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回来的时候,在调息的慕容宸看着我惊讶的合不拢嘴,许久才说:“你到底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你以前是五谷不分的。”
我笑了笑,说:“反正就是知道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以前的宣梦烟是个大小姐,自然不知道,可是我不同啊,我自小父母不在身边,要出差,身边只有个老爷爷,我还得照顾他呢,我的自理能力是最强的,时常去参加夏令营,野地营生之类的活动,每次都能得金奖呢,现在这些**生存的东西,我自然是不在话下的。
正遐想间,外面闪了一个晴天雷吓了我一跳,我忽然想起什么兴奋的说:“要是下大雨就好了。”
慕容宸紧蹙着眉头,问我:“为什么?”
“雨水可以冲洗掉外面的足迹,他们找不到了,而且外面生火的浓烟也会被雨雾掩盖,这里这么密,很难发现。”
我边说边削着柴禾,把那些早在河沟洗干净的红薯埋好,说:“但是也有不好,就是搭救外面的人,只怕也没那么轻易找到我们了。”
我把火点着,用身上的衣裳仔仔细细的把匕首擦干净,又割好了大小不一的布条,然后双手举到头顶对慕容宸说:“我要给你把那颗木刺取出来。”
他深深的打量我一会,然后向个天帝般把他的脚递给我,就像一个最慈祥的帝王在赏赐他的奴隶一样。
***,原来帅哥的脚也有味儿,并不香,真失望。
我嘀咕着说着,把他的靴子小心翼翼的割开,里面已经开始发黑。
原来是伤口已经毒化了,我还以为皇帝陛下有香港脚呢。
我忍住恶心和胃内的翻滚,拿起匕首在火上烤了烤,外面一个天雷,猛然下起暴雨,真是天助我也,有了这场雨,我就可以肆无忌惮的烧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