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重生梦幻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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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酒

马金是个胆小的人,认识他的人都这么认为,只有两个人不这么认为。

不过唯一知道他的内心的两个兄弟,马金已经再也见不到了。

想起四十年前大伙还是小伙伴一起愉快玩耍的时候,那些无所畏惧,义薄云天的日子,倒真有几分金庸老师笔下的江湖味道。不过他们干的可不是什么侠肝义胆,惩奸除恶的大事,反而是些偷鸡摸狗,调皮捣蛋,拉帮结伙上不得台面的小事儿。这种风气在直到21世纪都还频繁在仙城出现。

不过这些大的问题跟咱们的小孩子没啥关系。真是这样么?仙城是个破落的城市,抗战期间遭受过战火洗礼,改革开放后也没啥特产,地理位置也不如沿海地区,所以,在九几年大陆沿海那边都过上好日子的时候,仙城这边还经常有人饿死。就在这破落的小城市里,一个稍微好点的小镇里,一群小屁孩正商量着扩充自己的地盘。

没错,曾今过家家的小基地已经不能满足小伙伴的野心了。

“小叔,咱们去新镇那边吧!”马金今年六岁,脸上的稚嫩丝毫无法掩饰透露出来的戾气。马金在这群孩子中年岁排第三,地位却是排行第二,除了眼前这位明显大于这群孩子的九岁‘小叔’外,就数马金地位最高了。

“去那边干嘛?等会儿还要去收地笼呢!”小叔坐在地上的木凳子上,抽了口烟,吐出一口云雾问到。一众小喽啰满脸崇拜的望着小叔。这时候会抽烟的只有小叔,马金跟小熊。其他的小朋友还都不会。但烟这东西不好,想学会却也不那么容易。一众小弟们从家中顺出来的烟也只够小叔跟小熊练习想用,马金这家伙简直是无师自通,根本不用练习一看就会,所以成了帮会第三个会抽烟的人。

小熊是帮会的头号打手,小叔是坐馆,马金是军师,剩下的全是堂主啥的,真正的小喽啰只有2个。

“小叔,咱们的地笼最近每天都有不见的,我打听过了,草蛇他们没有拿。而且他们的地盘主要在湖心那边,我们的地笼大多在闸门附近的田里,那边离新城近,一定是他们偷的,而且店里的老板也说最近新城那边的货多了不少。”马金是帮里管事儿的,谁让他外公是教师,给他取这名字完全是希望他成为马丁路德金那样的牛人。所以直接缩写马金,而马金在帮里也被孩子们笑称小黑皮。一来那个伟人是黑人,而来农村的娃,在夏天就没有白的。而四处跑‘业务’的马金尤其黑。

小叔听罢没有答复。

“小黑,咱们这些人打不过新城那些五六年级的吧?”说话的是小林,也算这群熊孩子中略大的了,也是读书比较聪明的了。

“草蛇的笼子丢过么?”小叔又吐了口云雾问道。

“没有!有的话早就过来找我了,他们现在是这边的头头,敢打他们主意的都是找死,听说前些日子老财被人打了就是他们干的。”马金看了看自己这边的老弱残兵也有点泄气。没办法,孩子们扎堆玩儿,都是看年纪的,小叔比他大三岁能带着他们玩已经是另类了,当然也有不少其他原因就是。但,他们的斩鹰帮绝大部分还是四到六岁的孩子,就像他六岁,小熊七岁,小云是小熊的弟弟五岁,小强六岁,小林五岁,小寒,小浩他们都只有四岁。战斗力跟那些七到十岁的娃完全不是一个等级。

但大家都是混湖面的再弱也得讨生活不是,输人不输阵,一番纠结的讨论后还是在小叔的拍板下跟他们干了。

而一场孩子们的纠纷原本不起眼的打闹却成了砖瓦场跟新城未来几年教育孩子的重点。

而事件的核心人物就是马金这小子了。

事件过去后身上挨了两刀的马金也变得内向起来。倒不是马金想要如此,而是知道那件事情的人都被家里人警告不许跟他玩了。事件的另一个核心人物小叔也被带去了城里读书,斩鹰帮也解散了。

毕竟是小朋友,虽然马金并不在意自己的伤势,但他打架时那上头后赤红的双眼,吃人的气势,赤果果的杀气,不仅吓住了敌人,连自己的小伙伴也是难以释怀。不然以小朋友的性子,岂是父母三言两语所能左右的?马金本来就是个聪明人,加上小云跟小林的透露,马金自然也就明白了。

因此,马金从此变得沉默寡言了起来,外人指指点点叫着红眼魔,马金也默默的忍受着,内心突然的成熟让他不屑去计较这些琐事,反而开始用功读书,本就聪明的他,在学习中又找到了自己人生的道路,或许他那时候是这些样认为的。

日子久了,连马金也不记得曾今心中的热血豪迈了,年少的梦终究只是个梦。而今已经年过半百的他,一个人坐在街头靠着公交站的座椅,静静的望着对面那个卖着水果跟茶叶蛋的老妇人,在川流的人海中就这样注视着。

多少年了,马金已经记不清是何时开始,生活变得如此单调,人生褪色的如此厉害,以至于一个从22岁开始就单身到52岁了,马金的生活中只有守望二字。

三十多年来,马金的两个好兄弟不知道给他介绍了多少对象,但都被他拒绝了。一个如此优秀的人一生保持着单身好重来没有过任何异**往的记录,让周围的人一度怀疑他的性取向。然而也没有任何他与男子亲近的行为被大家所发现。直到他每天坐在公交站望着对面的小寡妇的行为无意间被公司的人发现后,才知道他是个正常人也有着自己的七情六欲。

岁月会抹平一切痕迹,就像刚开始人们还会对马金好奇,但没过多久,人们对马金的行为也只抱着同情的眼光稍微注视下。

最近甚至人们都已经无视这个长期出现在这公交站台的老人了。在医疗条件完善的2030年的今天,生活条件极佳的人们,五十岁根本不应该看上去垂垂老矣,行将就木。而马金却已经满头银发看上去像七八十的人一般了。

昨天,马金没有出现在公交站,不过也不会有人注意就是了,上次他没有出现在公交站的一天是四年前。昨天马金去参加了小云的葬礼,混江湖的生死全看天意。马金早就明白这点,所以昨日的葬礼他表现的很平静,以至于小云的孩子们准备的一堆劝说词全没用上。要知道小云跟马金的关系连小云的亲哥哥都羡慕的不行。当然没人怀疑马金跟小云的友谊。

今天,是马金来公交站的最后一天,昨日小云的葬礼给了他很大的触动,近四十年来古井无波的心终于产生了波纹。

今天,他准备将心中的话全部说出来,他不确定结果会如何,但他知道,机会不大,因为四十年前,三十六年前他就已经做过两次这样的事情了,可惜都失败了。

再次忘了对面的老妇人一眼,马金离开了公交站。再回来的时候,手上捧着一束百合花,现在才四点多,还没到下班的高峰期,老妇人的水果摊前并没有人,自然注意到了走过来的马金。

看着走过来的马金,老妇人原本准备推起摊车离开,但犹豫了下又停了下来,不是她不想离开,而是她心中不知怎么感觉到这次不能离开,心中强烈的感觉迫使她留下来了。

“琴儿!”来到老妇人的面前,马金颤抖着声音,喊出了几十年来只在梦中能任性呼喊的名字。

老妇人并没有说话,静静的望着马金,但眼角止不住的泪水显示着她内心翻涌着的波涛。

“嫁给我吧!”马金深呼吸一口气,捧起手中的鲜花,缓缓的说道。

并没有狗血的虐心镜头,老妇人轻轻的捧起了鲜花哽咽的说道:“为什么不是玫瑰?你知道么?这句话我等了三十六年!”

马金震惊的望着面前的妇人,半天才说道:“对不起,我以为……”

没等马金继续说下去,老妇人打断道:“太迟了,明天我就要跟着孩子去美国了!”话音刚落,一旁出现了2个保镖一样的西装男子,一人扶着老妇人离开,另一人推着摊车跟了上去,跪着的马金马上起身想要追上去,但推车男子拦住了马金说道:“你守了老夫人三十多年,同样老夫人也守了你三十多年,原本十几年前老夫人就该去美国了的,但因为你的懦弱,才有了今天的悲剧。如果是十六之前你说出来了,现在恐怕跟老夫人在美国享福吧,本来我是十分鄙视你的,原以为这辈子你都不会说出来了,没想到你今天还能鼓起勇气,我对你有点欣赏了,所以才告诉你这么多,不要再来打扰夫人了。”

马金眼睁睁的望着远去的三个背影,内心的苦谁人能懂?他不恨苍天造化弄人,只恨自己没有勇气尝试。

仙城的夜晚是美丽的,因为环境好,星光是那样的璀璨夺目。仙城的夜晚是热闹的,步行街旁的小吃街到了晚上就热闹了起来。而就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满地堆积的空酒瓶,一个满头银发的老人望着满天星辰,微笑着离开了人世。没有人知道那微笑的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