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穿越之我是吴三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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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大明第一份用工合同

我的四条建议马二听了后半信半疑,但是依然如实地翻译给大家听.大家纷纷分组讨论起来,他们以自己的种族和地域,自然而然地分成几组人.几个人还为此争吵起来,吵架的都是一些火气比较旺盛的年轻人.连马二都没有想到我会这么说,按规矩奴隶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奴隶的所有劳动成果和劳动代价都是主人的.哪里会有钱能买回自己的自由和合法身份?他们都以为我在欺骗他们,可一想我骗他们也没有好处.

我看出他们还有犹豫和不解,就又说出了具有爆炸力的话.凡是被我聘用的人不但可以马上用工钱买回和解除奴隶身份,还他自由,而且还有可能成为受到合法保障的平民。可以自由生活,决定将来的生活,他的家人可以用他的工钱抵消奴隶身份.妇女加入的话,她们的孩子不但可以享受平民待遇,而且我还会安排他们将来读书过好日子.

马二刚把我的话翻译出来,几个孕妇首先响应.几个年轻的奴隶为了他们的将来和家人也纷纷要求加入.最后几个老人家也答应了.他们多么希望得到自由和尊重,毕竟他们也是人.

我把手上的所有奴隶契约都还给了他们,并会同马二他们几个会写字,帮着立下了劳动合同.合同中说明他们将要为我工作最少十年,我将包吃包住给一定的工钱.在十年里我可以根据他们的情况让他们做事,但也要保证他们的安全.我不能逼迫他们做对不起他们家人和民族的事请,特别是一些他们不愿意做的事情.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约将由他们自己决定,我作为一方不能横加阻拦.这恐怕是中国第一批的劳动合同了.

合同一式两份,一份在我这里,一份给签了约的奴隶,不,现在应该说是自由人.合同上的名字五花八门,但大多都是他们自己写的或者是画的.他们被我的大度和宽容感动,不知道是谁带的头,他们给我磕了一个头.我连忙扶起孕妇和老人,并要一边的马二翻译给大家一句话,“在我这里,任何人都是平等的.不需要磕头.也没有什么主人和奴隶的区别.”大家知道后欢呼起来,他们是为自己而高兴,为自由而高兴.一边的亲兵以为我出事了,还赶过来看了看.被我几句话应付走了,我并不想被太多人知道.

高兴过后的他们,商量决定把已到手的奴隶契约又交还给我.说他们现在没有什么可以抵押的,等有钱了之后再来赎回他们的契约.这样一来他们干活才会更卖力,更有生活的目标和动力.多可爱的他们,他们对人是多么的真诚和放心.多少年后,一个当时的奴隶还完好的保存着有我签名的合同.他把合同当传家宝一样的珍藏着,他要告诉每个子女他以前是一个奴隶,还有关于我和合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