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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最重要的是面子

“喂,小子,你走路不长眼啊!”

睁开双眼,看着面前倒地不起的高大男子,罗贞意识到自己好像不小心撞到了对方。

“啊,抱歉抱歉,闭着眼睛没有注意!”把男子从地上拉起来,罗贞打了个招呼后就准备前往附近的超市走去,他还要去购买玛奇指定的物品呢。

然而那名男子却并不打算就这么算了,作为附近有名的混混头子,崔勇原本正和几个小弟在大街上闲逛,寻找合适敲诈勒索的猎物。

而罗贞这个闭着眼睛走路的‘盲人’显然是个不错的选择,于是便打算把罗贞撞倒,然后用衣服被弄脏为借口,勒索点零花钱。

至于对方是否会报警,崔勇倒是一点也不害怕,他老爸是若水市地下黑帮的大人物,同时在警局也有几分薄面。

所以说,只要不是打死人之类的都能轻松帮他掩盖过去,顶多也就去警察局里喝口茶罢了。

然而让崔勇没想到的事,罗贞的身体就像一面移动的铁墙,他的冲撞根本没起到作用,反而是自己摔了个大跟头,这让崔勇在小弟面前很没面子,要知道,对于他这种混混头目来说,再也没什么是比面子更重要的了。

一把揪住罗贞的衣领,崔勇二话不说,对着罗贞的脑袋就是一拳。

“咔嚓~”

一阵清脆的响声从罗贞的脸颊上传来。

“听声音,骨头都裂开了吧?怕是要在医院里待上几个月了。”

“喂,你说老大会不会把他给打死了,要真把他打死了,倒霉的可是我们几个。”

跟在崔勇身后鬼混的几个小弟开始窃窃私语起来,比起有着强大后台的崔勇,他们的背景就要薄的多,绝对是最佳的替死鬼人选。

“我……我的手,怎么会……这样!”崔勇的脸色发白嘴唇泛紫,整个右手也肿胀起来,鲜血顺着指缝流到了地上。

“哎呀呀,真是危险,没想到你会不声不响的给我来上一拳呢。”捏住崔勇的手腕,罗贞一点一点的把它从自己脸上挪开。

“喂喂,快看,那个人的脸上完好无损耶!”

“那刚才的骨折声和地上的血是……”似乎的意识到了什么,三个小弟冲到罗贞的面前把崔勇拉了回来。

“老大,你没事吧,我这就送你去医院。”难得有在老大面前表现自己的好机会,三个小弟都不想错过。

“哼,你还是问问他有没有事吧!”从口袋里拿出一叠钞票丢在罗贞手中,崔勇嚣张的说道:“你的颅骨已经被我打碎了,赶紧去医院照个X光,这点钱就拿去当医药费吧,我们走。”

从小弟手里接过一支香烟,拇指轻轻一弹,香烟便转着圈跳到了他嘴里,随后另一名小弟识趣的递上打火机,整个动作说不出的潇洒,当然,前提是忽略那只肿胀的右手。

“还第一次碰到这么好面子的人呢。”看着手中这叠大约两千元的软妹币,罗贞知道,这是对方付给他的封口费,目的就是不要揭穿他,给他个面子之类的。

“不过,区区两千块就想封我口,你会不会太不把我当回事了?在多给十倍还差不多。”

看着崔勇越走越快似乎准备立刻离开这里,罗贞想到了一个教训他的好办法,对这种以敲诈勒索为谋生手段的混混,他一向没什么好感。

只见罗贞从那叠软妹币中取出一张百元大钞把它折成一架纸飞机,随后把念气附着到了这架纸飞机上,以此来增加纸张的强度。

“不知道行不行。”

对于念的掌控程度,罗贞还是有些不太熟悉,但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看着越走越远的崔勇,罗贞轻轻的丢出了手中的纸飞机。

此时,健步如飞的崔勇突然停下了脚步,左手在屁股上一摸,赫然捏住了一架头部带血的纸飞机。

“老大,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见自家老大无缘无故停了下来,小弟们疑惑的问道。

“好像是吃坏肚子,回家吃点药就好了,今天就散了吧,一个星期后你们在来找我。”崔勇摸着屁股,决定先去医院看看肛肠科,刚才那架纸飞机可是不偏不倚的插在了他的菊花上。

看着崔勇在小弟的护送下一瘸一拐的坐上出租车,罗贞心中不禁想到:“要不怎么说侠以武犯禁呢!在力量变强的同时,胆子也开始变大了呢,如果是从前,我肯定不会这样戏弄他。或许早晚有一天,我也会变像向玛奇一样冷漠无情吧。”

摇了摇头,现在可不是想这些的时候,驱逐出心中的杂念,罗贞走进了方圆五公里内唯一的一家大型超市。

这家超市也有开了将近五年的时间,然而对于习惯了网购的罗贞来说,今天却是第一次来这里。

作为大型超市来说,这里的商品可谓是琳琅满目,对照着玛奇给他的购物单,罗贞一件一件的把她要的商品丢进购物车里,然而在逛了大半圈之后,罗贞依然没有找到玛奇要的裹胸布。

难道真的要去那里?看了眼女性专用区,罗贞尴尬的挠了挠耳朵。

就在他犹豫着要不要进去时,一个声音在他背后想起:“罗贞?你是罗贞吧?”

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罗贞本能的回过头去,叫他名字的是一名相当英俊的男子,他的鼻梁处有一道淡淡的疤痕,却没有破坏整体的美感,反而平添了几分阳刚之气。

细看两眼,罗贞发现这人自己也认识,却是他高时中的同学夏春秋,两人在当时的关系谈不上好,但也没什么仇怨,是最普通的同学关系。

话说他不是移民去美国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似乎是读懂了罗贞眼中的疑惑,夏春秋笑着说道:“怎么把我这个高中同学忘了?夏春秋啊,移民去美国那个。呵呵,前天刚从美国回来,父亲就让我来接管这家超市。说起来,你可是我们班成绩最好的那几个呀,现在工作一定不错吧?”

喂喂,你这是在炫耀吧,绝对是赤裸裸的炫耀吧。

对于夏春秋这个人,罗贞还是有些了解的,他这人没别的毛病,就是爱炫,炫脸、炫富、选车、炫女友,和刚才自找麻烦的崔勇差不多,都很爱面子。

不过和崔勇这个混混头子比起来,夏春秋的各项素养就要高的多,就比如在学校时,如果同学遇到困难,一般都是他带头解决。鼻梁上的伤疤也是帮同学出气时和校外的混混打架造成的。

对于这样一个人,罗贞虽然说不上喜欢,但也不会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