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桌上,不会喝酒的人往往喜欢逞能的一杯一杯往下灌,三二下就先把自己给撂倒,当一回不折不够的酒国狗熊。
而真正千杯不倒的酒中行家,在别人劝酒的时候总是表现出三分谦和的姿态,他们总在强调自己不胜酒力,希望同桌的酒友能够手下留情,可一旦开始动真格的,一桌子都倒下了,他还能笑眯眯的坚持到最后,顺便担当起送人回家的重任。
云日初恰好介于两种之间,又与两者完全不同的第三类人。
小小的酒杯,其实最会醉人。
因为它的杯身不大,很容易就让人放下了防备。
一杯二杯三四杯,到最后究竟喝了多少,谁都不会记得。
云日初很快就发觉,自己非常喜欢杯子里边盛装的淡金色液体。
百花的香气,在唇齿之间缭绕,再一路卷入身体的最深处,那滋味,真是难以用言辞来形容。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苍夜流头痛的开始阻止,“初儿,酒多伤身,小酌怡情,我们不喝了,乖喔。”
云日初立即撅起了小嘴,眼泪汪汪的瞅着她,那摸样可怜的要命,“你银子没带够吗?”
“不是银子的问题,我是怕你喝醉了,身子不舒服。”他是在担心她呀,关银子什么事。
“酒窖里没有藏酒了吗?”仿佛没听到他的话,云日初紧跟着追问。
“有是有,可我们不能再喝下去了,初儿听话好吗?”苍夜流一边回答着她完全没有逻辑性的问话,一边头疼的琢磨云日初是不是已经醉了。
看表情,不大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