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究军事训练的方法。先秦兵家普遍注意讲究军事训练的方法,提倡“教得其道”。一是主张从实际需要和可能出发,不拘常法,灵活施教:“因便而教,准利而行。教无常,行无常,两者备施,动乃有功”(《管子·兵法》)。二是主张分层设教,骨干演化,循序渐进,共同提高军事技能水平:“一人学战,教成十人;士人学战,教成百人;百人学战,教成千人;千人学战,教成万人;万人学战,教成三军”(《吴子·治兵》)。三是“简募良材”,练其精锐:“兵之胜在于篡(选)卒,其勇在于制,其巧在于势,其利在于信,其德在于道,其富在于亟归,其强在于休民,其伤在于数战”(《孙膑兵法·篡卒》)。
(三)治军的关键:申饬军纪,严明赏罚
严明军纪、申饬军法是先秦兵家共同关注的治军之道,在他们看来,做到号令严明,军纪森然,乃是经武治军的关键环节。早在《周易·师·初六》中就有“师出以律,失律凶”之说,将军事纪律视为克敌制胜的前提条件。《左传》也强调:“师众以顺为武。军事有死无犯为敬”(《襄公三年》),把严明军纪置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
先秦兵家有关申饬军纪军法的理性认识,就其内容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讲究政治纪律,要求军队做到爱民抚众、以取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不杀老弱,不猎禾稼,服者不禽,格者不舍,奔命者不获。凡诛,非诛其百姓也,诛其乱百姓者也”(《荀子·议兵》)。其次是强调军事纪律,要求将上做到令行禁止,以保证军队的战斗力,“三军服威,士卒用命、则战无强敌,攻无坚阵矣”(《吴子·应变》)。其三是纪律成于教育,从严治军从平时管理抓起,养成士卒严守军纪的习惯,“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孙子·行军篇》)。如是,军队才能成为节制之师,无往而不胜。
“徒法不足以自行”,申饬军纪军法必须通过具体而有力的手段加以保证。这个手段按照先秦兵家的理解,集中表现为两方面。一是“治之以法”,二是“信赏明罚”。“治之以法”,就是制定严明的法规制度,以规范军队的行动。这一点在先秦兵家中具有悠久的传统,如孙子重视军队的法制建设,一再强调“治乱,数也”,“凡治众如治寡,分数是也”(《孙子·计篇》)。又如《尉缘于》主张,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刑乃明”(《兵令下》)。在先秦兵家的眼中,要严明军纪,第一步是要制定出法令禁条,所谓“法令者,民之命也,法之本也”,正是这个意思。“信赏明罚”,是先秦思想家一再提倡的确保军纪军法得以执行的基本途径。即通过严刑厚赏迫使将土畏法守纪,听从命令,勇敢杀敌,“故先君明赏以劝之;严刑以威之。赏刑明,则民尽死;民尽死,则兵强主尊”(《韩非子·饰邪》)。指出“非号令毋以使下,非斧钺无以威众,非禄赏毋以劝民”(《管子·重民》)。从而做到“进有重赏,退有重刑”,“令行禁止,严不可犯”。
值得重视的是,先秦兵家与诸子还提出了一系列赏罚原则,以保证信赏必罚的主张得以落实。第一,“罚贵大,赏贵小”。提倡“将以诛大为威”,敢于惩罚那些权贵,“刑上究”,以收“杀一人而三军震”之效果。而奖励则“以赏小为明”,奖于普通士卒,“赏及牛竖、马洗、厩养之徒”,“赏下流”,以激励士气。第二,“罚不避亲,赏不嫌疏”。提倡执法如山,赏罚不私近亲,亦不避仇,“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犯国禁,乱止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商君书·赏刑》);“诚有功,则显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韩非子·主道》)。第三,“赏罚至深至重”。一方面以重赏来励军争胜,“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韩非子·五蠢》)。另方面以严罚来威慑将士,使之不敢轻于犯法,“刑重则人畏,内畏则外坚”(《尉缭子·重刑令》)。第四,赏罚及时,不失时机。“赏不逾时,欲民速得为善之利也;罚不迁列,欲民速睹为不善之害也”(《司马法·天子之义》)。强调赏罚一定要及时,以起到激励将士继续立功,杜绝违令之举再度发生的效果。第五,随时变宜,灵活处置。既讲求执法的严肃性,又注重执法的灵活性,以更好地发挥军事法纪的作用。用孙子的话说,就是“施无法之赏,悬无政之令”(《孙子·九地篇》)。
(四)治军的要义:举贤上功,将为国辅
先秦兵家与诸子认为,“夫将者,国之辅地”,将帅各方面素质的优劣高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军队建设的成败,作战行动的胜负和国家命运的安危:“故知兵之将,生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孙子·作战篇》)。鉴于对将帅地位重要性的认识,他们普遍重视对将帅队伍的建设,就此发表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系统形成了选将为将之道,使之成为整个治军理论中的重要内容。
第一,主张将帅要具备优良的素质。其总的原则是文武兼备,刚柔相济:“总文武者,军之将也;兼刚柔者,兵之事也”(《吴子·论将》)。其具体标准,在孙子那里,是要达到为将的五项标准(“五德”):“智、信、仁、勇、严”;在《六韬》那里,是要具备“五材”、“勇、智、仁、信、忠”;在《司马法》那里,是必须拥有“仁、义、智、勇、信”等五种美德。其实均大同小异,基本的要求都是要求做到德才兼备,智勇双全。更具体地说,即一名良将在处事上要“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孙子·地形篇》);有为国献身的崇高道德情操,“师出之日,有死之荣,无生之辱”(《吴子·论将》);在才能上要“知彼知己”、“知天知地”、“通于九变之术”;在管理上要“令素行以教其民”,“与众相得”,关心爱护士卒,能够与广大士卒同甘共苦,“暑不张盖,寒不重衣,险必下步。军井成而后炊,军食熟而后饭。军垒成而后舍,劳逸必以身同之”(《尉缭子·战威》)。树立以“信”、“严”为本的管理手段和以理手段和以“仁”、“勇”为核心的带兵作风。在个人性格修养上,将帅要具备高度的自控能力。用孙子的话说,即“静以幽,正以治”(《孙子·九地篇》)。沉着镇定,喜怒不形于色,待人接物公正无私,处理事务条理井然。处处以身作则,身先士卒,“敬则谦,率则服”,“使法在已日专,与下畏法曰法”(《司马法·定爵》)。
第二,提倡选将任将问题上要做到惟才是举,量才录用。《尉缭子·武议》主张“举贤用能”“贵功养劳”;《管子·七法》强调“收天下之豪杰,有天下之骏雄”;均是先秦兵家与诸子有关选将必须“惟才是举”理念的典型表述。同时,他们主张在任将上,要注意量才录用,即考察将帅的实际能力以决定适当任用,“以战功之事定勇怯”(《管子·明法解》);“按名督实,选才考能,令实当其名,名当其实”(《六韬·文韬·举贤》)。尤其是要注重将帅的基层锻炼经历,即所谓“猛将必发于卒伍”。
第三,强调妥善处理君将关系,做到用将不疑。先秦兵家和诸子普遍主张保持将权的适当集中和专一,反对国君脱离实际情况干涉部队的指挥事宜。“得主专制,胜”,“御将,不胜”(《孙膑兵法·篡卒》)。认为制胜的重要条件之一,是“将能而君不御”。为此,他们提倡将帅应拥有机断指挥权力,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君命有所不受”(《孙子·九变篇》),即“军中之事,不闻君命,皆由将出”(《六韬·龙韬·立将》)。
四、因敌制胜的战略战术思想
战略战术思想在整个军事思想体系中处于主干的地位,也是中华传统兵学文化的精髓之所在。由于在中国古代(尤其是先秦时期)战略战役战术的层次区别并不清晰,所以我们也可以把它们合称为作战指导思想,或更简单地称作制胜之道。
先秦是中国古代作战指导思想全面发展、基本成熟的重要历史阶段。当时兵家与诸子对作战谋略、作战原则的总结阐发,揭示了先秦战争活动的一般规律,指导了先秦军事实践的开展,并规范和决定了整个中国古代有关制胜之道的基本架构以及嬗递轨迹,即所谓?前孙子者,孙子不遗;后孙子者,不能遗孙子”(《武备志·兵诀评》)。
(一)全胜不斗与上兵伐谋
全胜战略思想是先秦兵家所追求的用兵最高理想境界,它的核心含义是以谋略制敌,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辉煌的胜利。其产生渊源于春秋中期以前的战争实践,而将它提炼升华到理论层次,形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思想观念,则是兵圣孙子。
考察春秋中期以前的战争历史,可见到当时的战争除了铁血厮杀这残酷一面以外,还存在着比较多的以迫使敌方屈服为宗旨的温和一面。而即便是铁血残酷较量那类战争中,也不缺乏崇礼尚仁的特色。如武王灭商后,曾封纣王子禄父“殷之余民”,让其保留殷商的血祀;即使在周公东征平叛后.也还将殷商嫡裔微子封于宋地,延续作统。这些就是比较典型的“兴灭国,继绝世”的事例。
至于春秋前中期的战争,那就更多的是以迫使敌方屈服为基本宗旨,因而是军事威慑多于会战。换言之,以军事威慑和政治谋略迫使对方接受自己的条件,乃是当时相当普遍的现象,真正以主力进行会战决定胜负的战争为数比较有限,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不以兵车”,就是明显的例证,这一战争的时代特色,为形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全胜战略,提供了历史文化的温床。
系统提出“不战而屈人之兵”全胜战略,倡导“上兵伐谋”的是兵圣孙子,他在《孙子·谋攻篇》中明确表示:“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是故上兵伐谋,其次代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此言高屋建瓴。大气磅礴,要言不烦、主旨鲜明深刻地揭示了用兵手段的极致——上兵伐谋;描绘了用兵理想的臻境——不战而屈人之兵。先秦兵家的“全胜”战略思想大厦由此而高高矗立了起来。
《孙子》十三篇中,提到“全”的地方多达十余处。可见“全”在孙子兵学体系中的地位,如同孔子哲学的核心“仁”,老子哲学的核心“道”,墨子哲学的核心“兼爱”一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孙子认为,推行全胜战略是理之所宜,势之必然。它对己方来说,代价最小;对彼方来说,反抗最小;对民众来说,灾难最微;对天下来说,获益最大。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其他先秦兵家与诸子对全胜战略也是普遍认同、积极阐发的。如(六韬》就一再强调“全胜不斗,大兵无创”(《发启》);“故善战者,不待张军;善除患者,理于未生;善胜敌者,胜于无形。上战无与战”(《军势》)。《尉缭子》指出:“高之以廊庙之论,重之以受命之论,锐之以逾垠之论,则敌国可不战而服”(《战权》)。《老子》也从“不以兵强于天下”的基本立场出发,明确提出在战略上所应追求的最高理想境界为“善胜敌者不与”(《六十八章》)。以“无为而无不为”、“不争而善胜”的方式来实现战略上的全胜。它们之间论述的侧重点虽不无差异,但其核心精神应当说是一致的,就是要做到以威德服人,智谋屈敌,不假杀戮,广致投降。
为了达到预期的全胜战略目标,先秦兵家和诸子主张在战略谋划上做到胜敌一筹,这就是强调“知彼知己”,“遍知天下”,系统全面地考察战争的主客观因素及其相互关系,“校之以计而索其情”(《孙子·计篇》);“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匆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敌众勿为客,敌尽不如,击之勿疑”(《商君书·战法》);“为兵之道……存乎遍知天下,而遍知天下无敌”(《管子·七法》)。在力量对比上争取占有强大的优势,即加强军事实力,造就“胜兵以镒称铢”、“胜于易胜”的有利态势。在战争准备上,做到周到细致,文武并重,即“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孙子·形篇》);“有文事者,必有武备;有武事者,必有文备”(《史记·孔子世家》);“圣人务具其备,而慎守其时,以备待时,因时兴事,时至而举兵”(《管子·霸言》)。从而牢牢地“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在实行方式上,重视“伐谋”与“伐交”,即“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六韬》更提出“文伐十二法”,通过各种非军事手段削弱和瓦解敌方,“十二节备,乃成武事。所谓上察天,下察地,征已见,乃伐之”(《文伐》),从而“必以全争于天下”。在作战行动卜,根据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或强调先发制人,突然袭击,速战速决,进攻取胜,即提倡“兵贵胜而不贵久”(《孙子·作战篇》);“夫霸王之兵,伐大国,则其众不得聚;威加于敌,则其交不得合”(《孙子·九地篇》);要求做到善于把握战略进攻的时机:“用兵之害,犹豫最大;三军之灾,莫过狐疑。善战者,见利不失,遇事不疑。失利后时,反受其殃。故智者从之而不释,巧者一决而不犹豫”(《六韬·军势》)。或主张后发制人,积极防御,持久破敌,“尽其阳节,盈吾阴节而夺之”(《国语·越语下》);“守弱节而坚之,胥雄节之穷而因之”(《十大经·顺道》)。总之,要辩证处理先发制人与后发制人的关系,“先人有夺人之心,后人有待其衰”(《左传·昭公二十、年》),为实现全胜战略服务。先秦兵家这一以谋制敌的全胜战略思想,系统而完备,深刻而辩证,”反映出古典战略理论已趋于成熟,对中国历代兵学理论的发展产生过巨大的影响。
(二)鸣鼓而战与不以阻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