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来的形而上学的发展中,一般都认为上帝(神)是全智、全能、全善的,而上帝的这三个特征其实最早是亚里士多德用“纯形式”、“不动的推动者”和“最高目的”来表示的,所以亚里士多德的理性神学的对象上帝是真与善的统一,正因为如此,上帝才既可以称作理性又可以称作善。同时,一方面,神作为“纯形式”是最高本质,所以它是最真的对象;另一方面,善则既可表现为事物之内的秩序,又可表现为这个秩序的安排者,而神就是这个安排者,是绝对的善。因此,神是绝对的真与绝对的善的统一。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实体的内涵在于真与善的统一,而这是以真为核心的。因为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所谓真,就是真实、本质,它是真知识的对象;所谓善,就是事物追求的目的,这个目的也就是表现为事物秩序或秩序的安排者的形式。因此,目的因同时也就是形式因,善同时也就是真。正因为如此,亚里士多德认为,“求知是人的本性”,人类从感觉开始,经过记忆、经验、技能,最后形成理论知识;只有不以实用为目的的理论知识才是智慧,第一哲学则是最高的理论知识,最高的智慧。因此,形而上学是求知的产物,也是求知的学科。
所以,亚里士多德在讨论“四因”时,把目的因归结为形式因;他在理性神学中谈最高实体的善时,认为愿望(信念)和理性都可以达到它,但愿望达到的只是“像善的东西”,只有理性才能认识真正的善,所以愿望必须服从理性,之所以如此,因为最高的善是知识对象。这是对苏格拉底“美德就是知识”的命题在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发挥。
我们看到,亚里士多德首先对实体的本性问题作了详尽的研究,前此的哲学家在探讨本原问题时乃侧重于探讨世界的形成问题,即后来沃尔夫所规定的“宇宙论”的问题。而亚里士多德虽然在《物理学》中也认真讨论了这个问题,但他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实体的本性问题上,也即后来沃尔夫所规定的本体论问题上。由此我们可以说,亚里士多德把研究世界总体的侧重点从所谓的“宇宙论”问题方面转到了所谓的“本体论”问题方面,这对形而上学的发展是一个贡献。当然,亚里士多德的实体思想有不少困难和混乱,尤其在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上。
(三)实体学说中一般与个别的矛盾
在一般与个别的问题上,相对地说,亚里士多德的看法要比柏拉图正确一些。他对柏拉图的理念论作了颇多的批判,并在批判中指出,理念(形式)只能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柏拉图的根本错误就在于认为在个别事物之外还独立地存在着一种与之相对应的理念,并企图用这种理念来解释事物,这实际是徒然地把本来要解释的事物又增加了一倍,所以,柏拉图的论证不过是一些“诗意的比喻”。
但是,由于一般和个别及其关系问题本身的复杂性,由于亚里士多德所面临的哲学史上(特别是柏拉图)关于一般和个别的理论的混乱性,所以,亚里士多德在这个问题上也难于避免错误、矛盾。
首先,就对一般的理解而言,亚里士多德把一般理解为本质。但是,第一,他的一般(形式)源于柏拉图的理念。“理念”的希腊文原文是“看”的意思,转为名词就是所看到的东西;看到的是事物的形状,亚里士多德讲的“形式”也就是这个词,它相当于中文的“形”、“相”。柏拉图用这个词来表示一般,本身就没有摆脱形象的特点,亚里士多德用这个词来表示一般,也(至少在一般实体中)具有形状的意思。第二,他的形式因同时也就是动力因和目的因。他批判柏拉图理念论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如果把一般理念与个别事物分离开,那么理念(形式)就既无动力因的作用,又无目的因的作用,这样,它对事物的生成与存在就毫无帮助了。
其次,就一般与个别的关系而言,在《范畴篇》中,亚里士多德认为个别事物是第一实体,种和类是第二实体,到了《形而上学》中,他更倾向于认一般为第一实体,只有这样,他才能导向作为最高实体的“纯形式”。这表明了他在究竟一般是第一实体还是个别是第一实体的问题上的动摇性。此外,在普通的(即非最高的)实体中,亚里士多德认为形式与具体事物是不可分割的,他正是据此去批判柏拉图的理念论的;然而,他又认为在“纯质料”和“纯形式”中,形式与具体事物是分割的,这无异于又回到柏拉图那里去了。
三、关于实体的认识理论和认识方法
(一)关于实体的认识理论
亚里士多德不仅系统创立了形而上学的本体论,他也初步提出了形而上学的认识论。他关于一般和个别问题上的混乱也表现在认识论上。在认识论上,他把最高、最普遍的实体(纯形式、不动的推动者、绝对现实)与一般的实体(个别事物、质料、形式)分别看待,认为最高实体之外的一般实体不是能动的理性的对象。
美国哲学家罗蒂(Rorty)认为西方的思维特征是视觉思维,对亚里士多德来说,这有某种道理。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所谓认识的主体就是灵魂,它分为感觉的灵魂和理性的灵魂两种,理性的灵魂又分为被动的理性和能动的理性;认识的对象是形式,因为理性所能“看”到的只能是作为一般的“形式”,感觉所能“看”到的也只能是具有“形状”的形式。他认为认识主体的内部与认识对象的内部都存在有区别,根据这种区别,他实际上提供了两套认识理论。第一,感觉和被动的理性都是一种认识能力。感官是“能够撇开事物的质料而接纳其可感觉的形式”的东西,“心灵(即理性思维———引者)是灵魂用来进行思维和判断的东西”。感官和身体是混在一起的,它依赖身体,心灵虽然被称为“潜在的形式的所在地”,但身体死亡了,它亦消散了。感觉和被动的理性都以外界的事物为对象,实际上是以一般的实体中的形式为对象。在认识过程中,首先由感觉提供感性认识,然后理性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运用思维和判断去认识事物的一般本质,产生理论知识。这样,也就有了科学和哲学。这里,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性认识是以感性认识为基础的。
第二,能动的理性并不依附于身体,不随身体的死亡而消逝。它是神圣的、永恒不朽的,其实它也就是“神的理性”。它虽然是一种认识能力,但它不以外物为对象,也不依赖于感性认识,它只是以自身为对象,这里,理性与其对象是同一的。其实,亚里士多德在这里表达的思想就是:理性是进入灵魂的最高实体,它以最高实体善为对象,它本身也就是善,所以它以自身为对象,先天地与自身同一,理性和善也就是神。显然,亚里士多德认为,当人们去认识最高实体的时候,知识是先天的。这种认识理论就是一种唯理论或先验论了。
(二)关于实体的认识方法
亚里士多德是形式逻辑的创始人。他提出和研究了十大范畴,制定了逻辑思维的三大基本规律,确定了判断的定义和分类,制定了三段论推理的主要规则和形式,着重阐明了演绎法以及它与归纳法的关系。
就亚里士多德对形而上学方法理论的贡献而言,我们看到,他认为演绎法和归纳法都是认识真理的手段,两者互相渗透,即演绎中有归纳,归纳中亦有演绎。对人来说,经验的个别事物先于它的类,所以主要用归纳法(这与他的第一套认识理论相应)。而对最高的类即上帝来说,应用的则是理性演绎法(这与他的第二套认识理论相应)。这样,他就为形而上学制订了一套认识方法。同时,亚里士多德对形式逻辑思维规律的制定,也为其理性演绎法提供了可以依据的逻辑规则。
亚里士多德的第二套认识理论和认识方法,属于较典型的形而上学的认识理论和认识方法,它们没有构成亚里士多德关于形而上学研究的重点,但在形而上学史上仍有重要地位,因为它们为以后形而上学唯理论的认识理论和认识方法奠定了基础。
总之,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不仅形而上学的学科地位得到了明确的确立,而且形而上学的本体论也得到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再加上亚里士多德所叙述的形而上学的认识理论和认识方法,可以说,这时形而上学的完整意义得到最终确立。亚里士多德之后,中世纪经院哲学用本体论证明、宇宙论证明和目的论证明等理性神学的方式进一步论证了上帝的存在,并在究竟是一般先于个别,还是个别先于一般的问题上形成了实在论和唯名论两个派别。从整体上说,中世纪经院哲学虽然在形而上学的意义方面基本没有超出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但它对形而上学的对象作了较深入的研究,并对形而上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第三节形而上学对象研究的深入化
中世纪经院哲学在古希腊哲学所确立的形而上学的意义的基础上,以其特有的方式,进一步深入研究了形而上学的对象,并为形而上学的对象注入了更多的神学因素。
所谓经院哲学是指8世纪时最后形成的、在教会的“经院”里制订出来和进行传授的天主教哲学,其目的是为教父们所制订的信条和教义作理论论证,使之理论化和系统化,其采用的方式是一种极端烦琐的形式主义方式。从理论的渊源说,在12世纪以前,它利用的主要是柏拉图主义,在12世纪以后,它利用的主要是亚里士多德哲学。
由于经院哲学不是面向自然和社会,而是在经院里论证宗教教义,所以它所论证的问题大多是一些文字游戏。但是,从哲学特别是形而上学的发展来看,在它所讨论的问题中,主要的两个问题都影响重大。第一是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它对上帝作为形而上学的对象作了专门而系统的论证。第二是关于个别和一般及其关系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它进一步探讨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遗留下来的本体论问题。
一、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
安瑟伦和托马斯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最为著名,本节主要讨论他们俩人的证明。
(一)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
安瑟伦(Anse lmus1033—1109年)是早期经院哲学的著名代表,被称为“最后一个教父和第一个经院哲学家”,他以所谓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而闻名于哲学界。
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就是所谓关于上帝存在的“先天的证明”。它由本质推导出存在,由原因推导出结果,由上帝的概念推导出上帝的实在性;它所依据的是奥古斯丁主义和柏拉图的理念论。安瑟伦论证道:我们心中有一个上帝的观念,这个观念的意思就是指上帝是一个绝对完善的存在物;最完善的观念决不仅仅是存在于心中的东西,否则我们就能设想现实中的存在物可能比它更完善;所以,上帝观念作为最完善的存在物的观念,必然既存在于理智中,也存在于现实中。
安瑟伦的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虽然对形而上学的发展有较大的影响,但其不正确性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当时就遭到了很大的反对,托马斯的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正是为了弥补它的不足而提出来的。
(二)托马斯的宇宙论证明与目的论证明
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约122 5—1274年)是经院哲学的最大代表,他构建了最为系统的天主教的思想体系,1323年,教皇追封他为“圣徒”。
托马斯认为,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有两种,一种是利用原因的先天的证明,一种是利用结果的后天的证明;由于认识结果比认识原因更容易,所以我们最好是通过熟知的结果来证明上帝的存在。所以他提出关于上帝存在的“五种后天的证明方法”,或者说五种通向上帝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