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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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1章

唐烈妻陈氏。烈,孝感诸生。崇祯十年,从夫避难山砦。贼突至,夫与子俱奔散,陈独行山谷间。砦人曰:“非唐氏妪乎?事迫矣,可急入保。”陈问夫与子至未,曰:“未也。”陈泣曰:“我茕茕一妇人,靡因而至。诸君虽怜而生我,我何面目安兹土耶!夫存亡未知,依人以生不贞,弃夫之难不义。失贞与义,何以为人!吾其行也。”卒不入。已,贼至,逼去不从,大骂死。

又刘氏,怀宁人,应天府丞颜素之孙妇也。崇祯末,乱兵焚掠江市。其舅与夫先在南京。刘孑身出避,仓皇无所之,见男妇杂走登舟,慨然曰:“吾侪妇人,保姆不在,义不出帷,敢乱群乎!”遂投江死。

唐氏,广济潘龙跃妻。崇祯十三年避贼灵果山。贼至,加刃龙跃颈,索钱。

唐跪泣,乞以身代夫,不许。女巽跪泣,乞以身代父,不许。唐知夫不免,投于塘,女从之。贼怆然释其夫。

又颜氏,长乐诸生黄应运妻。城陷,兵至其家,欲杀应运生母詹氏,颜泣诉,愿身代。及颜方受刃,妾曾又奔号曰:“此我主母,无所出,愿杀我以全其命。”

卒感其义,两释之。

颍州卢氏,王瀚妻。家贫,舂织终岁。崇祯十四年大饥,夫患疫。氏语夫曰:

“君死,我当从。”及夫死,时溽暑,氏求亲戚敛钱以葬曰:“我当死,但酷热无衣棺,恐更为亲戚累,迟之秋爽耳。”闻者咳之。及秋,尽粜其新谷,置粗布衣,余买酒蔬祀夫墓。归至家,市梨数十进姑,并贻妯娌,语人曰:“我可死矣。

”夜半自缢。

于氏,汝州张铎妻。崇祯十四年,贼破城,氏谓两婢曰:“吾辈今日必死,曷若先出击贼,杀贼而毙,不失为义烈鬼。”于是执梃而前,贼先入者三,出不意,悉为所踣。群贼怒,攒刺之,皆死。

萧氏,万安赖南叔妻。夫早丧,无子,遗一女。寇大起,筑室与女共居。盗突至,率女持利刃遮门,詈曰:“昔宁化曾氏妇,立砦杀贼。汝谓我刃不利邪!犯我必杀汝。”贼怒,纵火焚之,二人咸烬。

又杨氏,安定举人张国纮妾。崇祯十六年,贼贺锦攻城急。国纮与守者议,丁壮登陴,女子运石。杨先倡,城中女子从之,须臾四城皆遍。及城陷,杨死谯楼旁。事定,家人获其尸,两手犹抱石不脱。

仲氏女,湖州人,随父贾汉阳。崇祯中,汉阳陷,从群妇将出城,贼守门者止之。有顷,贼大肆淫掠,见女美,执之。女剺面披发,大骂。贼具马,命二贼挟之上,连坠伤额,终不肯往。贼露刃迫之曰:“身往何如头往?”笑曰:“头往善。”遂被害。

邝抱义妻何氏。抱义,临武诸生。崇祯末,氏为贼所执,乃垢面蓬发绐以病疫,贼惧释之。及贼退,家人咸喜,何泣曰:“平昔谒拜伯叔,犹赭颜汗发。今匿身不固,以面目对贼,牵臂引裾,虽免污辱,何以为人!”竟忿恚不食死。

汤祖契妻赵氏。祖契,睢州诸生。氏知书,有志节。崇祯十五年,贼陷太康,将抵睢。氏语家人曰:“州为兵冲,未易保也。脱变起,有死耳。”及城破,属祖契负其母以逃,而己阖户自经,家人解之,投井,复为家人所阻,怒曰:“贼至不死,非节也,死不以时,非义也。”贼至,环刃相向,牵之出,厉声诃贼,遂遇害。

萧来凤妻倪氏。来凤,商城贡生,慷慨有大节。贼逼受职,不屈死,倪自经从之。又有宋愈亨,深泽举人,寇至投井死。妻王氏曰:“夫既如此,吾敢相负。”

媳韩生男甫六日,愿从死,相对缢。

邵氏,邹县张一桂妻,同妾李氏遇贼。欲迫李行,邵骂曰:“亡夫以妾托我,岂令受贼辱。”贼怒杀之。李知不免,绐曰:“我有簪珥埋后园井旁。”贼随李发之,至则曰:“主母为我死,我岂独生。”即投井。贼下井扶之,李披发破面骂不已,扭其衣欲令并死井底,叫声若雷。贼知不可强,乃刃之。

宗胤芳妻江氏,鲁山人。子麟祥,进士。流贼之乱,江与麟祥妻袁氏率孙女、孙妇九人登楼,俱悬于梁。视其已死,乃引刀自刭。

曹复彬妻杨氏。复彬,江都诸生。城破,复彬创仆地,杨匿破屋中。长女蒨文,年十四,趣母决计。次女蒨红,年十二,请更衣死。杨止之,复彬执不可,乃为三缳,次第而缢。

梁以樟妻张氏,大兴人。以樟知商丘县。崇祯十五年,流贼围商丘,急积薪楼下,集婢女其上,俱令就缢。谓子燮曰:“汝父城守,命不可知,宗祀惟汝是赖。”属乳媪匿民家。自缢死。家人举火,诸尸俱烬。

郑完我母石氏,甘州卫人。完我,南阳府同知,既之官,妻王氏奉石家居。

崇祯十六年,贼围甘州,石预戒家人积薪室中。及城陷,携王及一孙女纵火自焚。

寇退,出尸灰烬间,姑媳牵挽不释手。女距三尺许,覆以瓮,启视色如生。

郭氏,长治宋体道妻。崇祯十五年,任国琦作乱,同居诸妇皆罗跪,呼郭不出,独匿垝垣。贼怒,诘其不跪,瞪目厉声曰:“我跪亦死,不跪亦死,已安排不活矣。”贼加数刃,迄死骂不绝口。

姚氏,桐城人,湘潭知县之骐女,诸生吴道震妻。年十九,夫亡,以子德坚在襁褓,忍死抚之。越二十六年,至崇祯末,流贼掠桐城。兄孙林奉母避潜山,氏偕行。贼奄至,孙林格斗死,德坚负氏逃。氏曰:“事急矣,汝书生焉能负我远行,倘贼追及,即俱死,汝不能全母,顾反绝父祀乎!”叱之去,德坚泣弗忍,氏推之坠层崖下。须臾贼至,叱曰:“出金可免。”氏曰:“我流离远道,安得有金。”贼令解衣验之,骂曰:“何物贼奴,敢作此语!”贼怒,刃交下死。

朱氏,无为人,徐毕璋妻。年十七,归璋。璋有妹名京,年十五,未字。崇祯十五年,流贼破城。朱方怀孕,奔井边,谓京曰:“吾妊在怀,井口狭,可推而纳之。”京曰:“唯。”纳毕,即哭呼曰:“父母安在乎,吾伴嫂死矣!”跃而入。

李氏,定州人,广平教授元荐女,归同里郝生。崇祯十六年,州被兵。生将奉亲避山中,留李与二子居其母家。生控马将发,李哭拜马前,指庭中井诀曰:

“若有变,即洁身此中,以衣袂为识,旁有白线一行者,即我也。”比城破,藏二子他所,入井死。兵退,生出其尸,颜色如生。

胡敬妻姚氏。敬,孝感贡生。流贼陷孝感,姚乘舟避难南湖,欷歔不已。邻舟妇解之曰:“贼入黄,从未杀人,何畏也?”姚曰:“我非畏杀,畏其不杀耳。

”闻贼将入湖,叹曰:“贼至而死,辱矣。”遂携二女僮投水死。

熊氏,武昌李荩臣妻,大名知县正南女。荩臣父周华,官赣州知官,荩臣从父之任,留妇于家。崇祯十六年,武昌陷,妇匿林薮中,为贼所得,夺刀自刎。

贼去,邻妪救活之。明年,李自成率残卒南奔,妇只身窜山谷。有胡姓者,欲为子娶之。妇曰:“吾颈可断,汝不闻前事乎!”已,荩臣自江西归,遇贼被杀。

妇恸三日,自缢死。

丘氏,孝感刘应景妻。崇祯末,为贼所执,逼从,不可。贼曰:“刃汝。”

丘曰:“得死为幸。”贼注油满瓮,渍其衣,语同类曰:“此妇倔强,将巘之。”

丘哂曰:“若谓死溺、死焚、死刃有间乎?官兵旦夕至,若求如我,得哉!”贼怒,束于木焚之,火炽,骂不绝口。同邑乾氏,年十七,归高文焕。文焕卒,无子,拔刀自裁。母及姑救之,越三日复苏。自是断荤,日不再食。崇祯十六年,闻贼陷德安,将及孝感。从子高骞将扶避山砦,氏曰:“吾老矣,岂复出门求活。行吾四十年前之志,可也。”投后园池中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