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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古希腊神话及其现代性(2)

如果我们只讲到此,希腊神话也还是一个很肤浅的东西。它的深刻性在于它揭示了人的两大情欲带给人们的悲剧性和喜剧性的人生体验。这两个神体现了希腊民族在远古时代对食。色两大情欲的崇拜,通过这两个神的故事激发和释放了人们的情欲。在希腊神话里面,男神大半都是嗜酒好色;而女神嫉妒成性、追求虚荣,她们为了自己想得到的东西往往是拼命地去追求,犹如飞蛾扑火,在追求过程中死掉也在所不惜,如果得到了就高兴得狂欢乱舞;如果失掉了,就像小孩子一样号陶大哭。在这方面有一些很有代表性的故事,比如说“金苹果”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人间的国王佩琉斯和爱琴海女神忒提斯结婚,这是一个人和神之间的结合,盛大的婚礼上聚集了天上的众神和地上的众英雄,但是男女主人忘记了邀请争吵女神埃里斯。争吵女神从矢上看着婚宴上人们大吃大喝,气得七窍生烟,就从天上投下一个金苹果到婚宴席上。一个金苹果对于神来说虽然贵重,但是也没有到为它拼死拼活的地步——它不过是一块金子。问题是苹果上有这样几个字:“给最美者”,谁是最美者?这可是一个必须较真的问题。很多神都来争,争到最后剩下三个神相持不下,这就是天后赫拉和她的两个女儿——爱神阿佛洛狄特和女战神雅典娜。三个神到宙斯面前,让他裁决谁是最美者。宙斯知道天机不可泄露,就让她们去找特洛伊城的王子帕里斯。三个神争争吵吵到了特洛伊城,找到了年轻的王子帕里斯。她们争相向帕里斯行贿,赫拉说:“你把这个金苹果判给我,我给你人间最大的权力,因为我是天后。”雅典娜说:“你把这个金苹果判给我,我让你在战场上战无不胜,因为我是女战神,而且是智慧女神。”爱神阿佛洛狄特说:“你把这个苹果判给我,我让人间最美的女子爱上你。“帕里斯最后把金苹果判给阿佛洛狄特,于是阿佛洛狄特就用魔法让斯巴达王的妻子海伦爱上了帕里斯,而且跟着帕里斯私奔了。这下子可不得了,斯巴达是整个希腊联邦中间的一个,这件事震动了整个希腊联邦,觉得他们最美丽的一个女子让特洛伊人给勾引走了,不行!于是组成了希腊联军去攻打特洛伊城,要夺回海伦。这仗一打就是10年,死伤无数,起因只为了一个女人。这样的故事我们可以说在中国远古时代的神话中是没有的。中国的祖先不可能为了一个女人去打10年的战争,这反映了希腊神话、希腊民族的一些特性。关于战争,在我们中国上古的神话里也有很多的记述,战争的原因都是比较明确也比较单一的。比如说炎黄大战,炎帝和黄帝打仗,为什么呢?是因为炎帝尚火,黄帝尚土。也就是说,两家的信仰和政见不同,打起来了。也有黄帝和蚩尤的大战,那是部落之间的一种争夺权力的战争。还有像“刑天舞干戚”这样的神话,讲的是下层人对上层统治者的一种反抗,也是一种战争。对于这些战争发生的原因的记述是明确的、单一的,因此它也有它的局限性。而“金苹果”在人们长时间的传说中取得了一个形而上的位置,成了一个象征物——象征着一种贵重的物质财富和人们对于荣誉的追求。它从天上落到了人间,既给人们带来欢乐,也给人们带来灾祸,成了一种人们之间相互争夺的最根本的原因。这也就是恩格斯多次讲到的,人的“私有欲”是人们之间的战争的最根本的起源,人类只有在消灭了私有制、私有欲之后,战争才会从根本上消失。“金苹果”作为一个象征性的符号,它已经脱离了它本来的意义,而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哲学层次,变成了人的私有欲的一种象征,它不仅代表了色欲、财欲、物欲,而且代表了权力欲、追求荣誉的欲望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讲,“金苹果”的故事在漫长的历史上不断地被演绎着——很多大大小小战争的发生都是为了争夺悬在双方头顶上的一个“金苹果”。包括今天的某些战争,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把它们看作争夺金苹果的故事呢?各位知道在一些大学或者单位,每年都要评职称、评工资,这时候常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那么这时候的“职称”、“工资”是不是悬在人们头顶上的金苹果呢?在你们生活的周围——在你们的班上,在你们的宿舍里,是不是也常常发生着一些不大不小的争夺金苹果的故事呢?从这个例子,我们看到了希腊神话对于两大情欲带给人们的悲剧有着相当深刻的哲理层次的揭示。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即关于伊阿宋的故事。伊阿宋是一个英雄,他要带领一批人到科尔喀斯国夺取那里的金羊毛。因为金羊毛是众所周知的无价之宝,而能从毒龙的守护下夺取到金羊毛的人,就是最了不起的英雄。如果伊阿宋拿到金羊毛,他就可以从叔父手中索回本来应该属于他的王位。为了这种对于荣誉的追求,伊阿宋乘着一艘叫做阿耳戈号的船,带领了一批英雄向着科尔喀斯进发。这样一个夺取金羊毛的故事很像我们中国后来产生的一部神话故事,就是大家都很熟悉的《西游记》。它们当然有一些不同:伊阿宋夺取金羊毛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勇敢,夺取属于个人的王位;而唐僧呢,是为了求取真经,普度众生。两支队伍的目标是不同的,这种不同也显示了古代两大民族价值观念的不同;路线也不同——伊阿宋是乘船,主要是在海上踏浪行波,而唐僧众人主要是在陆地上翻山越岭,这反映了两个民族一个是海洋民族,一个是大陆民族;更加不同的是对待女色的态度:在《西游记》里大家可以看到,除了那个猪八戒有点好色以外,其他人都是不近女色的,猪八戒这点小毛病经常受到奚落和惩罚,使他成了一个饱受众人嘲笑的喜剧性角色;但是伊阿宋的队伍就不一样了,当他们乘着阿耳戈号经过楞诺斯岛——这是一个女人岛——的时候,那些女人看到这么一船男人,都是如此强壮、如此英俊,欢喜得不得了——女王带队到停船的地方迎接众英雄,伊阿宋带头与女王携手共度良宵,而其他英雄们也是一个个找到自己的女伴。到了第二天早上,太阳升得老高了,没有人回到船上来,幸亏船上还留了一个人——大力神赫拉克里斯,他没有跟随女人而去。全靠他把伊阿宋等人从女王和其他女人的温柔乡中一个一个找回来,这条船才能继续进发。从我们中国古代传统的眼光看来,伊阿宋们实在够不上英雄。当然,希腊神话也揭露了一些英雄的好色给他们带来的悲剧性的结果。伊阿宋到了科尔喀斯,科尔喀斯王的女儿,公主美狄亚爱上了伊阿宋,帮助他夺取了金羊毛,胜利地返回来。可是伊阿宋和美狄亚生活了10年,看到美狄亚年老色衰了,就又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是科任托斯国的公主,他其实是觊觎那个国王的权力。美狄亚悲愤之极,不仅杀死了伊阿宋的新欢,而且杀死了她自己和伊阿宋生的两个儿子。伊阿宋追悔莫及,一世英雄,拔剑自刎。那个赫拉克里斯——就是使得这场远征免于夭折的大力神,他终于也未能逃出美色的引诱,在后来的一场战争中,他喜欢上了一个在战场上俘虏到的女奴,悄悄地把她带回了自己的家,但被妻子发现,在酒里纷他下了毒。赫拉克里斯在中毒以后,临死之前,非常之痛苦,也深感到自己的罪过。希腊神话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使得希腊神话变得深刻:情欲毁灭英雄,情欲毁灭理智,明知毁灭仍执意追求,犹如飞蛾扑火,这就是希腊人的悲剧性的性格和悲剧性的命运。

四斯芬克斯之谜

希腊神话中表现的比较多的另外一个特色或者说是哲理,就是关于人和命运的冲突。

有一个很有名的大家都很熟悉的故事,叫做斯芬克斯之谜。讲的是狮身人面兽斯芬克斯,盘踞在忒拜城外的一个山头上,凡是从它眼前的路上走过的人,它都要出一个谜语给他,如果不能够把这个谜语猜破,那么对不起,他就要被它吃掉。它所出的谜语中有一个很有名:有一个动物,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到了晚上要用三只脚走路。用脚最多的时候正是其力气最小的时候。我想各位都比希腊远古时代的人聪明,一下子就猜中了这个谜语,他的谜底就是“人”——人在小孩子的时候还不能站立,手脚并用,所以是四只脚走路;长大了,成了一个青壮年的时候,他用两只脚走路;到了晚年,要加一根拐杖,所以是三只脚走路。用脚最多的时候池就是小孩子的时候,他的力气是最小的。这个谜语后来是被一个叫做俄狄浦斯的人猜破了,猜破了以后,斯芬克斯既气且羞,就从悬崖上一个倒栽葱,摔下去死了。黑格尔非常高度地评价了这个“斯芬克斯之谜”,在他的《美学》中讲过这样一段话:

这个象征性谜语的解释在于显示出一种自在自为的意义,在于向精神呼吁:“认识你自己”!就像著名的希腊谚语向人们呼吁的那样。

我们知道,人在他最初的时候是处在一个叫做“自在”的状态,那时候他和动物在一起,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动物,而且觉得自己是一个比较弱的动物——远不如那些豺狼虎豹。因此,产生了图腾崇拜——他所崇拜的都是比他强的,他如果崇拜这个图腾,把这个图腾的血涂在自己身上,自己就可以变成和这个图腾一样强。比如变成一只鸟、一只狗、一只鸡,他都觉得比人要强。所以那时候人的生活状态按照闻一多先生的说法,真的是很可怜的。大概是从有了火以后,人开始有了一种想同自己的外部世界作斗争的欲望,并且开始具有某种征服外界的精神状态。所以,把天火偷到人间的普罗米修斯在神话里占有一个非常崇高的位置:他违反了上帝的意志,驾着太阳车把天火送到人间,被宙斯察觉,将他捆绑在高加索山上,白天让恶鹰去啄食他的五脏六腑,到了夜里再长出来,第二天恶鹰再继续啄食。为了人类的火,普罗米修斯忍受了巨大的苦难,所以马克思说普罗米修斯是哲学日历上第一个“圣者”和“殉道者”。这个神话告诉了我们火对于人类发展的历史何等重要,而普罗米修斯的作为事实上是人类第一次向最高的统治者宣布要取得自己想取得的东西,为此而不惜反抗、不惜牺牲、不惜献出自己的一切。这样的一种萌芽性的意识,给它一个现代的词语就叫做“自由”。人在有了火以后,开始能够打造一些更好的工具和武器,因此就有了很多关于人征服自然的故事,像大力神赫拉克里斯用双手扼死了猛狮,以及关于杀死三头狗的故事,都表示了人这时候开始在把自己从动物当中提升出来,而且有了一种控制和征服自然的欲望,这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阶段。但是人一旦面对自然,一旦产生了要征服自然的意识的时候,他就同时产生了另外的一种意识,就是在和自然作斗争的过程中,他意识到自己还有另外一个敌人——就是他自己。人非常可悲地意识到,自己在想做一件事的时候不光是面对着自然界对自己的控制,而且有一种神秘的自己根本无法掌握的力量在支配着自己,使自己在一条自认为平坦的大道上往前走的时候,却忽然跌人了陷阱:本来想向东,结果走到西边去了。这种神秘的、自己不可知的、令人感到恐怖的力量就叫做“命运”。

我们在希腊神话里看到了这样一些表现人被命运所控制而又不甘心被控制的悲剧性的故事,这里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关于俄狄浦斯王的故事:忒拜国的国王生下了一个儿子,先知警告国王说,你的孩子要杀父娶母的,忒拜王很恐惧,就让手下人把这个孩子扔到深山里让猛兽把他吃掉。他的手下人把孩子抱人深山之后出于怜悯,把他送给了一对牧羊人夫妇。这对夫妇就把孩子养大了,他就是俄狄浦斯。他长大了以后懂事了,从先知那里知道了命运的安排——自己会杀父娶母的。俄狄浦斯以为牧羊人夫妇就是自己的父母,他很爱他们,不愿意有这样的结果,他想逃避命运的安排,就离开了这对夫妇。在深山里他带着一些人行走的时候,和另外一些人发生了冲突,他不知道对方是谁,在混战之中他就杀死了对方的首领,而这个首领就是忒拜王,也就是他的生身父亲。在他走到忒拜城的城门口的时候,恰好遇到斯芬克斯狮身人面兽在那儿为祸作乱,忒拜国的王后出了一个告示,说谁能制服斯芬克斯,谁就可以做忒拜国的国王,她就愿意和他结婚。正像我们前面讲到的,俄狄浦斯猜破了斯芬克斯的谜语,制服了斯芬克斯,他因此就成了忒拜城的国王,也就因此娶了忒拜王的妻子,也就是和他的生身母亲结了婚。就在结婚之后,整个忒拜王的领地瘟疫流行,庄稼不再生长,女人神秘地失去了生育的能力,人们都惊骇地猜想:这是怎么回事?先知说,因为你们中间有个人犯了大罪,他杀父娶母,所以天降灾祸给你们。俄狄浦斯作为忒拜城新任的国王,觉得自己有责任拯救老百姓于水火之中,他下决心要追查这个杀父娶母的元凶,但是现实是这样地无情:追查元凶的俄狄浦斯恰恰就是元凶自己;这个全心全意要拯救忒拜城的人,恰恰就是将忒拜城置于毁灭边缘的人;高贵的就是卑鄙的,善良的就是邪恶的。这个故事相当深刻地揭示了远古时代人的一种矛盾心理状态,他们还处在一种“自在”的情境之中,对自己周围世界的规律性没有多少了解,常常会反过来被这些规律所控制。今天,我们比起远古时代的人对社会和自然的规律掌握得不知道要多了多少,但是我们面对着的仍然是一个广大的未知世界,我们知道的东西有多少呢?我看不到外部世界全部奥秘的百分之一。所以今天的人依然发生着这样的事情,就像当年的俄狄浦斯一样——我们叫做“愧望与后果的背谬”。同学们可以回去问问你们的父母,如果他们在文化大革命时候做过红卫兵的话,他们有没有过这样“愿望与后果背谬”的体验呢?当初是抱着那样崇高的愿望去投身这场革命,但是最后却制造了一场灾难,这是不是一种愿望与后果的背谬呢?这是不是一个现代的俄狄浦斯的故事呢?在这些地方,希腊神话里的故事不仅是很有特色的,而且它们的哲理的的确确具有一种永久性的魅力。今天我们还在敷演着古希腊时代的那些神话故事,只是在不同的历史和社会条件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