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我叫晨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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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B2是Kone的调酒师。

几个月下来我在Knoe的的主要工作是给B2打下手,调酒师是酒吧里算得上顶薪的职业,一般调制出来的酒都会比其它的酒贵,B2调制的酒一小杯就能卖几百元甚至一些能卖到千元,而普通的酒一杯也就一百几十块。

至于那些什么82年的拉菲什么的我不懂也没见过。B2的酒调得很好,他总能用一些看起来很普通的酒按照不同的比例搭配调制出很特别的味道,他调制出来的酒十分受欢迎,自然的工资就高,而我的工作一般擦擦杯具,给B2递调配所需的酒,同时将他调制完的酒拿给客人,而客人有时候给小费就交到我手上了,本来这些工作他都是需要一个人完成的,但因为他调制的酒太受欢迎了所以只能多请我来帮忙,而客人给的小费自然也属于B2,不过B2人挺好的会将小费分我一部分。

Knoe的生意很好,就算是金融危机下依然有很多人,甚至是因为金融危机而有更多人光顾,也因为生意工作的不顺利人才需要到这种娱乐场所发泄。以前看电视总觉得酒吧是很乱很吵的,那种DJ音乐疯狂的响,一群“疯子”在乱跳。现在才发现,越来越多就酒吧走轻音乐路线,就像Kone,有时候驻唱会唱一些RMB,或者比较高亢的歌,但不会放那种砰砰响的,这个主要还是得看顾客,来酒吧的大多数还是年轻人他们喜欢什么样的自然就得按照他们的喜好来。酒吧的性质还得看老板,老板想把酒吧做成什么样的就做成什么样的。但总的来说还是分两种一种夜店式的,那些去的人就比较疯狂,也会比较HI的,然后有个DJ带气氛,而像Kone这种音乐式酒吧则相对比较舒缓甚至他有点KTV性质,有一个大的酒池还有一个个小小的包厢。

一瓶便利店卖七八块的啤酒放在Kone里最便宜的也四十多块这之间差了七八倍让我有点懵,当初许经理问我会不会喝酒我不大理解,现在我几乎每天都得陪客人喝酒。当然,我可不是陪酒小姐,就算我想当陪酒小哥经理也不答应啊,影响酒吧的生意。

现在我终于知道二十一世纪什么人最多,男人?女人?老年人?都错,二十一世纪失恋的人绝对是最多的,而酒吧绝对是失恋的男男女女的天堂,源源不断的来买醉,有的会拉上死党拉上闺蜜在吧台前把抛弃他(她)的骂几个小时,但更多的是独自一人来买醉。

人在低潮失落的时候话总是特别多,这个时候就需要倾诉,而正常情况那个倾听者就是我,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失恋了坐吧台上总能揪住送酒过去的我,顾客是上帝,自然只能捧着供着,而这一些人都是来花钱买醉的,不是猛酒烈酒还不要,你说九十八度的伏特加让我上哪找呢,九十七度的酒精当年的化学实验室倒是有。你要买醉可以,要让我听你痛骂抛弃你的男朋友女朋友也没问题,就算你要让我陪你喝一杯也行啊,反正我也就给B2打打下手。但凭什么你喝一杯五六十度的伏特加我也得跟着干一杯伏特加,你失恋又不是我失恋,一会你喝醉了直接叫个的士就能回家,我还得应付下一个失恋的人。

曾经有个年轻小伙子女朋友脚踏两条船被他发现后,他跑过去质问,而小伙子女友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他甩了他女。

朋友的新男朋友又比较牛B,这小伙子又是一个比较伪的人不敢怎么样只能到酒吧买醉,而我就陪着他喝酒听他痛骂前女友三个小时,临走时他说下次还找我,我当时只是笑笑没当回事。

没想到不到两个礼拜这位很像巩某某的小伙子又再次出现,又找到我陪他喝酒再次听他骂他新任女友是如何的甩了他,这一次他整整骂了将近四个小时走的时候还说下次还找我。

第三次发生在第二次过去刚好一个礼拜的一个星期天,当时刚好有队男女估计是饥渴过度直接在巩某某旁边热吻起来,刚被甩的巩某某看不过去要和他们干架,还好我死命拉住他才没照成重大事故。

而那一次他整整骂了五个小时,从七点一直骂到十二点,喝得烂醉如泥,五小时中反复的骂甩掉他的前女友有了LV就不要达芙妮,顺便把他的前前女友,前前前女友,前前前前……女友也拖出来吗。当他临走时说下次还来找我倾诉时我真想跟他说:“施主,您还是出家当和尚吧,恋爱真的不适合您。”听说巩某某第四次来的时候是在第三次的第二天,也就是当天他就被甩了,不用LV就把达芙妮甩了,幸好当天钱永发有事找我我请了一天假,不然我生怕有些在感情上被异性打击过多的会转变取向而成为基佬。

总算是巩某某常来光顾消费了不少银子。

拜这些失恋的人所赐才让我的酒量在短时间突飞猛进,或许许经理聘请我来最主要的目的是陪这些失恋的人喝酒。

人就是这样,明明知道吸烟有害健康,还是没能控制自己,也明明知道酗酒有害健康也无法阻止自己,烟可以不抽,但酒却不能不喝,生活在这个社会上的做什么都要应酬,应酬就要喝酒,你可以拒绝别人递过来的烟却是不能拒绝递过来的酒。

就像官场里小官巴结大官需要应酬需要送礼喝酒,大官招揽小官建立自己小团体也需要应酬喝酒,同阶级的官拉拢感情也需要喝酒,在官在商都要应酬喝酒。

如果有人要调查每天有多少人失恋直接上酒吧调查既方便又省功夫。自从进来Kone我才真正的,深刻的体会到酗酒有害健康,总算是许经理给我提了不少工资,B2也交了我不少简单的调酒手法让我的收入增加了不少,再加上酒量见涨我才有信心继续做下去。

中国人喝酒都喜欢坐在餐桌上,有酒有肉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划拳摇色子不停的在喝一瓶接一瓶一箱跟着一箱,等到全都醉倒了才停止。酒吧里更多的人手里只有酒没有菜,搭配啤酒的只有朋友之间的话。

酒吧真的很烧钱,当然烧钱是相对于我这种市井小民,和红十字会的一顿饭钱自然无法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