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弗洛伊德12:文明及其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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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文明及其缺憾(5)

似乎可以肯定的是,在我们目前的文明中,我们并没有感到舒适,但是,非常难以形成这样一种观点,即早期时代的人们是否感觉更幸福,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感觉更幸福呢?他们的文化条件在其中起什么作用呢?我们总是倾向于客观地看待人们的痛苦,就是说,把我们自己,连同我们自己的需要,我们自己的感觉能力,都放在他们的条件下,然后去考察我们在里面应该发现什么样的体验到幸福和不幸福的机会。这种考虑问题的方法看起来是客观的,因为它无视各种主观的感觉,它当然又可能是最主观的,因为通过使用这种方法,人们就用自己的心理态度代替了他人的未知态度。不过幸福基本上是一种主观的东西,不论我们想到某种情境时害怕得有多么厉害——如古代划船的奴隶,30年战争时的农民,宗教法庭的牺牲者,等待被屠杀的犹太人——我们仍然无法使自己站在这些人的立场上——去推测这些变化,这些变化可能是由于最初的心理迟钝,逐渐的麻木过程,一切期望的停止和由一切更粗糙及更精细的麻醉方式造成的,用这些方式就能减少对快乐和不快乐感觉的敏感性。另外,当人们必须忍受最极端形式的痛苦时,特殊的心理保护装置就会发挥作用,在我看来,要进一步探讨这一方面的问题是没有什么好处的。

现在,是我们应该把注意力转到这种文明实质上来的时候了,对于把文明作为获得幸福的手段,人们争论颇多。除非我们经过考察亲自了解了某些情况,否则我们绝不会到处寻找仅用几句话就表达其实质的公式。我们将满意地重复说,文明这个词描述了人类全部的成就和规则,这些成就和规则把我们的生活同我们动物祖先的生活区分开来,并且服务于两个目的——保护人类免受自然之害和调节他们的相互关系。为了了解更多的东西,我们必须把文化的个别特征聚集起来,就像它们在人类社会中所表现的那样。在这样做时,我们将毫不犹豫地允许自己受通用语言的指导,或者就像人们可能会说的那样,受语感的指导,我们确信,我们将因此而公正地考虑那些仍然抵抗用抽象术语表达的内在洞察力。

开头是容易的,我们把人类用来使地球能为人类服务,保护人类免受残暴的自然力量之害的一切活动和财产作为文明的开始。文明在这一方面是比任何其他方面更毋庸置疑的。假如我们回溯得足够久远的话,我们就会发现,文明的第一种活动就是工具的使用、获得对火的控制和建造住房。在这些活动中,获得对火的控制作为一个相当独特的成就而尤为出色,这种成就是绝无仅有的,而其他被开辟的道路此后一直被人类所遵循,通往这些道路的刺激物是容易猜测到的。人类依靠他的全部工具使自己的运动器官和感觉器官更加完善,或者用来消除这些器官在功能上的局限性。他把机器巨大的力量置于他的控制之下,就像控制他的肌肉一样,他能够随心所欲地使用它,轮船和飞机有这样的作用,连空气和水也不能阻止它的穿越。用眼镜他能纠正自己眼睛里水晶体的缺陷;用望远镜他能看到很远的距离;用显微镜他能克服其视网膜结构所带来的视觉能力的局限性。用照相机他能创造一种记录变化的视觉形象的工具,就像留声机创造一种同样变化的听觉形象的工具一样;两者实际上都是他自己的记忆能力的具体化。在电话机帮助下他能听到远处的声音,甚至神话都曾认为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最初的书写是记录并不在眼前的人的声音;住房即是母亲的子宫即第一个住所的替代物,在子宫里他是安全的,且感到如此满足,它可能此后一直渴望着它。

人类用其科学和技术发明了在这个地球上的这些事物,人类在地球上首先是作为动物王国里一个虚弱的有机体而出现的,人类种属中的每一个人一定会作为一个无能为力的婴儿而重新出现(“噢,大自然的小不点儿”)这些事物不仅听起来像是一个童话,而且是人类童话中全部的——或几乎是全部的愿望的一种实际满足。所有这些成就都是他通过文明获得的。很久以前人类就形成了一种全知全能的和无所不知的理想概念,并把这个概念体现在他的诸神中。凡是他的愿望所无法达到的东西,或者对他禁止的东西,人类都归因于这些神。因此,我们可以说,这些神祇是人类文明的理想。现在人类已经非常接近实现了这个理想,人类几乎使自己变成了一个神。但是,确实只有以这种方式,理想通常才能根据人性的普遍判断得到实现。但不是完全的实现,有些方面一点也没有实现,在另一些方面只实现一半。可以说,人类已成为一种起弥补作用的神。当人类装备上他的所有辅助器官时,就会非常神奇了。但是,这些器官并不只是长在他身上,而且还常常给他制造麻烦。但是,人类却有资格用这种思想来安慰自己,即人类的这种发展不会恰好在1930年结束。未来的时代将在这个文明领域中取得可能令人难以想象的伟大的进步,并将使人类和上帝更加相似。但是,出于我们的研究兴趣,我们千万不要忘记,今天的人类虽然和上帝相似,却仍然并不幸福。

因此,我们认识到,只有当我们发现,在一个国家里能够有助于为了人类的利益而开发地球和保护人类免遭自然之害的一切事物——简言之,一切对人类有用的事物——得到了关注和有效的贯彻实施时,才能说一个国家达到了高水平的文明。在这样的国家里,威胁要淹没河岸的河水的流程得到了控制,河水通过运河被引到所需要的地方。土地得到辛勤的耕耘,种上了适当的植物;矿产资源被辛辛苦苦地开发出来,制造成所需要的工具和器皿。交通工具是频繁、迅速而可靠的;凶猛和危险的动物被消灭了,人类成功地饲养着被驯服和驯化了的动物。但是,除了这些之外,我们还要求从文明中获得其他东西,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期望这些东西也能在这些同样的国家里出现,当我们发现这些国家的居民的勤劳不是被用于起码有一点用处的事情上,而是相反,用于毫无用处的事情上时——例如,城镇里的公园和花园,作为娱乐场所和新鲜空气储藏库是很必需的,但当它们也被人们用来培养花木时,或者当住房的窗台用花装饰起来时,我们也把这看作是高度文明的证据,就好像我们想要放弃我们提出的关于文明的最初要求一样。我们不久就意识到,我们期望文明予以高度评价的那些无用的东西就是美;我们要求文明的人要尊重自然中发现的美,只要力所能及,就可在其手工制品中创造美。但这绝非我们对文明要求的详尽阐释。此外,我们还希望发现清洁和秩序的标志。当我们读到,在斯特拉斯福莎士比亚(Shakespeare)的父亲家门前有一个高高的粪堆时,我们并不认为莎士比亚时代英国乡镇的文明水平很高;当我们发现在维也纳的瓦尔德山上乱扔着废纸时,我们感到愤慨,并称之为“野蛮”(这是文明的反义词)。任何肮脏对我们来说似乎都和文明不相容;我们把清洁的要求也扩展到人体,当我们听说从路易·索雷尔(Roi Soleil) 身上发出一种令人讨厌的气味时,我们感到惊奇;当我们看到拿破仑在贝勒岛进行早晨洗漱用的小脸盆时,我们就会摇头。的确,假如有人把使用肥皂作为一种文明的实际尺度,我们并不感到惊奇。对秩序来说也是如此,秩序也和清洁一样,只适用于人类的手工制品。但鉴于我们不能期望自然界是清洁的,相反,秩序却是模仿自然界而来的;人类对伟大的天体运动规律性的观察不仅向他们提供了一个把秩序引入其生活中来的样式,而且给他们提供了这样做的最初的起点。秩序是一种强迫性重复动作,当一条规定被永久地确定下来之后,秩序就能决定,一件事情将在何时、何地去做和怎样去做,就能在每一次类似情况下避免怀疑和犹豫。秩序的好处是无可否认的:它能使我们把空间和时间用得恰到好处,同时节省心理能量的耗费。我们应该有权力期望,秩序从一开始就在人类活动中占有其地位,而且是毫不困难的,人们可能会感到非常惊讶,事情竟然不是这样的——相反,人类在他们的工作中表现出一种天生的粗心大意、不规则和不可靠的倾向,必须花气力训练人类,他们才能学会遵循其天体模式的榜样。

美、清洁和秩序显然在文明的要求里占有特殊的地位。没有人会坚持认为,它们对生活的重要性,就像旨在控制自然力的活动,或者像我们将要了解到的其他因素一样;也没有人会愿意把它们作为小事而不予重视。美就是一例,它明显地表明,文明就它的目的而言不仅仅是功利主义的,我们倾向于把美从文明的利益中略去。秩序的功利主义的好处是很显然的。关于清洁,我们必须记住,这也是卫生学要求我们的,我们可以推测,甚至在科学的卫生预防法时代之前,这两者之间的联系并非完全为人类所未知的。但是,有用并不能完全解释这些努力;此外一定还有某种东西在起作用。

但是,根据一般的看法,文明有一个特征能比任何其他特征更好地表现文明的特点,这就是它尊重和鼓励人类的高级心理活动——智力的、科学的和艺术的成就——它在人类的生活中组成了观念的主要部分。而这些观念当中首要的是宗教体系,我在别的地方曾努力想使宗教体系的复杂结构明显地表露出来。其次是哲学的推测;最后,可以称之为人的“理想”——他可能形成的一个人,一个民族和整个人类的尽善尽美的观念,以及它在这些观念基础上所提出的要求。它的这些创造并不是相互独立的;相反,它们是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的,这就使描述它们的企图复杂化了,也使追溯其心理衍生物变得困难了;如果我们作为一个一般的假设来假定,在人类一切活动背后的动机是奋力追求有用和产生快乐这两个相互融合的目的,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对我们在此讨论的文明的那些表现来说,这也是真实的,虽然只有在科学和美学活动中才能明显地认为这是真实的。但是,毫无疑问,其他活动也和人类的某些强烈的需要相一致——或许也和只有在少数民族中才发展起来的那些需要相一致。我们曾对有关任何特定宗教的或哲学体系的价值,或这些理想的价值做过判断,但却不容许被我们自己的判断引入歧途;不管我们是想在它们当中发现人类精神的最高成就,还是我们痛惜把它们作为一些谬误,我们必须承认,在它们存在的地方,特别是在它们备受推崇的地方,就可证明那里有一个高度的文明。

我们现在必须考虑这个有待于做出评价的、最后的、当然绝不是最不重要的文明的独特特征:这就是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他们的社会关系得以调节的方式,——这些关系影响一个人和他有关的人如邻居,帮助他的人、异性对象、家庭成员或国家的成员等等关系。在这个问题上特别难以保持不偏不倚于任何理想的要求,和明确确定在这里一般意义上的文明是什么。或许我们可以首先声明,试图调节这些社会关系的初步尝试已经包含在文明的基本成分中了。假如没有做出这样的尝试,这些关系就会依附于个人的意愿:就是说,体魄最健壮的人就会按照他自己的利益和本能冲动来决定事情。如果这个健壮的人遇到另一个比他更健壮的人,情况仍会保持不变。当许多人联合起来在力量上超过了任何个人,并且保持这种联合以对付一切个别的人时,人类在社会团体中的共同生活才成为可能。于是,这个联合体的力量就被作为“权力”(right)用来反对任何被谴责为“蛮力”(brute force)的个人的力量。用联合体的力量来取代个人的力量是向文明迈出的决定性的一步。它的实质在于,团体的成员对每个人可能得到的满足加以限制,而个人还没有认识到这种限制。因此,文明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公正——就是说,保证使一项法律一旦制定,就不会为任何个人的利益而遭到破坏。并不是说这种法律有什么道德价值。文明的进一步发展似乎倾向于确保法律将不再代表任何小团体的意志——种姓、部落、人口阶层或种族群落——这种小团体的行为可以像一个掠夺成性的人,扑向其他或许人数更多的这种群体。而最后的结果就会是建立一种法律,这是通过牺牲自己的某些欲望而对此做出贡献的所有的人的法律,是能够联合起来的所有的人的法律——除了那些不能进入某一联合体的人之外——这种法律不使一个人任凭蛮力的摆布——当然还是有同样的例外。

个人的自由并不是文明带来的一个好处。在任何文明产生之前,个人具有最大的自由,虽然在那时个人的自由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还确实没什么价值,因为个人几乎不能保护这种自由。自由经过文明的发展而受到限制,公正往往要求把这些限制施加于每一个人。在一个人类团体中感觉到的那种对自由的渴望,可能是对某些现存不公正的一种反抗,因而可以证明,它有利于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并且和这种发展保持一致。但是,对自由的渴望也可以在人格的原始本质的残余中找到它的起源,虽然在那里人格还没有受到文明的影响,这样,渴望自由就成了和文明对抗的一个根源。因此,渴求自由既指向文明的特定要求或形式,也指向文明本身。看来任何一种影响都不能把人性变成蚂蚁的性质。毫无疑问,他将随时用他对个人自由的要求来抵御群体的意志。人类斗争的很大一部分都围绕着这个中心任务,即在个人的这种要求和文明社会的要求之间找到某种便利的——能带来幸福的解决方法;这种解决方法能否以某种特定的文明形式来达到,或者是否将证明这种冲突是不可调和的,这是涉及人类命运的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