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处理”,在当今中国已成为一句时髦的词语。不论对上对下,对官对民,对里对外,对各种腐败、丑恶现象和违法乱纪现象,似乎都在“严肃处理”。“严肃处理”每每见诸报端、广播、电视,也见诸政府的文件。听其言,不由不使人心情振奋,击节叫好。
然则事物最怕两面性,而事物恰恰大都有两面性。观“严肃处理”之行,令人不由得双眉紧蹙,神采顿逝,使人心灰意冷,无可奈何。如若不信,可举几例:一位地市级领导在与外商的经济交往中,被骗公款近千万元,我们的“严肃处理”是——记大过处分;银川一个肉贩子出售有猪囊虫的病猪肉,被工商部门查出,“严肃”罚款50元;一个姓戴的人贩子一年之内拐卖了16名妇女,获利3.13万元,却只被“严肃”地判了3年徒刑。对于此类处理,人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那就是“处理”得受害人难受,“处理”了比不处理还让人感情上和理智上接受不了。这种“严肃处理”,“严肃”得未免太滑稽太好玩太那个了吧。
“处理”而不严肃,这是目前我们社会的通病,也是社会秩序久治不稳的根源之一。“处理”而不严肃,不但起不到惩恶扬善的作用,轻板子打惯了,还会让人上瘾的。我有一顽皮的儿子,年甫5岁,当他淘气胡闹的时候,我总是嗓音如雷,巴掌高扬,声言要“揍扁”他,可打到屁股上,却总是较轻。这是真正的虚张声势。这种“惩罚”多了,下次说要打,他马上说“不疼不疼”,甚至把屁股蹶过来让我打,弄得我哭笑不得。现今的“严肃处理”,就如我的“打儿子”,不唯不疼,还有点止痒解困联络感情的味道。悲夫,“严肃处理”!
教育子女,打轻打重,似关系不大。而国家的执法如果这样,那后果便不堪设想。打子女手轻一些,因为小儿如小动物,并不懂得许多道理,也无大的罪错,吓唬吓唬也就达到目的了,不可以下死力去打。可是对那些无恶不作、怙恶不悛的不法之徒,那些损害人民利益、危害社会的社会渣滓,我们的执法者为什么不能动动真格的,为什么居“严肃”之名,行嬉戏之实呢?再这样下去,看来就只好改词典了。可以这样解释:“严肃者,嬉戏之同义词也。”
(载《共产党人》1989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