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在在生存论上向来所是的那种可能之在,同样非常不同于空洞的逻辑的可能性。”(SuZ,S.191)同时,生存论上的可能之在,也不同于手前之物的可能,因为手前之物的可能性意味着并非现实的和永不必然,这种可能只是可能的东西,它在存在论上低于现实性和必然性。“反之,作为生存论环节的可能性却是此在的最源始、最肯定的存在论规定性。”(SuZ,S.191)理解作为展开的可能之在,为这种生存论的可能性的显现提供了现象基地。而且,由于这种生存论的可能性是源始性的,“因此它生存上的意义与形而上学所理解的意义毫不相关”。
生存论是对形而上学的一种反动。此在的可能性在这里显现为被抛的可能性,这是一种不得已的可能性,而不是一种为所欲为的可能性。“此在是为最本己的能在而自由存在的可能性。”(SuZ,S.191)可能性为这种此在的自由奠定了基础,“因此在海德格尔看来,最高的、最有成效的样态原理不是现实性,而是可能性”。理解是人的一切活动(包括认识活动)的基础,只要此在存在,此在就通过理解关切存在,也只有理解存在,才有此在。理解不再是认识论、方法论的问题,而是存在论的问题,“对海德格尔而言,理解归根结底奠基于存在的敞开性格”。存在的意义的揭示离不开此在的理解。
理解从不作为尚未现成的东西有所期待,能在并不是现成的东西,理解关切此在本己的存在。理解作为可能性展开此在之存在,理解就是理解此在存在的可能性。此在的可能性表明,此在没有自己的本质和规定,它总比实际上的所“是”的“更多”。理解以一种理解的前结构为前提。此在在不同的情况中有不同的表现,“在本真状态中,此在选择那些它由之得以发现自身的可能性;在非本真状态中,此在依从他人预先给定的可能性,或者听从匿名的‘常人’的决定”。与本真状态相关的可能性,是关切此在自身的,而与非本真相关的可能性,此在受他人决定。“我认为海德格尔对人类此在的时间性分析已经令人信服地表明:理解不属于主体的行为方式,而是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同时,也正是理解消解了认识论美学和主体论美学的前提。为何理解总是突入诸种可能性之中呢?“因为理解于其自身就具有我们称之为投射(Entwurf)的那种生存论结构.”(SuZ,S.193)理解既投射此在自身的何所故,也投射此在当下世界成为世界之意蕴。这两种投射,“同样是源始的”。(SuZ,S.193)作为生存论上的存在建构,投射使实际的可能存在得以具有活动空间,而“作为被抛,此在被抛入投射活动的存在方式之中”。(SUZ,S.193)此在的投射,是内在性的,与此在不可分,此在对自己有所投射,没有一个外在于此在的投射存在,投射关切此在存在自身。
理解是一种投射,投射相关于此在本己的可能性。这里的投射不是此在为自己存在作出的计划安排,这计划安排是外在性的,与此在没有密不可分的关联。此在只要存在着,就要从可能性来理解自身,不是把投射作为专题来把握,“而投射却在被抛中把可能性作为可能性抛到自己面前,让可能性作为可能性来存在”。(SuZ,S.193)投射的本性在于,让可能性作为可能性。“如果海德格尔把胡塞尔规定为意向的意识行为的东西理解为意向的联系,并把意向联系理解为在存在者那里的存在,那么他重又把联系的意向性回置于联系的此在的存在筹划之中。”他用存在代替了胡塞尔的意向性。投射对在世关联呈现的是整体性的展开状态,理解可以首先置身于世界的展开状态中,可从其世界方面理解自身。对生存本身的理解也总是对世界的理解。此在在各种生存活动中都有所视见,把操劳理解为寻视,操心理解为顾视,都是此在存在的基本方式。然而,透视却比这二者更为重要,“那个首要地和整体地关切生存的视,我们称之为透视(Durchsich tigkeit)”.(SuZ,S.195)海德格尔进一步说:“我们用敞亮(Gelich tetheit)来描述此的展开状态.”(SuZ,S-195)而“看”(Sehen)只有当它使存在者无遮蔽地遭遇时,才适切“视”的生存论含义,“然而,哲学的传统一开始就把‘看’定义为通达存在者和存在的原初方式”。(SuZ,S.195)“看”被赋予了一种在先性。
所有的视都基于理解,纯直观的优先性被取消了,这种纯直观在认识论上的优先地位与现成事物在传统存在论上的优先地位是相适应的,而与生存论存在论相去甚远。别说一般的直观和思维基于理解,“连现象学的‘本质直观’也根植于存在论的理解之中”。(SuZ,S.196)这里的理解比本质直观更基本。由此可见海德格尔与胡塞尔的区别。现象学的现象,在海德格尔那里是存在及其结构。海德格尔的理解也与施莱尔马赫、狄尔泰的理解相区分。施莱尔马赫的理解是一种深度移情,狄尔泰的理解与个体内在世界相关联。在狄尔泰那里,理解指通过生命的各种表现形式去把握其中所展现的生命的意义,力图把解释学建成精神科学的方法论,而海德格尔则基于存在论来谈论理解与解释。
此在展开在理解之中,“此在本质上是一种能在并不意味着,此在实际上不是‘现实的’,而只是意味着,当此在事实上生存着的时候,它总是一定的可能性,并因此而排除其他的可能性”。理解与情态一样,均描述出在世的源始的展开状态。“海德格尔表明,理解并非首先是‘此在’的一个馈赠,相反‘此在’从根本上说关牵着理解。”此在本真的理解在其先行的决心那里绽出本真的将来,而非本真的理解总是从它所烦忙之事的有无结果来期备能在,绽出非本真的将来。
在理解的基础上形成解释,“我们把理解形成的活动称为解释(Auslegung)”。(SuZ,S.197)理解和解释之于认识活动是根本性的和本源性的。理解在解释中成其自身,二者的关系在于,“在生存论上,解释根植于理解,而不是理解源自解释”。(SuZ,S.197)也即,理解是比解释更基本的东西。解释并不是对被理解的东西的认知,而是要把理解中所投射的可能性整理出来,这活动发生在生存论层面上,而不是发生在认识论层面上。解释也不是把某种含义加给一现成事物,给它附上一种价值。理解是此在的存在方式,是解释的基础与根据。
解释活动奠基于一种先行具有(Vorhabe)之中,奠基于先行视见(Vorsicht)之中,这也是一种先行掌握(Vor-griff)瞄准某种可解释状态。“把某某东西作为某某东西加以解释,这在本性上是通过先行具有、先行视见与先行掌握来奠基的。”(SuZ,S.200)在这里,海德格尔强调了理解与解释的某种前结构,“理解是前语言的,理解用意义为语言奠定了生存论———存在论的基础”。伽达默尔的“能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虽然也强调理解之于语言的基础性地位,但未被理解的是什么,却未得到阐明。解释学是解释的实行,即进行解释。这既不是原文解释的技法,也不是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那里的理解或解释的理论。
此在得到理解即具有意义,理解的是存在者和存在,而不是意义。那么,究竟什么是意义呢?“意义是此在的一种生存论性质,而不是一种什么属性,依附于存在者,位于存在者‘后面’,或作为中间领域飘浮在某处。”(SuZ,S.201)这表明,意义在生存论上关切此在,而不是外在于它。此在可能是有意义的,也可能没有意义。不具有此在的存在方式的存在者是无意义的存在者,当然,这里的“无意义”同样是在存在论上规定的。在此在的理解与对存在的追问这一关系问题上,海德格尔说:“只要存在进入此在的理解,追问存在的意义就是追问存在本身。”(SuZ,S.202)这表明,正是此在的理解,使得存在的意义与存在本身同一;从而,揭示存在的意义也就是追问存在本身。
一切解释都不能孤立地进行,它们都活动在某种先前结构之中。此在的解释也不同于语文学解释,原因在于“语文学解释属于科学认识的范围,诸如此类的认识要求对根据作出严格论证”。(SuZ,S.202)此在的解释则是生存论的。如何看待此在或生存论解释的循环呢?按逻辑规则,循环都是恶性的,应排除。然而,这是一种误解,因为“理解的循环不是一个由任意的认识方式活动于其间的圆圈,而是此在本身的生存论上的‘先’结构的表达。不能把这个循环降低为一种恶性循环,即使降低为一种可以容忍的恶性循环也是不行的。在这一循环中隐藏着最源始的认识的一种肯定的可能性”。(SuZ,S.203)海德格尔的解释学不是作为方法论的一般解释学,而是建基于基础存在论之上。
显然,逻辑的规则对于这种循环的判定是无效的,理解的循环无关于和不受制于逻辑。这种循环并不是恶性的,“海德格尔这里所说的,首先不是要求一种理解的实践,而是描述那种理解性的解释得以完成的方式。海德格尔的诠释学反思的最终目的与其说是证明这里存在循环,毋宁说是指明这种循环具有一种本体论的积极意义”。
这种循环属于意义结构,而意义基于此在的生存论结构,根植于有所解释的理解之中,此循环结构相关于此在之可能性。
在解释与命题(判断)的关系问题上,只要命题(判断)基于理解,表现为解释的衍生样式,则是有意义的,但这意义并非附加在命题(判断)上面的东西,命题(判断)在存在论上来自于有所理解的解释。人们自古以来就把命题(判断)当成真理的首要的和本真的处所。海德格尔把命题(判断)的展示、述谓与传达之特性结合起来,认为“命题是有所传达、有所规定的揭示”。(SUZ,S.208)逻辑使命题(判断)成为格式化之体系,成为计算的对象,从而远离了存在论,虽然命题(判断)源出于理解与解释。在伽达默尔那里,美学是一种哲学解释学,与海德格尔美学的区别在于,伽达默尔强调的是审美经验与艺术经验,而梅洛—庞蒂强调的则是知觉之于审美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