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都市诱惑不断:都是欲望惹的祸(快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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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占还是诱惑?

最后李卫东倒在地上,他居然在笑,喘息着说:“子扬,我很久没有跟人打过架了,今天打得真是痛快。我占有了泰叶的身体,你为什么如此愤怒?你爱她吗?如果你不爱她,为什么不能把她让给我?我跟她之间有了好的结果,难道你不应该为我们高兴?这样一来,对你、对我、对泰叶不是都好吗?”

我承认李卫东说得在理,但我反感他的做法,对于他的做法,我只能有一种认为,那就是趁人之危。然而不该发生的事已经发生了,我又能怎么样呢?泰叶今天所受的伤害,不仅仅在于李卫东,更多的是在于我。

我对不起泰叶,一直对不起她,她骂得对,我真是卑鄙。

回去以后躺在床上我开始回想今天发生的一切,忽然发现自己对泰叶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冷漠厌恶漠不关心。当我明白李卫东强占了她时,我是那样的愤怒,难道仅仅因为是我约她出来使她遭受伤害因而自责吗?

不!不仅如此!

虽然我自己不止一次伤害泰叶,却不希望别人去伤害她,这点实在不可否认。我只能把这种心理解释为对朋友的关心和袒护。

一日夫妻百日恩,尽管我跟泰叶并未发展成为夫妻的份上,甚至不曾有过***。我们自然有过拥抱亲吻,同床共枕,但由于我一颗心整个被苏蓝占据,所以始终无法真正进入泰叶的身体,后来索性就放弃这种努力。或许我本身就对泰叶就缺乏欲望,这是我当初经过几次失败以后得出的结论。

无论如何,我们曾经有过亲密的接触,我可以不爱她,但不允许别人伤害她。何况李卫东给她造成的伤害那样深重。

这件事情的发生,让我不得不对李卫东那般热切期望我进入他的公司做销售部经理的意图重新做一番猜测和评价。如果他所做的付出是为了得到泰叶,那么他的目的已经达到。我不明白的是,今天发生的事究竟是他最初的意图,还是一场意外的收获?

我还要不要在李卫东的公司继续干下去?我是否应该把他预付的工资交还给他,马上离开他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