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喜儿翘起嘴,撒娇说道:“我不回去……你想回去就自己回去!我决定了,在这里多住几天,也好陪陪叶伯伯!要知道,我们见一次面比登天还难!”
“喜儿……”叶凡显得很无奈。
“叶凡……”叶先知的声音浑厚深情,“你们是不是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要办?其实只要你们住在海城,想什么时候回来看我都可以!”叶先知选择中立,其实,他心里挺希望叶凡和金喜儿能够多留在这间残破的房子里多住几天,
“爸!喜儿现在是大红大紫的明星,这次来海城,她是想来这边拍一部电视剧!如果再这样拖下去,对她的事业影响很大!”叶凡解释道。
“可是,我不在乎,我不想当明星……”
“喜儿……”叶先知微笑道,“既然知道我住在哪里,以后见面的机会就会增多!天底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以后常来看看叶伯伯就是了!”
“可是……”金喜儿的意思并不在这,而是想告诉叶凡,她不想再当大明星,她要跟叶凡在一起。因为叶凡刚答应过她,如果她不是大明星的话,叶凡会喜欢她。
最后还是金喜儿妥协,准备在叶凡的老家住三天。
三天的时间说长很长,说短很短。叶凡不知道怎样去形容现在的感觉,如果能够像现在这样一起生活下去,日子肯定会很幸福。可是,金喜儿是个大明星,他来中国是有时间限制的,拍完电视剧后,她就必须回去,最后他们还是会分开。
他很害怕这种分开的感觉,所以他喜欢上金喜儿的首要条件,就是两个人能够永远在一起。可是,金喜儿是个大明星,这样的事情很难实现。
中午的时候,叶先知亲自下厨。跟只会煮泡面的叶凡相比,叶先知做出了的东西可算是美味佳肴。男人做饭往往要比女人好吃,金喜儿吃起来自然非常满意。
普普通通,简简单单的几样菜,被叶先知一炒,就变成各种各样的菜式,确实让叶凡很佩服,也让他想起小时候父亲在家做饭,母亲在一旁收拾衣服的情景。
吃惯了山珍海味的金喜儿,今天算是要大开杀戒,一顿的饭量足以她平时吃两天。或许因为她是明星,形象比健康更重要,明星外壳下的金喜儿会显得很小心翼翼,不能让自己变胖。可是,今天少了明星外壳的金喜儿,终于放开手脚,也没有了往日明星的矜持,吃的很开心,而且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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