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走出阴森森的御史台,那名青衣小吏诚惶诚恐,一路送至门口,为弥补先前的不敬,深深地拜了四拜,连唱三喏:“相公慢行!相公慢行!相公慢行!”
此时已近正午,明日昂首站在冬日的骄阳下,天空瓦蓝,万里无云,心情无比开朗。
跟在后面的翁顺亦是扬眉吐气,只觉今日的秦相公跟往日不太一样,却更有一番令人折服的风姿。
“记得打探一下今日问话的两名监察。”明日并未得意忘形,对那一语道破秦桧真面目的冷厉声印象深刻。
“遵命!”翁顺心中一凛,还以为秦相公记恨这两人,欲日后打击报复。
高益恭察言观色,知道此行顺利,心中的一块石头放下,躬身一礼:“请老爷上轿回府。”
“回什么府?找个酒楼,我们大吃一顿!”明日意气风发,既然要做个不一样的秦桧,该张扬时就张扬。
抵达越州之后的这些天,他如同笼中鸟,被王氏拎来拎去,对身外的花花世界,早就向往之极,今日终可“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何况,后世的策划人,也要接地气的,做任何策划,都有一项前期工作,叫做市场调查。
他是该调查一下大宋的民情了,为接下来的朝见做预热。
“梆!梆!梆!咣——”远处传来打更的声音。
“喔—喔——喔——”随之而起的是雄鸡的高啼。
“郎君,四更了,起嘞!”立于红罗帐外的王氏幽怨轻唤。
明日不情愿地睁开惺忪的双眼,真想不到这个三十八岁的婆娘保养得这么青春,飘零北国四载的风霜没在其粉脸上留下丝毫的痕迹。
他省起来,今天是他上朝觐见的大日子,真不愿离开热乎乎的被窝。
“老爷,你干啥总穿着这件皮褙子?”兴儿一面好奇地摸那贴身的宝甲,一面服侍着他穿内衫。
他正为要见到南宋******的最高统治者而兴奋、紧张哩,哪有空理这丫头。
算起来,这时代最知名于后世的人物他都见着了:大英雄岳飞、大枭雄金兀术、大汉奸秦桧——他现在就是,单单缺个大软蛋赵构。
虽然这为他鄙视的小儿仅统治着半壁江山,但孬好也是个皇帝,他只在后世的电影、电视上见过哩。
明日手持铜镜,悲哀地端详着“自己”四十不惑的白皙五官,新生的胡子竟穿透这张厚脸皮,真正的厚脸皮——两个人的,他到如今尚不愿面对这张脸。
他用皂角洗了脸,再用不输于后世的牙刷蘸牙粉刷了牙,开始上朝的正式打扮了。
神色比他还紧张的王氏捧一套紫色官服回到卧室,上面压着顶乌纱帽——圆顶软脚的幞头。
这可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他端坐床沿,像个木偶似地被王氏与兴儿摆布着,见官服上绣个从未见过的独角兽,他不禁好奇地发问:“这是啥劳什子?”
王氏发愁地看他一眼,这没见过世面的荒岛小子能过这一关么,他要学的东西太多了,又一拍脑额,是自己疏忽了,忘了给他补这一课。
她赶紧临时抱佛脚地讲解:这是他这个“御史中丞”的旧朝服……
宋代的官服分为朝服和常服。
常服是日常办公所穿,靠颜色来区别品级。
三品以上的官员服紫,五品以上服绯,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
明日对常服的品级颜色早就背熟,并延伸领会了后世形容飞黄腾达的“红得发紫”、“大红大紫”的由来。
而朝服的制式则细致多了,主要是多了胸前的补子图案。
文官为:一、二品仙鹤与锦鸡,三、四品孔雀与云鹤,五、六品白鹂与鹭鸶……武将为:公侯驸马伯麒麟,一、二品狮子,三、四品虎豹,五、六品熊彪……
明日囫囵吞枣地记下,习惯地融通古今:想来后世的品牌标志由标准色和标准图案组成,竟是古已有之。
这文官的标志是鸟,武官的标志是兽,再加上身穿龙袍的皇帝,倒也形象,只是御史中丞明明是个文官,标志却是独角兽,何解?
也亏王氏这个妇人不是等闲货色,为他解惑:这独角兽叫獬豸,乃传说中的刚正公义之兽,以角抵不法之人……
明日心道:这倒吻合御史中丞的职责,只秦桧污了獬豸的名声。
王氏一课补完,信心不足地问:“相公可记住了?”
“然也——”明日长长地应了一声,手掐绅带,摇晃着头上乌纱帽的两根长长的直尺软脚,感觉自己像极了后世舞台上的著名小丑清官——七品芝麻官,不禁摇头晃脑地喊一嗓子,“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把个眉宇不展的王氏与兴儿逗乐起来,一人捉住他一只脚,套上了皂靴……
一双沾血带泥的牛皮战靴踏在一块巨石上,一名头盔斑驳、铁甲浴血的战将凭石远眺东北方向。
一条火把巨龙往两旁弧状延伸,石下赫然是一道横亘的低矮城头,城头的女墙后是一排排血甲尘面的宋军将士,显然鏖战已久。
然而,站立者肃如林,伤卧者安如山,足有上万的大军竟无一丝嘈杂喧出,那一杆杆高举的褴褛大旗不仅看不出本色,连旗号辨不清了。
凛凛的彻骨江风从城后的江面刮来,送来了与此处的安静截然相反的喧闹声,但见渔火点点的江面反光中,岸边黑压压的一大片影子在蠕动。
一只夜鹰儿从江边一掠而过,消失在四更的夜色里。
一小校端上一碗冒着热气的喷香肉汤:“统制,火头只做得这羹!”
战将接过碗,头也不回,声音嘶哑:“尚有多少人未渡?”
小校答道:“百姓已不多,其余皆为军属。”
战将一挥手:“再传令,渡完百姓前,所有军属不得渡江,违令者斩!”
小校执旗远去,战将兀自看着城外的黑暗,自语道:“三日了,终不负泰州二十万百姓。”
战将转回头,露出兜盔下灰掩难辨的五官,只那一双精目熠熠有神,扫过一个个端着肉汤难以下咽的部下,响彻天宇地大喝:“我等饿了两日,再不充饥,难道等那鞑子来宰割么?这肉虽取自敌尸,然我辈军人,以尽忠报国为己任,饥餐胡虏肉、渴饮匈奴血,又如何?儿郎们,都随我岳飞——吃下去!”
岳飞说罢,以身作则,一仰脖子,将一碗热乎乎的“胡虏肉”囫囵吞下……
明日的嘴动着,一张一合地咀嚼,顾不得油汁流出嘴角,这葱肉馅的太学馒头太香了,再吸了一大口甜丝丝的七宝素粥,不紧不慢的品着,离五更的早朝还还早着呢,慌甚么?
他瞥着表面顺眉垂眼、实则急得冒火的王氏,打心眼里痛快,这些日子被这婆娘管三管四的,浑身不得劲儿,总算盼到了出头之日。
老子要上朝了,你还待怎的?以后就凭老子自由发挥了,你就老老实实做好“贱内”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吧。
他之所以如此笃定,自是因为官场上的秦桧跟战场上的岳飞一样,堪称常胜将军,区区一个早朝算甚么?
明日安坐四抬暖轿,穿过早市灯火倒映的一条条河与河上的一座座桥,来到龙山东麓的行宫门外。
一些低阶的官员早到了,他不想惹人注意,立于一个角落,饶是如此,仍有人对他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五更前,所有上朝的官员陆续到齐,在当值内侍的点卯声中,大小官员们在宫门外排班整队,如同后世的小学生做早操一般,他这个前御史中丞按点卯的顺序排在队伍之末。
这时,入朝的钟声敲响:“当——当——当……”
“咚!咚!咚——”战鼓如雷般响起,鱼肚白的晨色薄雾中,无数的金军铁骑从地平线上冒出,呼啸而来。
近了,近了,已进入宋军弓矢的最远射程之内。
为了将有限的箭矢发挥最大的威力,岳飞麾下的这支铁军,一惯等敌骑冲到过半射程时才放箭。
就在这一距离将至未至之际,金军骑兵们显示出高超的骑术,整齐划一地突然转向,与城墙平行而驰,一时尘烟滚滚如龙。
城垛后的宋军将士犹未反应过来,便见漫天箭雨落下。
原来金军在快速运动的过程中弯弓齐射,不求命中率,务求在最短时间内射出最多的羽箭,织成一面火力密集的死亡之网,这便是大金铁骑凭强弓劲矢威震天下的野战之术。
唯一不同的是:以往金军在放箭的同时便展开攻击,而这支金军却在外围迂回。
换了往常的宋军,在这一轮狂暴的箭雨下,早被击溃,抱头鼠窜。
然而城上的守军,却毫无慌乱,动作划一地擎起背上的六角盾,三人一垛,叠加高举,只防高空,并非前有女墙遮护而忽略侧翼,若在旷野上接战亦是如此。
这便是岳飞所部在跟金军的不断血战中,研习出来的对付铁骑乱箭的战术,只因宋军盾薄,叠加方能抗衡。
饶是如此,还是有不少宋兵中箭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