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流浪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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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肮脏的小巷和这世上唯一的光(2)

“是吗……”仿佛这难题根本不是出给赵清欢的,刘放胸口传来滞涩的疼痛,好似久远的时光根本没有稀释往昔的回忆,反倒如封存的老酒,愈来愈醇厚。

“怎么样,你有什么想法吗?”赵清欢根本没注意到送菜小哥情绪的起伏,“提起西红柿和鸡蛋,国人第一反应理应是番茄炒蛋,最多不过是西红柿蛋花汤。可我们主厨这个人特别刁钻,我要是端碗汤给他,我指定被赶出来……哎,你有什么好的想法吗?”

刘放似乎陷入黏稠的回忆之中,恍恍惚惚答道:“你们主厨……当年就是被这个难倒的。”

“哎?”赵清欢愣了愣,“你认识我们主厨?”

刘放回过神摆摆手:“李达斯,上一届中华厨王最年轻的门徒,年轻有为,又是亲手将皇宫大饭店推向全国的经理人,报纸新闻总有他的影子,我怎么会不认识。”

狭窄的小巷陷入阴霾,赵清欢狐疑点头:“这样啊……”

赵清欢不傻,从这小哥娴熟的手法和对食物的敏感不难看出,他曾经一定是位非常厉害的厨师。至于是什么让他落魄至此,靠着一辆破烂的小车为生,赵清欢并不感兴趣,因为这对她而言根本没意义。

赵清欢是功利的,聪慧的,她的小聪明总是让她能够轻松快速达成自己的愿望。这和她从小独自一人在国外长大的经历脱不了干系,陌生的国度,生存的压力,名校的竞争……她深知自身的渺小,也熟谙只有借助一切能够借助的力量,自己才能成为走到最后的那个人。

“他想要的不过是创新,你给他创新就好。”刘放慵懒开口,却是根本没有给出任何实际的东西。

赵清欢一脸迷茫,无辜摇了摇头。

刘放叹了口气:“你最擅长什么?”

赵清欢被问住了。在法国学了两年西餐,还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本事,一方面是因为自己懒,总拿自己的小聪明去搪塞;另一方面,学西餐不过是当年和父亲赌气,并不是自己主观选择的爱好。

刘放似乎看出了赵清欢的为难,于是一边将侧边车门放平,一边拿出了厨具:“你学习法餐,从你做的番茄炒蛋也能看出来,应是更擅于细腻的调味与精致的加工,你就从这里入手,试试看吧。”

赵清欢连连摇头:“不行不行,这毕竟是皇宫大饭店,我要是做一盘西式餐点,岂不是乱了套。”

刘放却没理会赵清欢的退缩,径自从赵清欢手中接过那枚新鲜的鸡蛋,拿特制的小锤轻轻一敲,首尾便各自开了个小洞。

“有针管吗?”刘放抬头道。

赵清欢连连点头,钻入后厨,不多时,便找来了一个干净的一次性空针管。

这是给皇宫大饭店的招牌菜“葵花献肉”注入调料用的。葵花献肉说白了就是红烧狮子头,但做法又十分讲究:将肥瘦猪肋剁碎成馅料塞入面筋泡中,然后拿针管将调好味的酱汁直接注入肉丸中心,上锅蒸制,三文三旺,使得美味从内而外慢慢溢出,直到食客咬破面筋泡劲道的外皮,才能闻得到那扑鼻的浓香。

“知道该怎么做吧?”刘放把敲了两个小孔的生鸡蛋和针管一并递给赵清欢,自己转而去清洗西红柿。

赵清欢自然知道这是要做什么,只是,这多是见于西餐装饰所用。她不知道刘放究竟要做什么,只得听话接过,低头做自己的事情。

赵清欢拔掉针头,将针管从一头探入,稳稳朝生鸡蛋里注入空气,而蛋液则从另一个蛋孔中被逼出,流入事先备好的空碗之中,一个近乎完整的空蛋壳,就这么出现在手心里。

赵清欢正要开口,转身却见刘放已经在金杯车里支起了锅,热水一滚,番茄皮褪去,细碎剁成泥,再在油锅里一炒,鲜香的茄汁便呈上桌来。

非常中式且传统的烹饪手法。

“你这是?”赵清欢看着刘放转身将放凉的茄汁倒入蛋液搅拌,更加不理解他这是要做什么。

鲜红的茄汁混入金黄的蛋液,颜色中和,加入几味简单的佐料后再度搅拌,直到变成一碗黄澄澄的糊糊,转手过筛,刘放才把它递给赵清欢。

“重新注入到蛋壳里。”刘放信誓旦旦道。

赵清欢这才看明白,惊喜点头,同时用针管将混合了茄汁与蛋液的半流体尽数填在空壳之中。注满后,刘放将先前褪下的西红柿皮切成小片黏在上下两个蛋孔上,随后紧紧用一张笼屉上的蒸布包裹鸡蛋,这才递给了赵清欢:“就照着葵花献肉的火候来,上锅蒸两分钟,一定注意不要让蛋液从小孔中流出。至于摆盘……我想你应该更擅长才是。”

赵清欢连连点头,咧嘴一笑,如捧着一个即将破壳而出的小生命,迅速消失在后厨的小门里。

可两人却都没注意到三层楼梯间的窗前,一个两人都十分熟悉的身影正隐匿在那长久的黑暗里,如贪食的毒蛇,正虎视眈眈吞吐着危险的信子。

3.

皇宫大饭店本季更新的菜单上,有一道特别推荐的菜品分外引人注目:正如它泼墨设计的独立菜单一般,朴实,赤裸,暗藏天地又饱含生命的张力,让来往的食客无不侧目,想要一窥究竟。

釉色的瓷盘中央以青萝雕刻崇山峻岭,周遭以剔透的蜂蜜浇筑,正中央大咧咧摆着一枚尚未剥壳的鸡蛋,以“破晓东方”为名,仅此而已。

可妙就妙在这道菜的意境上——食客拿金勺敲开鸡蛋壳,完整煮制的鸡蛋浑圆软糯,却不是往日所见的普通白色,取而代之的则是与熹微的日出一般微红,掩映在青山远黛之中,别有一番风味。

玉筷轻启,将这特殊的“白水煮蛋”夹起放入口中,扑面而来的却是一股子酸香,茄汁的风味完全融入这丰腴绵软的煮蛋,曼妙的口感让人连连咂舌。

这道特菜打着主厨李达斯的名号,只限量在贵院供应。贵院说白了就是皇宫大饭店的包间,里面的菜单与大堂唯一的差别就是高出近一倍的价钱,每间贵院都有不同的装修风格,以皇城各宫苑命名,并配有一名“丫鬟”和一名“太监”伺候,全然让宾客感受皇者的服务。

不得不承认,李达斯很有经营酒店的手段,也不得不承认,附庸风雅的客人也都很吃这套形式主义的东西。

清晨,刘放拉着满满一车的天健贡蛋照常停靠在后厨小巷,却是怎也不见赵清欢的影子。

“签字。”刘放卸货后顺手抽出理货单,却是个面生的小伙子接了过来。

刘放愣了愣:“那个女孩呢?”

对方漫不经心扫视食材,嘴角浮现一丝轻笑:“她啊,一打杂的还非要跟我们主厨较劲,被赶出去了呗。”

哐当——

一声巨响,用来装食材的泡沫箱忽然从楼上的窗口跌落,正巧砸在小伙子的后脊背上。

“谁被赶出去了!?我告诉你,早晚有一天,我会把那个小偷给赶出皇宫大饭店!”

刘放循声望去,在有色玻璃的反光中,一眼看到了那个瘦小而刺眼的身影。

她今天没有穿不合身的厨师服,也没有按照卫生规定将头发盘起,脸上往日的光彩在暗巷里有些模糊,虽是一贯的一脸嚣张,但仍看得出眼角的红肿,还有嘴角一丝血红。

“赵清欢!!”被砸了的小伙子一脸怒色,狠狠抬手一指,转身迈上楼梯。

谁知赵清欢并没有沿楼梯逃跑,而是一甩头将脑后的辫子咬在嘴里,两手一撑跃上窗台,沿着管道和空调主机径自爬下,宛如猿猴。

这丫头怎么这么野……刘放有些头痛。真的是,和她老爸一模一样。

还没等刘放回过神,赵清欢便重重落在了金杯车顶,身子一歪,便从车窗钻入了副驾驶座。

“走啊!”赵清欢从后视镜朝刘放挥手。

这个世界总是这么不讲道理,想要活下去,你就只能比他更不讲道理才行。

上车,松闸,给油——刘放的金杯车在那小伙的骂骂咧咧中迅速逃离小巷,拐出阡陌纵横的老城区,汇入拥堵的马路,成为千万车水马龙。

刘放目不斜视,只从挡风玻璃的反光中偷瞄赵清欢。她阖着眼歪着头,没有系安全带,随着车子的摇摆晃动着,也不知是睡着了没有。

“喂。”刘放清了清嗓子。

赵清欢闻声没有开口回应,而是伸手拉下安全带乖乖系上。

金杯车最终爬上三环,朝着城外驶去。

“你脸怎么了?”刘放单手握着方向盘,一手从车门侧箱抽出纸巾递给赵清欢。

对方接过摇下车窗,对着后视镜将嘴角的血渍擦拭干净,一脸不屑地回答:“被打了呗,还能怎么样?”

刷——

“你干嘛啊!”猛然的急刹车让赵清欢的脑门狠狠撞在车窗上,痛得她直嚷嚷,也才注意到,这破车的安全带早就不管用了。

“谁打你?”刘放丝毫没有松开刹车的意向,全然不顾身后夹杂着谩骂的尖锐喇叭声。

赵清欢一脸莫名:“干嘛呀,有什么话咱们边走边说,你这阻碍交通啊好不好。”

刘放本就胡子拉碴的脸上突现怒容,更是显得凶神恶煞。赵清欢瑟瑟发抖盯着他暗自发力的手,几乎要将方向盘给扯下来。

“是李达斯吗?”

赵清欢愣了愣:“你怎么知道?”

刘放从口袋里摸出理货单,今日单子上全是天健贡蛋:“那道菜,他是不是拿来当自己的了?”

赵清欢一拍大腿:“对!你说这人,简直就是小偷!真的是……有辱师门!太过分了!不过你放心,我也打他了,我老爸说过,人不能白白挨打,一定要打回去!”

“是我疏忽,叫他给摆了一道。”刘放咬牙,重新发动车子。

赵清欢不解:“什么意思?你……你和他是不是认识啊?”

“他早就想要这道菜的做法,只不过我没想到,他会拿你当诱饵。”刘放答非所问。

“诱饵……”赵清欢不做声,回想起她回国后经历的种种,这才慢慢理出了头绪。

赵清欢的父亲,正是国内顶尖厨师赵志平,也是当年一举拿下中华厨王大赛冠军的传奇人物。父亲年轻时收了六位门徒,带到家里同吃同住,跟养了六个孩子没什么两样。父亲当年的心思全都在这些儿徒身上,与他们一起在巷尾自家的院子里开设了一家私人厨房。母亲忍无可忍而选择离开,并把刚满八岁的赵清欢一并带到了法国。

只可惜,在赵清欢十五岁那年,母亲重病,父亲却在国内筹备比赛。最终,飞机延误,两人连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母亲便这样含恨而终。赵清欢性子倔,噙着泪不肯跟赵志平回国,并赌气扬言要学习西餐。无奈,赵志平痛失妻女,孤身归国,并染上了酗酒的恶习。

后来,赵志平同时重振旗鼓开始筹备参加新一届的厨王大赛。只可惜,赵志平常年酗酒,在比赛过程中身体出了状况而意外死亡,比赛作罢,门徒四散,而原本的私人厨房也被开发商取缔,摇身一变成为了如今的皇宫大饭店。

赵清欢甚至连赵志平的葬礼都没有出席,因为那一年,正是她卯足了劲考法国蓝带学院的日子。

两年后,当赵清欢带着蓝带的毕业证书回到国内的时候,这才发现,和她打赌的那个人,早就不在了。

赵志平当年的大弟子李达斯看赵清欢一人无依无靠,便好心收留,让她在皇宫大饭店当一名学徒。

可赵清欢却不领情。在她看来,当年父亲抛弃妻女换来的这些徒弟,如今却抢了老爸的地盘,做起了老爸最看不起的勾当。

赵清欢的父亲是个十分有性格的小老头,他开的私人厨房味美价廉,在一些食客中颇有口碑。他最是看不起商业运营模式的饭店,不把食物的味道摆在第一位,而是用华而不实的装点和哗众取宠的服务来赚客人的钱,根本就是在亵渎美食的本质。赵清欢也因为经营理念的问题和李达斯起了无数冲突,可对方毕竟是皇宫大饭店的主厨,饭店如何做,还是人家说了算。

“所以……你也是我老爸的徒弟,对吗?”赵清欢眼角泛红,盯着眼前故人略显沧桑的侧脸。

谁知刘放无声苦笑,猛打方向盘下了环线,最终停靠在无人的街角,仰面躺在驾驶座上:“我啊……是最没资格称自己是师父徒弟的人了。”

赵清欢从贴身的口袋里摸出一张泛黄的老照片:“让我看看啊,哪个是你……”

刘放瞥了一眼,那正是当年师母出国前,与师父和六位同门的唯一一张合影。

“那时候我才八岁,都不记得你们叫什么名字了……”赵清欢仔细辨认,末了又抬头盯着刘放上下打量,转而透过车窗看到了马路对面的理发店,脸上这才浮现出了久违的笑意。

“走,陪我去个地方!”

4.

旋转的霓虹灯像是唱着迷幻旋律的八音盒,轻哼哄唱,总让人莫名其妙着了魔,轻易把自己的脑袋交给另一个陌生人。

街边的理发店人来人往,进来,留一地碎发,出去,就是另一段人生。

赵清欢盯着眼前的送菜小哥耳根有些发烫,也不知是因为吹风机的热浪,还是因为眼前的人全然换了副模样。

寡淡,如泡在冬水里的竹笋;冷清,如覆在海鲜上的干冰。

眼前的男人像是褪了色:厚重而不合适的长发被清爽剃掉,只留刚好的碎发扫在耳际;看起来脏兮兮的胡茬被仔细清理,那原本棱角分明的下颌角才大方露在外面;鼻梁高耸,如巍峨却不陡峭的崇山,下面稍显苍白的唇如一弯清泉,让赵清欢有些口渴。

赵清欢从没想过,这个总是看起来黏黏腻腻的男人,竟然有这么一副好皮囊。

这件事情,比起他也是父亲门徒之一而言,更让赵清欢感到意外。

“不对呀,”赵清欢挠挠头,指着手里那张老照片,“我老爸的徒弟里,可没有像你这么漂亮的。”

刘放姑且将这话当成夸奖,拍了拍脑后的碎发,示意赵清欢上车:“你这丫头还真是不害臊,哪有夸男人漂亮的。”

赵清欢自认没有用错形容词,耸耸肩坐回到副驾驶座,将那张老照片夹在遮阳板上,眯起眼摇摇头:“不对,这照片上的小孩儿个个歪瓜裂枣的,肯定没有你。”

刘放轻笑,发动车子刚要起步,却又重新停下,起身作势要给赵清欢系上安全带。

赵清欢却是抢先一步,迅速自行拉下近乎失灵的安全带,随即朝刘放咧嘴嘿嘿一笑。

扑空了的手滞在半空,被赵清欢径自按住放在了挂挡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