的目光锁在她身上,那视线几乎可以用含情脉脉来概述,“没……没什么,晚安!”奇怪了,他居然会对离别有点舍不得。

“晚安。”她道了别,站在原地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像是最后一次相见,只能用目光留住心底里的最后一点记忆。“我……我走了。”他不断后退,却不肯转身大步离开。

每次相处总是她主动,这最后一次离别也让她先跨出一步吧!“我回家了,咱们以后再见,或者通电话吧!”

她转身进了家门,他将体内所有的不舍之情,将这十二年的感情发挥到了极至。心里默默念叨着——

再见了,赫赫!这一次真的是再难相见,你要好好保重你自己,或许某天我们会在街上突然遇见,那该是十几年以后的事了吧!或许那时候你已经忘记了“青梅竹马”这四个字,或许你已经忘了被你欺负了十二年的我。再见……永远别见……

沉痛的表情徜徉在脸上,宜鉴悠悠地转过身,再抬起头时——笑容如这晚上的月光一点一点爬上来。他的双手用尽全力捏成拳,全身的力气聚集到两臂,他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双臂高举过头顶,他向着月空高声呐喊——

“1949年,我们解放了!”

岚馨推门走进来,看看儿子的新房间收拾得如何。“宜鉴,你房间整理得怎么样了?”

“已经全部整理好了,只要再收拾一下就好!”接过妈妈递来的水,他大口大口地灌着。大圣蹭到他脚边,不停地吐着舌头。

这个夏天,真热!

将纸巾递给他,岚馨随便问道:“咱们搬家的事你有没有跟以前的同学说?新的电话号码都告诉他们了吗?”

怎么可能?他就是借着搬家完全切断与马赫赫的联系,他怎么可能再自投罗网?瞧!这就是他从中考前期就开始打的如意算盘。

进入国家重点高中,搬新家,换新的电话号码,所有的一切都将让马赫赫再也找不到他。他终于可以脱离苦海,高兴都来不及,怎么可能给自己找麻烦呢?

“这么说,你也没跟赫赫提起?”岚馨一眼就看出儿子在耍阴谋诡计,“还是给她打个电话,跟她说一声你搬家了。”

“我不知道她家的电话号码。”他理直气壮。

岚馨不可思议地瞅着他,连大圣都用不相信的狗眼对着他。“你跟她在一起十二年,你不知道他家的电话号码?”“以前都是她打电话给我,我从不打电话给她,我怎么知道他家的电话号码?”说来也是,跟她在一起十二年的时间,他居然不知道她家的电话号码,这很奇怪吗?

“赫赫要是知道我们搬家了,又不知道你到底搬到了什么地方,说不定会急得四处找你。”说完这话,岚馨故意用一种责怪而幽怨的眼神瞅着儿子,看得他心里直发毛。

懂得发毛就好,岚馨再接再厉——“还记得你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因为发烧没去学校,赫赫刚一放学就来家里找你。你看人家多担心你啊!”

“是啊!她是担心我,”宜鉴没好气地翻着白眼,“当时她得了腮腺炎,她嫌在家里没人被她欺负,非得来学校欺负我。结果看我不在学校,还硬是找到家里来。害得我不仅发烧,还传染上了腮腺炎,因为持续发烧差点烧成肺炎——她真是关心我啊!标准的有难同当。”

这个……这个啊!小孩子嘛!岚馨在心中将这种关心一笔代过,换另一个话题:“我的意思是说,要是赫赫找不到你,一定会一直一直找下去,直到找到你为止。说不定,几年过后你的初中同学还会告诉你,赫赫在找你。”

“别说得好像孟姜女千里寻夫好不好?”他推着妈妈,一直将她推出门,“你就快点去收拾外面,这里我一个人能弄好。”再跟妈妈说下去,他越说心里越慌。

赫赫……赫赫会不会正在急着找我,发疯似的找我?

感觉他就像一个凶手,罪大恶极地将正当花样年华的少女逼到了绝境。脑子一片乱,他烦躁地拿过枕头倒在床上,睡吧!睡着了就完事。

迷迷糊糊中他看到了赫赫,她的手苍老得青筋蹦出,那只手……那只手死命地抓住他,像索命的亡灵一样勒住了他。

“我找到你了,我终于找到你了!”

尖锐的女声呵呵地笑着,她紫红色的唇撞上了他的唇,那种感觉很遥远,却让他终身难忘。

“你是,赫赫?”她怎么会这么老?头发苍白,面如枯槁,身形丑陋。赫赫怎么会变成这副样子?

她咧开漆黑的牙齿冲他笑得阴森森,“我找了你七十年,我找了你整整七十年。当初你一个招呼不打就离开了我,从我们分别那天起我就开始找你,我的一生都用来找你,我找了你整整七十年。你毁了我一生……你毁了我一生……拿命来!你拿命来!”

“不要!不要!不要——”

宜鉴慌张地叫喊着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他光着脚走在地板上,拉开阳台门,他需要呼吸新鲜空气。

清醒过来才更感觉噩梦的可怕,如果赫赫真的在疯狂地找他,他忍心无动于衷冷眼看着她将几年、十几年,甚至一生的时间浪费在他身上吗?

忍心、不忍心;不忍心、忍心……

迷惘中,他的眼睛无意识地飘向隔壁阳台,这栋住宅设计让两家阳台相连接,中间隔着一道透明的玻璃墙,看上去视野很开阔,也增加了邻居间的交流,很符合现在提倡的人性化设计。

等等!玻璃墙的那头怎么出现了一只手,那手看起来还很……熟悉?

“嗨!”那只手冲他左右摆了摆,下一刻一张更为熟悉的笑脸窜了出来,“‘没意见’,看到我,你是不是很高兴啊?”“是你?你怎么来了?”不是要等七十年吗?她怎么这么快就找到他啦?

因为他的吃惊,赫赫顿时笑弯了眼,“难道岚馨阿姨没有告诉你,这片小区是我妈妈所在的公司开发的。从你们家买房子,到装修,直至搬家,所有的一切都是我妈妈派手下帮得忙。别忘了,我妈妈可是这家房产公司的副总,想要一套与你家相邻的套房真的是易如反掌。再加上,我们家一直打算搬家,所以趁这个机会搬个新地方喽!”

她的表情在向他宣布一个残酷的事实——你失算了!

天杀的!宜鉴捏紧拳头,全身紧贴在玻璃墙上。“你那天约我出去玩就知道我打算搬家,打算切断与你的一切联系,而你却故意装做我们将要永远地分别,再也见不到似的,对不对?”她是狼外婆,从小到大都是,就知道欺负他,从来没有变过!

“你别冤枉我!”赫赫举手投降,“我可不知道你那天好心情地陪我出去玩,原来是打算从此以后甩开我。”她的表情完全是一副“心知肚明”的样子。

他懊恼着自己的不打自招,更为自己将要到来的悲惨命运而哀悼。以前只有上学的时候和她见面,现在上学的时间是逃开了,从此以后两家成了邻居,她可以肆无忌惮地随时闯进他的生活,老天成心不想放过他,是不是?

晕了!晕了!他快晕菜了!

“‘没意见’,你怎么了?怎么突然脸色苍白?是不是中暑啦?”

赫赫七手八脚翻过那道玻璃墙,想翻到他家阳台。吓得宜鉴大吼一声,“你玩命吗?”这里是十二楼,要是从这里掉下去,她还想活吗?他不敢将她赶回去,只得扶着她的手臂小心翼翼地托住她的身体,她倒是勇猛得很,猛向前冲,惯性将宜鉴推倒在了地板上。

她坐在他的身上,他这才发觉她只穿了一件吊带小可爱,下身的短裤将她修长的大腿全部显现出来——而他是男生,一个正当青春年华的男生!

不行!他要流鼻血了。宜鉴只能无助地仰着头,生怕自己最丢脸的一面被她看到。

她是魔鬼,生来为了欺负他的魔鬼。

“喂!‘没意见’,你捏着鼻子做什么?”她坐在他腰间,不时地摇着他的肩膀,搞不清楚这个白皮肤的男孩怎么动不动就脸红。

“我真搞不清你到底是不是女生!你怎么能……穿成这样跑到男生的房间?你简直是……简直是……”他说不下去了,因为鼻血快要喷出来了。

赫赫还是毫无知觉地推了他一把,“你有病啊?我是看你脸色不好所以才翻墙过来的,我的身材很差吗?我穿成这种样子不好看吗?再说了!咱们俩一起长大,还一起洗过澡,你到底在计较些什么?”

一起洗澡?那时他们才三岁,夏天玩过以后一身汗,幼儿园阿姨帮着一起洗澡。她的记性真好,连那时候的事都记得。他的记性也不赖,在她的一再提醒下,目光定在了她的红唇上。

她第一次亲他,也是三岁。

两道目光撞击出晶亮的光芒,眼神交错间一种莫名的情愫起了变化,她俯身渐渐靠近他的身体。正在这一刻——

“宜鉴,马叔叔来了,他们家正巧搬到了我们家隔壁,这下你和赫赫就成为邻……”

岚馨推门闯入,迎面看到的就是赫赫穿着一身小可爱坐在宜鉴的身上,而自家儿子倒在地上居然一副很享受的模样。

“梅宜鉴,你给我出来!”生平第一次,岚馨冲儿子吼了。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宜鉴那么乖,怎么可能惹什么乱子呢?有话好好说,别生气啊……啊,赫赫?!”马平跟着进来,眼见着自家女儿正从“宜鉴的身上”站起来,她身上那件小可爱的吊带甚至还滑下了肩膀。

“马赫赫,你给滚我出来!”生平第一次,马平有种想杀了女儿的冲动。

十六岁的花季在一片烦乱中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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