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汉家儿郎冠军侯:霍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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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101、水落石出

元狩五年的三月是很不平静的一个月,谁也不曾料到,甘泉宫的春猎会引发这么大的震动。

李敢虽然已经死了,但是这件事情仍然在长安城里不断地发酵。

被鹿撞死?在场那么多人,这还能保得住密吗?谁都知道这只是圣上的借口而已。

问题是,圣上给出的这个借口是如此荒谬,荒谬到一看就知道是个借口。

其实刘彻是何等睿智果断之人,岂会真的在仓促之间找不到更好的借口?他故意用了这么一个荒谬之极的理由,其实含有两层意思。

第一层意思当然是:“骠骑将军朕是护定了!”这是说给所有人听的。

而第二层意思则是专门说给世家权贵们听的。尽管他一上来就剥夺了陇西李氏喊冤的机会,但是在包庇霍去病的同时,出于保持平衡的考虑,对于权贵集团这个整体他还是要安抚一番的。“鹿撞说”的潜台词是:“你们怀疑这件事有隐情,朕也怀疑;你们觉得不是误杀而是谋杀,朕也这么觉得。只不过根本没有确切证据,况且人都死了,再折腾还有何益呢?”

尽管刘彻使了这么多手段,然而这么大的事情,无论如何是压不下去的。这些天来,世家集团的朝臣贵戚们,特别是陇西李氏的亲族故旧们,尽管不能在朝堂上公然喊冤请愿,但是私下里却联络不断,清议批判的声势也是相当浩大,一时间长安城里街谈巷议、尽人皆知。

霍去病幸好是待在朔方,若在长安的话,光是众人的口水就差不多能把他淹死了,更何况以他的性格,闹不好还会说出些不该说的话,那就连天子也护不了他了!朔方当真是最合适的选择了,刘彻能在第一时间就想到这里,这份心思也当真是清明之极。

而且所有人都不知道,针对算计太子一案的调查,也已经在悄悄地进行了。

刘彻的逻辑也不复杂:“朕对自己的儿子不满意,那是朕自己的事,再不满意也是朕的儿子!你敢背后算计朕的儿子?朕先要了你的命!”

此外在他看来,李敢到底有没有不可告人的动作,还关系到霍去病这件事情的定性,如果确定是李敢及其同伙先有动作的话,那么霍去病就算是还手了,这个性质是不一样的。

很快结果出来了,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些人的暗中动作令人心惊,仅太子身边被安插的人就有好几个!而且,真的不是李敢的主谋,证据至少还指向了他的堂叔,丞相李蔡。

刘彻本来觉得李蔡是个庸碌之辈,他之所以任命这样一个庸碌之辈担任丞相,是因为他素来就是打算削弱外朝的。他对丞相的基本要求是:不可掣肘自己的国政,少养门客,别勾连诸侯王,别让自己太看不顺眼。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丞相虽然庸碌,但在私底下竟会算计太子,行径居然如此小人!

调查是秘密进行的,但是结果一出来,刘彻马上就下定了决心,李蔡必须死!

只是,这种罪行是没有办法公之于众的,密谋夺嫡这种事情太有骇视听了,公开讲出来的话,朝堂上下恐怕禁不起这种风波的冲击。要让李蔡死,只能找个别的罪名。

不到十天,刘彻就把罪名找好了:李蔡私自侵占了景帝陵园附近一块三顷大小的空地!

这个罪名一出来,谁都能看得懂,这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因为这个罪名本身可大可小:若说小,李蔡身为丞相,哪有空管得了自己家的园子怎么圈地?这明摆着是下面人的过错。若说大,侵占先帝陵园,这是大不敬!谁指使的?完全可以一层层地往上追究,一直追究到李蔡本人。

李蔡不是傻子,他终于弄明白了,圣上是真的不考虑易储了!自己是真的把圣上惹急了!圣上是真的意图置自己于死地了!

于是他选择了自杀。(注:《史记》的记载是:“李蔡以丞相侵孝景园壖地,当下吏治,蔡亦自杀,不对狱”,《汉书》则记载了盗取的数目为三顷。)

“侵占三顷陵地”的罪名到底有多大?应该说不至于死吧,而李蔡却直接选择了自杀,因为他知道皇帝的意思就是要他赶紧死。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有更多的选择,能选择的就是“不对狱”而已,也就是自己主动了结,让事情到此为止,避免牵连出更多的人,使整个家族得到保全。

丞相乃是文官之首,李蔡的自杀乃是震动朝局的大事,但是震动归震动,李敢和李蔡在一个月内相继死去,陇西李氏群龙无首,短期内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再折腾了。

而且很快,刘彻又任命了新的丞相,正是原来的太子少傅庄青翟,不折不扣的太子一党。这个意思是很明显的:大司马也好、丞相也好,如今都完全是保扶太子的人了,太子的地位,至此算是不可动摇了!天子的这个表态,可以算是十分清晰彻底的了。

立储这四年以来,刘彻的心态经过了好几次变化。刚开始他是满心欢喜,对太子抱有极大的期待;渐渐地发现太子并没有自己期待的那么优秀,而且子不类父,此时不免十分失望;然后在小人的算计下,他渐渐觉得另外两个儿子比太子出色,心念有所不稳,并因此引起了一系列风波;现在他放弃了易储的想法,太子的地位才算是稳固了下来。

子不类父的心结,他当然还是不可能完全想开,可是想不开又能怎么样呢?尽管他二十年来一直希望有个霍去病那样的儿子,可是这事没法强求!他只能默默地安慰自己:“也许这就是天意吧!天意就是让你去开疆拓土,而让你的儿子安安稳稳地当个守成之主……”

李蔡之死的真实原因,每个知情者当然都是讳莫如深,时间久了,这一死背后的真实缘故,也就渐渐地无人提起了。

[本章按:若干年后,司马迁在《史记》中用少见的表述方式,直言李蔡的人品不行,原文是“蔡为人在下中”。司马迁和陇西李家的渊源很深,因为司马氏与陇西李氏同为秦国名将之后,同样的出身背景、几代人的交情摆在那里,就连他遭受腐刑,起因也是为了帮李家的人说话(李广的孙子李陵战败投降匈奴,司马迁为其辩护,触怒汉武帝而受到腐刑),因此他说李家人的好话可以打折扣来听,但坏话是不用打折扣甚至可以适度放大的,他能讲李蔡的品质不行,那肯定是李蔡的品质真的不行。

可是耐人寻味的是,司马迁却又没有写任何一件事来证明李蔡的人品差。李蔡官至丞相,怎么可能无事可记呢?如果不是大事,仅凭区区小事,就能直接下结论说他人品不行吗?如果他是弄权枉法、贪污腐败乃至生活腐化之类,完全可以记啊,除非不是这些事情,而是一件或一类隐秘的、没有公之于众的、或者不方便记下来的事情,那还能是什么事情呢?

《史记》中关于汉武帝这一朝的描述,因为司马迁自己就是当事人之一,难免有他的局限性,所以对于这一段,后人往往会把《史记》和《汉书》对照着来读,仔细分析两者之间的差别。别忘了,班固在写作《汉书》时,很多内容是大段大段照抄《史记》的,在这种情形下,二者如有不同之处,正说明这是班固认为必须要改、不改不行的!比如,司马迁是为了替李陵的投降开脱罪名而受腐刑的,他对李陵的了解不可能不多,但是《史记》中对李陵的记录只有寥寥几行字,透着一股引人同情的悲凉无奈;而《汉书》则详细地记载了李陵的事情,包括他的军中载有不少妇女也记录了,人们读到这里自然会有不一样的感受,未必还认为李陵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物。

至于有关卫霍的记载,《汉书》基本上是大段大段地照抄《史记》的,但是仅有的几处修改,却又都对卫霍有利!你说这让后人怎么想呢?只能说,司马迁是世家出身,与卫霍分属不同的阵营,他不愿意多说卫霍的好话,也是可以理解的。本书在最后附录了《史记》中的卫霍列传,也列出了《汉书》中的修改之处,供有兴趣的读者参考。

司马迁在写到汉景帝的十四个儿子时,记录了他们每个人的生母是谁,但是写到汉武帝的儿子时,太子的生母卫皇后他记了,皇二子的生母王夫人他也记了,唯独皇三子和皇四子,却提都没提他们的生母姓什么。直到班固写《汉书》时,才记录了皇三子和皇四子的生母是李姬。

这是因为司马迁不知道吗?显然不可能,上一辈的皇子生母他都知道得那么清楚,本朝本代的反而会不知道?那么,位份低的才称“姬”,是不是因为李姬的位份低所以不予记录呢?显然也不是,因为景帝十四个儿子的生母也有称“姬”的,司马迁也都是记录了的。那么,李姬的遗漏就只能是他故意不写了,这正说明其中有敏感的隐情,他觉得不提为妙。

而且就像他有意无意地没有提到两位皇子的生母是李姬一样,司马迁也有意无意地没有注明李蔡之死的具体时间。但是到了《汉书》之中,班固却清楚地记载了此事发生在元狩五年三月,看得细的人自然就会明白过来,哦,原来此事就发生在春猎之后,跟李敢的死是前后脚的事情!

可见后人也不是那么容易就糊弄过去的,因为读史时很要紧的一条就是,不仅要看到写了什么,还要看到没写什么,再琢磨琢磨为啥不写,往往会因此而得到颇有意义的领悟。该写的不写,这个不写本身,岂不是也构成了一条证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