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马斯洛的人本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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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探究人性(1)

有人认为人性是邪恶的、自私的、暴力的和仇恨的,还有人认为人性是善良的、无私的、温和的和友爱的。前者使我们忧心忡忡,后者则让我们如释重负。那到底人性的本来面貌为何呢?只有经过仔细、深邃、彻底的探究之后,我们才能真正看到人的本质、了解人的天性。

人性的精髓是什么按语:

1970年3月,离马斯洛因心脏病去世只有几周时间。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马斯洛越来越感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方面应更加准确。在他看来,关于人性的观点比比皆是,其表达也很顺畅,但它们关于“人性本善”的诸多论述在概念上仍模糊不清,于是马斯洛就人性的善、恶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人本心理学使人类精神的形象焕然一新。作为基本原则,它指出我们每一个人都有高级的本性,这种高级本性构成了人的本质的基本方面。在实践中这一观点意味着,在良好的条件下,人们渴望表现出诸如爱、利他、友善、慷慨、仁慈和信任等高级品质。

除了上述这些自我实现的特征外,那些发展高度完善的人,还特别在直觉观察、了解真相、认识现实等方面富有效率。这就意味着这些人不仅更加幸福,而且认识能力更强,与现实的联系也更紧密。除此之外,这些人在行为方面也更加富有效率。也就是说,在他们身上很难找到情感压抑、情感障碍、情感麻痹和人类智能削弱的情况。我们可以将以上看法归纳为:那些发展充分的人,由于良好的环境而表现出高级本性的人,从事任何事业都更加容易脱颖而出。从实践的角度看,这也就意味着这些人将是更加优秀的人类成员。

我们可以将“良好的环境条件”理解为:有利于促进自我实现的自然、社会以及生理等诸多方面的条件。这些条件也促进了基本需要的满足,因为基本需要的满足是发展高级需要、完善人格和走向自我实现的必由之路。

一个重要的观点是,人类如果过去和现在都生活在良好的环境条件下,那么,人类就可以保持“善”的本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符合伦理的、有道德的、正直的本性。这一观点有力地驳斥了各种关于原罪、人类堕落以及人性邪恶的说法,同时,它也反对任何认为人类不可能是善的、道德的、正直的理论。

但是,这一观点并不排斥人类时善时恶的各种理论。因为这样的理论的确道出了实情。事实上,马斯洛也从未宣称人性本质上是善的,他只是认为人性在某些条件下可以是善的,并且力图说明具体需要哪些条件。

应该注意的是,今天人们所说的Y理论(一种管理理论)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它宣称许多人,即使并非所有的人,在Y理论所谓的条件和前提下都将得到提高。

这一整体理论框架所派生的一个必要的假设就是:人类心理的“善”并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永久的,我们甚至不能够说它在本质上就是善的。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人性才表现为善。在恶劣的环境条件下,人们更容易表现出心理病态和丑恶行为。

因此,在任何关于人性的讨论中,我们都有必要特别提出,人实际上是有作恶和表现病态的潜在能力的。

其实,很容易就可以确定特定的诱发恶劣行为和心理病态的一些环境条件。因为,它们就是与那些使我们能表现出高级本性、允许我们向善的条件的对立面。

我们必须意识到有许多人基于不同的立场拒绝完全接受这种世界观。可以把这些人看成是绝望文化群体,甚至恶意文化群体。在其中,愤世嫉俗和怀疑一切等心理特征占主要地位。这些人通常相信人性没有达到善的境界,或者根本上就是恶的,他们会把看上去就是善的东西,通过更深层次的诠释来说明人在本质上还是邪恶的、变态的、自私的。

绝望文化的拥护者具有一致的观点,他们均认为人类心理的外在表现是不真实的、误导性的。在他们看来,所谓善良的人、社会进步以及良性社会条件这类事实只是表面现象,这些一贯持反面意见的人试图证明在这类事实的深处隐藏着阴暗的、消极的一面,从而坚持自己的怀疑主义。根据这一怀疑主义的观点,肉眼所看到的事实,并非真实的隐而不露的事物的本质。

通过对思想史的重新认识,将其视为暴露、贬抑人类与人性的一般过程,如此我们就可以理解,至少是部分理解这种怀疑主义的心理了。弗洛伊德曾发表过一个著名的论断,即哥白尼、达尔文和他自己三次沉重打击了人类的自恋心理。马斯洛将他的结论推进了一步,即那些拒绝接受事物的表现事实或肉眼看来是显而易见的现象的人,他们坚持认为,一些深入的、更能揭露本质或罪恶的解释才是正确的。许多存在主义者都把笛卡尔看成是罪人,因为他强调精神和肉体是分离的。马斯洛认为这并不准确,他列举了柏拉图的例子作为补充,柏拉图的非物质的概念或者本质的观点表明,我们用肉眼看到的现象不如我们没有看到的一些现象真实。

众多关于原罪、人类堕落,人类邪恶的说法,以及那些认为人类不可能是善的理论,都是不正确的。虽然人实际上具有作恶的潜在能力,但毋庸置疑,人性在某些条件下可以是善的,即具有爱、利他、友善、慷慨、仁慈、信任等各种品质。

人性是自私的吗

按语:

有人认为人性是“自私的”,即邪恶的、软弱的、愚昧的、愚蠢的;还有人认为人性是“无私的”,即慷慨的、友善的、明智的、有理性的、有合作精神的。“人性是自私的吗?”对此,马斯洛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并将之作为在布鲁克林开设的人格心理学的课程讲义。

所有关于人性的价值体系都植根于一定的心理学假设。也就是说,他们要么认定人性是“自私的”——邪恶的、软弱的、愚昧的、愚蠢的,要么认定人性是“无私的”——慷慨的、友善的、明智的、有理性的、有合作精神的。当然,还有一些特殊的价值理论是建立在这两种假设的混合体之上的。

关于自私与无私的问题,下面我们将进行详细的探讨。

自私的语义

如果某人对人性问题持极端的观点,我们对他关于人性问题的阐述进行长期追踪考察,就很容易发现他的整个观点都是建立在自私与无私某种隐含的、不自觉的定义之上的。追踪考察发现,那些认为人的天性是自私的,而且认为这种自私是健康的人,他们最终会接受自私的下述定义:所谓自私的行为,就是那些对个体有益或是使个体感到愉快的行为。

但是,对此稍加思考,就会发现这个定义有失偏颇,因为它自动设立,或者说实际上认为,人类所有的行为都是功利性的,都是为了满足个体对快乐和利益的追求。这样的方式,正是一种试图从一个隐含的、预先设定的定义来解决问题的方式。

要驳倒这个观点有多种方法可以考虑。比如,我们可以指出,无论如何,人类的行为之间总有差异,其中总有某些行为可以称为完全无私的行为。或者,为了便于讨论,我们可以先接受这种定义,然后,在此基础上强调依然有必要从词语上加以区分。这种区分是个人可以通过他自己的行为或者他人的行为条件来体会到的。

例如,如果你在星期一虐待一个孩子,星期二又善待他,这个孩子是能够区分你在不同时间的行为之间的差异的。

又如,为饿得奄奄一息的朋友提供食物,与拒绝为他提供食物这两种不同的行为,我们就应该进行区分。毋庸置疑,没有理由将这两种行为混为一谈,认为它们都是自私的。

同样,需要指出的是,那些人数不多的、认为人类从本质上而言是无私的理论家,也存在这样的问题。他们通常对无私这个概念采用如下定义:如果一种行为对他人有益,或者能给他人带来愉快,这种行为就是无私的行为。这种陈述依靠某种预设的定义,自然而然地认为所有的人类行为都是无私的。

语义学专家将会指出问题的另一面:价值评价是和自私与无私这两个词语联系在一起的。在我们的文化中,自私这个词具有贬义的色彩,其词义不受欢迎。与之相反,无私这个词则是美德的象征,其词义悦人心意。语义学家们知道,词义和价值观念紧密相连,麻烦与困惑往往接踵而来。

从我们的角度来看,我们不应该对问题有偏见。我们不应该假定自私与无私究竟谁好谁坏,除非我们已经确信事实的确如此。

总之,我们必须明白,如果想把自私和人性问题用科学公正的态度加以研究,我们就必须找到合适的词语,并给出更加精确和有意义的定义。其次,为了避免价值判断对定义和词语的影响,我们必须使用更加客观的、不涉及价值判断的术语。

来自动物研究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