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西方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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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近代后期的西方思想(3)

维柯的贡献还在于,指出历史过程的特殊性。在他看来,历史过程和自然过程不同,历史是人创造的,而自然界的事物不是由人创造的。他认为,人类的历史是人类各种制度进化和复演的历史。历史过程就像没有获得公道,要向一种更高的法庭申诉、求复审,而这个最高法庭乃是凭天神意旨安排的整部历史。这种历史具有一定法则的思想,正如黑格尔把席勒在《退让》诗中的名言“世界史就是世界法庭”改为“世界史就是世界审判”一样深刻。他认为古埃及人把整个以往的世界分成三个时代:神的时代、英雄的时代和人性的时代。维柯的贡献就在于为我们论证了各个民族为什么是按照这样三个时代的划分向前发展的。他认为,这三个时代有三种不同的自然本性,从这三种本性就产生三种习俗;由于这三种习俗,人们就遵守三种自然法;作为这三种法的后果,就创建出三种民事政体。在这三种政体中,人们为了交流就形成三种语言和三种字母;为着便于辩护,就产生了三种法律,佐以三种权威(所有制)、三种理性和三种裁判。这些是诸民族在他们的生命过程中都要遵守的。有预见的天意,就是形成和赋予民族世界以什么样的精神整体。显然,这种三三制的模式在西方近代许多思想家那里是屡见不鲜的。因为从古希腊、中世纪到近代,的确是三个十分不同的时期,社会经济形态和人类生活的面貌都有各自的特点。除了宗教化的天神意旨的语言外,维柯关于自然法的研究确实有不少好的见解,如把过去神话中模糊不清的时间概念变成具体的、制度的、法律的历史内容。这是维柯对推进历史观念的贡献。

伏尔泰的历史思想

伏尔泰(Voltaire,1694~1778年)是法国启蒙运动的杰出思想家,主要著作有《哲学通信》、小说以及两部历史学巨著《路易十四时代》和《论通史及各国习俗和精神》。他反对中世纪的神学历史学和狭隘的政治编年史,认为历史应写文化史和世俗史,要描绘每个时代人们的精神面貌。后人认为他在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上并没有什么成就,然而在历史的具体写作上却有巨大贡献。首先,他是第一位把历史作为整体来观察的学者;其次,他把文化放到历史的显要地位肥历史理解为人类的一切活动,如艺术、学术、科学、风俗、习惯、食物、技术、娱乐和日常生活等方面的记录。在他看来,历史的进步就是人们精神面貌中善和恶、理性和愚昧斗争的结果。他写道,有三件东西不停地影响人类的精神,这就是道德、政体和宗教。他认为,在建设理性社会的过程中,历史学能起大的作用,人类史上的宗教时代已经结束,人类正在开创一个非宗教的理性时代,人类将比以前任何时代得到更多的光明。新的世纪虽然距离理性的理想仍很遥远,但人类总是在向完善的理性和幸福不断迈进。克罗齐认为,作为史学家的伏尔泰是值得保卫的,因为他清楚地看到有把历史从研究外在的东西拉回到研究内在事物的必要,并竭力去满足这种需要。因此,启蒙运动时期的史学把历史内在化和精神化,扩大了历史在空间和时间方面的视野,把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等都列人了历史考察的范围。在他看来,对付宗教迷信和愚昧无知的唯一武器是理性,阻止人们成为荒谬和执拗的唯一办法是教导他们;为了揭露那种可恶的信仰狂,我们只有描绘它们。伏尔泰正是这样身体力行的。正因为如此,启蒙运动时期的史学朝着生气勃勃的方向前进。

赫尔德的历史思想

赫尔德(Johann Gotffried Von Herder,1744~1803年)是德国启蒙思想家,其代表作为《人类历史哲学要义》。他将历史分成“诗的时代”、“散文时代”和“哲学时代”三个阶段。他强调历史独特的品格,认为一个民族的历史总是基于该地方的环境和需要,基于该时代的条件和原因,基于该民族的先天的或后天的性格,而不是人性的普遍特征的显现。因此,不能以当前的道德标准去评判过去。在他看来,历史是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统一,文化的链条以跳跃不定的曲线贯穿着所有教化了的民族。关于历史的动力,他还停留在天意和命运的认识上,认为人只是匍匐在命运的巨轮之上,历史是一种按指导性意图在地上舞台的表演。在他看来,天意的作品是按照普遍的重大规律在其永恒进程中向前发展的,而天意的意志又是由善和恶的动力促成的,所以这种不知其所以然的力量只不过是贯穿于人的活动中的必然性而已。他得出结论说,人类的各种活力是人类历史的动力,而且地区的状况和需要,时代的情势和机遇,民族的特性和天赋,会与人类的活力共同作用,决定人类历史的一切事件。

赫尔德把历史进程看作是外部环境和内部精神相互作用的产物,摈弃启蒙运动的单纯理性原则,提倡在历史研究中注人情感。感受等非理性因素。正如沃尔什所指出的,历史对赫尔德来说,乃是两组力量的合成。他认为要领悟一个民族的愿望和行动的意义,就得和这个民族有同样的感受,要找到描述一个民族的感受和愿望的最恰当的词句,就必须同时感受这些感受和行动,否则人们读到的仅是词句而已。柯林伍德认为,赫尔德是第一个为新的历史态度带来浪漫主义色彩的思想家。

赫尔德不同意启蒙运动思想家把人类的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对立的看法,认为自然状态就是社会状态,人是社会的动物,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之中。这种制度他称为治权,第一治权是家庭关系,第二治权是需要服从的领导,第三治权是世袭治权。

赫尔德抛弃文化发展中的欧洲中心论,认为文化和历史的进程提供了证明,人类产生于亚洲。在亚洲可以发现最古老的人类文化萌芽,如古老的文字和驯养动物。他指出,如果我们以欧洲的文化概念为基础,那么文化就只存在欧洲,如果我们看到文化的多样性,那么就会看到任一形式的人类幸福和生活方式的教育传统。

赫尔德认为,如果历史只有传统,将是一潭死水,表现为永恒的重复;历史只有活力,将是一团乱麻,表现为毫无规律的变化。他强调人类的活力和创造性,传统不应成为人类发展的桎桔。

他相信人类的统一性,认为地球上的人类只能是同一个物种,人性永远保持为同一种本性。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是造物主塑造艺术的规律,各民族的身体结构、生产方式、风俗习惯、思维方式、礼仪宗教都会以色彩斑斓的多样性令外人惊讶万分。历史上每一个时代都是人类整体链条中不可缺少的环节。他把人类比作是有上进心的人,处于前后相继的追求之中,每个年龄之间都有表面上的停滞、革命和变革。

这些启蒙运动的思想家用理性来衡量一切,但是他们却忘记人类的理性本身就是历史的产物。

康德的历史思想

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年)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奠基人。他除了有哲学方面的《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辩证理性批判》等著作外,还有历史方面的《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1784)和《人类历史起源臆测》(1785)等论文。其历史哲学的中心观点是历史既是必然的、有规律的,又是自由的、合乎目的的。

如果说,在维柯那里,历史创造是一种无意识的活动,是诗意的冲动,那么在康德那里,历史则是人类自觉根据至善目标完善自己的过程。康德认为,历史过程是由人的理性构造的,所以它不会超出经验的范畴。他把理性分成构造历史经验的构造理性和构成历史调整性的理想理性。他认为,是理想理性引导着历史发挥调整性的功能,而构造性理性仅是历史现象的形式。康德认为,人有一种自己创造自己的特性,因为他有能力根据自己所采取的目的来完善自己。人不仅是天赋有理性能力的动物,而且是自己把自己造成一个理性的动物。人本质上是被罚成为历史存在的,作为有限的理性存在,人必须通过试验、错误、痛苦才能一步一步发展起来。历史性体现的是人类的有限性,理性则体现着无限和自由。人作为历史的主体是不能有自由的,如果说人是自由的,那只是因为人有一种超感觉的能力,能够认识和把握因果作用的规律。在康德的历史哲学中,真实地存在着自由和必然的二律背反。

在他看来,人是大地上唯一有理性的被创造物,与一切被创造物一样,他们的自然禀赋都是合目的地发展出来的。自然把理性和以理性为基础的意志自由赋给了人类。所以人类的对抗性必然会合乎规律地发展成合法秩序。人类要解决的大问题,是要建立起一个普遍法治的公民社会。这种由兽性向人性的发展是必然的。这种道德律不像技术和咨询的命令本性上是假设的,真正的道德命令是绝对的。这种命令之所以是绝对命令,是因为它对所有人都适用,而且是一种本身不需要涉及其他目的的,自身就是必然的命令。所以,绝对命令的表述是仅当你的行为本性上能按照那个准则去做,同时你能将这种行为变成一种普遍法规去做时的行为准则。康德认为,与生活中一切相对价值相反,人唯一的绝对价值便是道德上的善的意愿,它毫无保留地接受道德律的约束,接受这种绝对命令。无论何时何地,道德上是善的事不可能后起地由经验衍生,而必须先起地决定于一普遍有效的原则。康德强调,你应如此行动,使你的意愿的规律,始终可以同时作为普遍立法之原则。如果你的行为动机并非自律而是他律,即使你的行为符合绝对命令,这种道德仅能称为合法的。仅当他律性从自制的法则中排除,由他律转为自律,合法性才会构成真正的道德。善的意愿永远是纯粹的意愿,它在构成行为的规范或动机时,并不留意自己的私利和爱好,而只以道德律为标准。康德伦理思想的突出之点,在于反复强调道德的特殊性,强调职责、义务、意愿之类的东西的绝对性,强调内在动机优于外在行为,强调坚强的道德人格的发展。但他对绝对命令的客观必然性缺乏必要的说明,对道德至上所要求的各种动机之间的分析也缺少进一步的论述。他就是这样从他的伦理理念出发来理解历史的进程。

康德认为历史既是合规律性的又是合目的性的,而且统一在他的“普遍的历史观念”之中,人类应当走向永久和平。他还认为人类的历史大体上可以看作是大自然的一项隐蔽计划的实现,使人类得以充分发展其全部禀赋,把普遍的世界历史按照人类完美的公民结合状态来加以处理,也是大自然的目标所需要的。他认为,人类历史的进程“并不是从善走向恶,而是从坏逐步地发展到好;对于这一进步,每一个人都受到大自然本身的召唤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他对人类走向和平充满信心,认为在人类的全部艺术中最有益的就是社会性和公民安全的艺术。他为人类描写了一幅光辉的前景,那就是立宪共和和永久和平。显然,康德除了认为历史应服从自然律、道德律外,还为历史增添上点点浪漫主义的色彩。人是有理性的生物,必须有一个他能生活在其中的历史进程,因此历史是朝着合理性的方向发展的。这就是康德的基本信念,也是他的历史哲学。

黑格尔的历史思想

黑格尔(Georg Wilhle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年)是德国古典哲学家。他的历史哲学思想在1807年出版的《精神现象学》中有了初步的萌芽,在《历史哲学》中构成了明确的体系。历史哲学只是他庞大的哲学体系中的一部分。

黑格尔认为,精神文明从亚洲开始,然后移到西方,希腊、罗马是世界历史的中心,而世界历史在普鲁士国家达到高峰,是世界历史的终结,至于俄国、印度、中国均被排斥于世界精神之外。这是血刑的咨产阶级欧注入中心论。黑格尔有一句比较典型的话:东方直至今日只知道只有一个人是自由的,希腊和罗马则知道某些人是自由的,而德国则知道所有人是自由的。这说明黑格尔当时完全是站在普鲁士国家的立场上说话,是武断和高傲的欧洲中心论,这个中心的中心是德国。尽管如此,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仍是理论上最完整的。

黑格尔把观察历史的方法分为三种:1、原始的历史。这就是像希罗多德和修昔底斯写的历史。他认为,这样的历史只是把历史学家所熟悉的行动、事件和情况,改变成一种观念的作品,只是将生动的描述留给后人。2、反省的历史。这种历史能超越现时代的限制,是作者用自己的精神来从事这种整理工作,是一种历史的重构,是普遍的内在的东西和事变的唯一的联系。当人们阅读它的时候,会有一种“现在”意兴在他的心头,会给人以道德的教训,成为达到哲学的世界历史的过渡。3、哲学的历史。由于哲学观察历史的唯一思想是理性,理性是世界的主宰,世界历史因此是一种合理性的过程。在黑格尔看来,个人的一切热情、个性、兴趣和才能都只是绝对精神实现其自身的工具和手段。伟大人物也不例外,他们的伟大只是因为体现了绝对精神的意志,成为绝对精神的代理人。就连国家也只不过是绝对精神自我实现的形态。在国家中泪由获得了客观性,表现为法律。总之,历史上的一切都是绝对精神在其自我实现的过程中的外化,世界历史就是绝对精神朝着它的终极目标不断实现。历史哲学的作用就是要在一个特殊的经验中来追踪理性的行踪。世界历史展现了精神的自由意识以及那种自由随之而实现的发展过程。所谓批判的历史并不是真正的历史,而是一种历史的历史。

在黑格尔看来,历史是精神在时间里的发展,是理性支配着世界,上帝便是这种理性、这种善的具体形式,世界历史不过是上帝计划的实施,理性是人们用来领会上帝这项神圣计划的手段。而且,历史是一个从不自由到自由的发展过程,世界历史无非是自由意识的进展,而这种进展是我们必须在它的必然性中加以认识的。他强调历史的重大变迁不能看作是偶然的机会,而是必然的,发展的原则是一个内在决定了的必然的过程。黑格尔把历史看作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他不同意把人类历史上的更替比喻为不死鸟从余烬中再生出来的循环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