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爱之奏鸣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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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黑口之歌(上)

刺眼的光线照着眼睛,让我醒了过来。

尽管心里想着要起床,从脖子到背部、腰部到侧腹,全身上下都隐隐作痛。我硬生生地吞回差点漏出嘴边的呻吟。

我睁开眼睛,清晨的光芒自右手边的车窗射了进来。忍住全身的酸痛,皱着眉头望向隔壁的副驾驶座,梓莹正面对着我睡得香甜,栗子色的长发乱糟糟地披散在斜斜放下的座椅上。她的脸色看起来比昨天好多了。

我在狭窄的驾驶座上左右扭转身体,舒展肩膀,转了转僵硬的脖子,做了一下克难的柔软操之后,才勉强能够动弹。我轻轻地打开车门,到外头去。

昨夜的雨已经完全停了,四周飘散着浓浓的雾气。刚醒来时觉得阳光很刺眼,实际上天际才刚露出鱼肚白,天色还相当暗。我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确认时间,现在才清晨五点。

但我实在没心情回到车上再睡一下。

昨晚因为太累,没想那么多就睡着了。现在仔细一想,梓莹就睡在我身边,车里又是完全的密室,怎么可能再回去睡啊!

我想起要先看看贝斯到底还有没有救,于是小心翼翼地打开后座车门,尽量不发出声响。

伸手要拿光溜溜地躺在后座上的贝斯时,我才想到自己身上根本没有带任何工具。我真是白痴。因为平常总是带在身上,一时之间才没有察觉。怎么办呢?这么一来也拿不出贝斯里的入社申请书了,不晓得有没有淋湿呢?

正当我思考着到附近翻翻垃圾应该找得到螺丝起子时,突然看到梓莹的吉他就躺在我的贝斯旁边。我很久以前就觉得那是把相当不错的琴,也一直很想摸摸看:有机会的话弹个一次也好。

梓莹依然发出稳定的呼吸声睡得很熟,所以我很干脆地就向欲望低头了。我丢下贝斯,提着吉他盒走出车外,尽量不发出声音地关上车门。这辆埋在垃圾堆里的车微微往副驾驶座方向倾斜,关门时想不发出声音还满困难的。

我爬上斜坡,坐在横躺于较高处的洗衣机上。略带湿气的清晨空气感觉很舒服。

打开吉他盒,拥有漂亮木纹、只上了透明底漆的FenderStratocaster映入眼帘。这不是六零年代的老琴吗?市价要三百万圆左右吧?我满心期待地以颤抖的手指试弹了一下,这丰润的音色实在不像实心电吉他发出来的。

我在洗衣机上坐好,一边以指尖打节拍,一边以三指法拨奏出旋律。虽然心里不确定还会不会弹,但手指似乎仍对弹法记忆犹新。我在听得到真正鸟鸣的地方,小小声地在晨雾缭绕中吐出歌词。清晨的空气把我的歌声吸收得一干二净。唱到第二段副歌时,我决定放大音量,唱给可能在哪里聆听我唱歌的小鸟们听……

“……那是什么歌?”

突然有人的声音传来,害我吓了一跳差点从洗衣机上滑下来,梓莹就站在我正下方,揉着眼睛还很困似的抬头看着我。

“呃,这个嘛……”

梓莹踏着满地的废弃物爬到我身旁坐了下来。洗衣机上的空间不大,让我能清楚感觉到梓莹的体温就在身边。

“对不起,没先问过你就拿来弹。”

“没关系。那首歌叫什么名字?”

我突然有点不好意思,只好低头看着握住琴颈的手。

“是一首叫《BlackBird》的歌。”

“是首好歌。”

我吓了一跳,抬起头来直盯着梓莹的脸。梓莹歪着头看我,一副要说“你怎么了?”的样子,让我赶快又把视线移回吉他。

“那是一首怎样的歌呢?”

这次我不打算再胡说八道了。

“……你对披头四了解多少呢?”

“不太了解。”梓莹摇摇头。

“这样啊……好吧。”我稍微思考了一下,该怎么跟她说这个故事。“创作收录了这首歌的专辑时,披头四的团员之间厌情非常不好,几乎闹到要解散的地步,所以专辑里收录的歌也好像是团员各自的独唱曲拼凑在一起。”

然而这张专辑仍然是经典之作。就像梓莹曾经说过的,不管评论家如何胡乱揣测,音乐家计算在最差的状况下还是能创作出最佳的作品。

“听说约翰蓝侬忙着剪接母带混音制作《Revolution9》这首超长曲时,保罗麦卡尼几乎都早自己一个人录音。”

在约翰蓝侬那首没能传达给其他人的革命之歌背后,保罗麦卡尼悄悄完成了这首献给黑□的歌曲。

“……所以这首歌只要用一把吉他就能演奏。”

“嗯,虽然简单到你也会弹,但伴奏部分真的很好听。”

瞬间被惹恼的我突然起了坏心眼,决定试着激她看看。

“可是你就没办法啊。因为这首歌要用三指法弹,右手无名指不能动的人根本办不到。活该!要是不甘心就去美国把手治好了再滚回来啊!”

梓莹一脸不满地看着我,接着把吉他抢了回去,弹起了《Blackbird》——只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弹。

她应该省略了几个音没有弹吧?然而我却只听到再完美不过的演奏,更何况这应该是她刚刚才第一次听到的曲子耶?

弹完第一段副歌后,梓莹嘟着嘴把吉他放回我的膝上。

“你可不可以……不要这样刺激没有天分的人啊?”

“这种程度只要多练习几次人人都会。”

会你个头啦!

梓莹爬下洗衣机回到车上,打开后座车门拿出我的贝斯然后走了回来,又坐在我的身边……她将贝斯放在膝上,迅速地完成调音动作,接着以催促似的节奏弹奏起G音。

我连忙配合着她的琴音,再次从头开始弹。节奏放慢一点,配合歌声直到最后……

黑鸟以残破的羽翼学习飞翔,终其一生只为了等待这个起飞的时刻。

“好奇妙……不接扩大机时弹起来就像一把正常的贝斯……”

唱完整首歌时,梓莹如此喃喃自语着。

“但接上扩大机后会放大些微的音色差异,所以还是得调整。何况琴身撞得坑坑疤疤的。”

梓莹有些不安地看着我:

“应该……可以恢复原状吧?”

我默默地点点头,再次弹起《Blackbird》的前奏。就算羽翼残破不堪,只要等待飞翔的时刻到来就好了。

“这是……为了给某人勇气而写的歌……吗?”

梓莹突然这么问,我犹豫了一下才回答她。

“据说是为了解放黑人女性而写的歌,保罗麦卡尼本人好像也这么说过。不过,我个人不是很喜欢那么想。”

“为什么?”

“因为那样太别扭啦!干嘛想那么多,就把它当成一首吟唱黑鸟的歌就好啦。”

“原来真的有这种鸟啊?”

“嗯,学名叫做黑□。小小一只,全身都是黑色羽毛,只有嘴喙是黄色的,听说叫声非常清脆嘹亮。我看过照片,不过日本大概一只也没有吧。”

这时的梓莹露出了微笑。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发自内心的笑容。

“……有啊,我看过喔。”

我歪了歪头。

“在哪里?”

梓莹眯细了眼睛,伸出食指戳了戳我的胸口。

“在这里。”

浓雾渐渐散开,鸟儿的叫声也越来越清晰了。清晨的阳光洒在树木之间,也将梓莹和呆掉的我两人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一直延伸到洼地正中央的钢琴上。

回到车站的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我左肩背着旅行包,右手提着用浴巾包起来的贝斯,所以梓莹只好自己背吉他。两人的脚步都很稳健,不似昨日的踉呛。天空也晴朗得不像话,让我真的有种可以就这么走到天涯海角的感觉。

不过我和梓莹都没有问对方接下来要去哪里,只是并肩走在被早晨的阳光晒干的小镇街道上。或许是因为两个人都有某种预感吧?

“你的脚没问题吧?”

“嗯,现在没问题了。”

“真的?不会又搞到身体右半边都不能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