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和谐社会视阈下居民与大学生社区意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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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社区意识研究(1)

从一定程度上说,社区的主体是居民(大学生实际上就是学校社区的居民),社区的发展也是为了居民素质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既然社区的发展是为了居民,我们就应当从居民角度出发进行社区建设和发展。我们首先要关注的是居民对社区的态度、情感、依赖和参与状况,也就是本章要阐述的居民社区意识。关注居民的社区意识,实际就是从“人本主义”的观点出发,对居民的社区满意度、社区归属感、社区认同感、社区参与感、社区人际关系与信任等进行研究,将有助于我们建设和发展更具社会效益、更具人性关怀的新型社区。居民对社区较高的社区意识才是建设和发展社区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将社区居民团结在一起的最重要的纽带。居民只有提高了社区意识,才有可能形成类似于迪尔凯姆所谓的“有机团结”和滕尼斯所主张的“社区共同体”。

第一节 社区意识概述

一、社区意识的内涵与结构

1.国外社区意识的内涵与结构

社区意识最早受到社会学家的关注。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1887年首次提出社区的概念时就认为社区成员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彼此关系密切、守望相助。根据滕尼斯的阐述,社区意识是一种广泛而明显地存在于社区成员之中密切而富有人情味的人际情感关系,这种人际情感关系的提出实际上是对西方社会工业化、城市化带来的日渐疏离的人际关系的反思,强调的是人们共同的社会文化、社会心理、互相依赖性和归属感。

社区社会学的早期奠基者之一、苏格兰裔美国社会学家麦基弗指出,社区是一个“精神的联合体”,这种社区精神是诸多个体精神的结合。麦基弗借用了著名心理学家麦独孤的提法,称这种社区精神是一种超越个人的“集体精神”。在麦基弗看来,个人是社区共同体中的一员,个人必须寻求与社区集体精神的协调一致、相互依存、共同生活,个人的生活才有意义。麦基弗用“社区情感”来表述社区意识,界定了社区情感的三个成分:①社区自身意识,即由于共同利益而产生的“我们”“我们的”意识;②位置和身份感,对自己在社区整体中的角色、责任和任务的认知;③依属感,将社区作为自己生活不可缺少的条件,包括物质依赖和精神依赖。

20世纪初,社区心理学产生,人们更加注重通过社区环境与实践矫正社区居民的心理问题。1974年,Sarason在《社区感:社区心理学的前景》一书中便率先提出建立一门以社区感为核心概念的学科,用社区感表征社区意识,从心理学的角度阐述了社区意识的概念。按照Sarason的界定,社区意识是“同他人类似的知觉;一种公认的与他人的相互依赖;一种维持这种相互依赖的意愿,这种维持通过给予他人或为他人做人们期待的事情来实现;一个人是某一更大的、可依赖且稳定的组织之组成部分的情感”。1986年,麦克米兰和查维斯提出了被认为最有影响和最有代表性的社区情感的定义。麦克米兰和查维斯将社区情感界定为:一种成员所拥有的归属感,一种成员彼此间及与整个群体休戚相关的感情,以及对成员的需求将通过他们对共同生活的认同而得到满足的共同信念。强调了个体成员的情感意识、个体与其他成员的双向影响力、个体与社区建立联系并在社区组织中满足自己的愿望与需要的倾向以及个体与其他成员及其组织的共同情感。在对社区情感探索研究十年之后,麦克米兰提出了社区情感的“四要素”模型理论,系统归纳了社区情感的结构层次。他认为社区情感由情绪感受、人际信任、公平交换、传承艺术四个因素组成。“情绪感受”主要指情绪安全和归属感;“人际信任”主要指团体规范、决策能力和基于理性的权威;“公平交换”主要指以物质交换为基础的人格上的平等和认同;“传承艺术”主要指以集体体验和记忆为基础的共同文化历史积淀。既强调了个体情感因素和社区组织因素的作用,也强调了个体的自我认知和个体之间的相互影响与情感交流,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个体对社区组织的依附关系,同时也强调了社区文化历史的价值与意义。

社会学家坎贝尔则肯定社区情感的主观建构,明确将社区情感定义为“社区的心理、符号和文化因素”。他还指出发现社区情感的三个方法途径:①心理方法,探讨对社区的满意水平、个人依属和认同;②文化(符号)方法,研究社区文化即那些决定社区特性的事物、行为和方式;③意义方法,研究社区的自我想象和观念。尤其坎贝尔社区情感的心理方法主要是探讨居民对社区的满意水平、个人依属和认同,实际上强调了居民对社区的主观建构和心理表征。

可见,社会学家强调社区意识是社区主体对居民空间自然生态环境的情感和归属。社会学家通常的表述方法:一是认为社区意识是人们共同的精神生活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共同的精神纽带,是一种共同的心理认同,是一个社区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灵魂和关键;二是认为社区意识是社区居民对所在社区的一种心理情感,即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参与感。心理学家则强调社区意识是社区主体对邻里群体的认同、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对相互重要关系的感知以及通过群体义务满足成员需要的共同信念。他们从以下四个方面或要素理解社区意识:成员意识、相互影响力的感受、需要的整合与实现、共同的情感联系。

2.国内社区意识的内涵与结构

社区意识作为一种主观现象也得到我国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的承认和关注。邓遂认为,社区情感特指社区中存在的各种有利于人们情感关系的、和谐的情感总称,它不包括那种对抗性、冲突性、不利于人们情感关系和谐的破坏性的情感。社区情感包括以下基本情感:社区认同感、归属感、熟知感、信任感、安全感、荣誉感、亲密感、依恋感等,其中社区归属感是核心,是在其他基本情感的基础上形成的。他不但强调了社区情感的结构成分,同时也强调了个体对社区文化的认同作用和社区情感的正面价值与意义,以及对建立和谐社区所起的积极推动作用。因此,社区情感的形成是链式的共同价值基础上的积极正向反应。黄富顺认为,社区意识是指社区居民对社区具有的归属感,这种归属感来自社区居民具有的共同的利益、共同的服务、共同的问题、共同的需要、共同的居民环境而产生的共同的意识。刘宝银认为,社区意识是指社区民众能认同社区,对社区产生归属、关怀、亲密的心理作用,并能参与社区事物,为社区奉献心力。牟丽霞认为,社区意识是指社区成员对社区生存与发展的心理条件及相互影响的态度体验,其结构要素包括集体认同(认知因素)、相互依恋(情感因素)和传承倾向(行为倾向)。高鉴国认为,社区意识主要是指社区居民对自己所属的社区有一种认同、喜爱和依恋的思想及心理感觉。概括起来,社区意识实际就是社区认知表征(包括社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对社区的情感、对社区的发展态度、对社区的认同感。

二、社区心理学与社区意识

社区心理学的诞生是社区意识深入研究的契机和条件。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通常从社区心理学入手,关注和研究群体的社区意识。社区心理学的诞生促进了社区心理意识的发展和研究。

1.社区心理学的诞生与发展

1965年在美国马萨诸塞州Swampscott市召开的学术研讨会是社区心理学诞生的标志,这次会议明确提出了一个新的心理学研究领域,并将其命名为“社区心理学”。大会明确指出,社区心理学不但实现社区居民心理治疗和干预的功能,而且更要实现社区居民心理预防为主的目标。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心理治疗只针对个人或小团体,需要大量的职业心理医生进行心理治疗和干预,而职业心理医生数量的有限无法满足个体和社会的需要,不能很好地解决人们的心理问题,尤其对顽固性行为问题的治疗需要从社会环境和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社会支持系统才能进行治疗和预防。临床心理学家在治疗的过程中认识到了同伴、群体、邻居的支持和社区风气与社会规范等在防预心理问题时的主要作用,逐渐将治疗的兴趣转向社区,促进了社区意识的研究和发展。因此,社区心理学就是以群体化模式和个体化模式相结合,以社区环境取向为指导,通过构建社区和谐环境促进个体心理的发展。

1974年,Sarason发表了《社区感:社区心理学的前景》一文,提出社区心理学应将研究重点放在社区意识研究上并以此来构建社区心理学的学科体系。Sarason的观点为社区心理学的学科发展和独立开辟了新的视角和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引。1975年4月在美国德克萨斯州Austin市召开的学术研讨会,将预防与促进、社会行动与公平、尊重多样性作为会议主题,进一步促进了社区心理学的发展。Austin会议在某种程度上标志着美国的社区心理学真正在学科建设上取得了独立地位。1987年,美国心理学会把社区心理学分会的名称改为“社区研究与行动学会”,使美国社区心理学更加注重从理论到实践的行动研究,开阔了社区心理学的研究视野,丰富了社区心理学的行动研究,使美国社区心理学进入了多学科并举的发展新阶段。目前,社区心理学作为一个在社区公共生活与民主决策中具有重要渗透力的应用学科,对美国的社会生活正在发挥着越来越深刻的影响。

英国于1976年出版了Bender主编的《社区心理学》,1986年出版了Koch主编的《社区临床心理学》,1991年创办了《社区和应用社会心理学报》,这些都进一步推动了社区心理学在英国的发展,使心理问题的社区治疗、干预与研究工作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

我国研究者对社区心理学也有较浓厚的兴趣,研究者重新阐释了社区意识的内涵,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更加注重社区心理学在中国的本土化研究。华中师范大学的佐斌2001年在《心理学动态》上发表了《西方社区心理学的发展及述评》,介绍了社区心理学的发展历史、主要原则和研究内容,分析了西方社区心理学的理论假设和人与环境作用论、人的行为背景和气氛系统理论模型,并指出了西方社区心理学的可取之处和缺陷所在,对我国社区心理学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与研究方向。浙江师范大学陈永胜等2007年撰写的《西方社区感的研究现状与趋势》,介绍了社区感概念的形成与发展,西方不同类型的社区感,社区感影响因素及测量工具方面取得的新成果,展望了该领域在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和社区感能力培养方面的发展趋势,对我国社区意识的研究具有启发性和借鉴意义。

2.社区心理学促进了社区心理意识的研究

一般情况下,学者们用“社区意识”分析群体层次的社区经验,用“社区心理意识”分析个体层次的社区意识,心理学家常用“社区心理意识”,而其他社会科学家常用“社区意识”,在实际研究和使用中,“社区心理意识”与“社区意识”是同义词。

社区心理学始终关注个体与社区的联系,促进了社区心理意识的研究和发展。例如,Dalton等人认为,社区心理学涉及个体同社区与社会的关系,通过合作研究与行动,社区心理学家寻求理解并提高个体、社区与社会的生活质量。Duffy等人认为,社区心理学关切的焦点在于各种会影响到团体和组织的社会问题、社会制度和环境,其目标是促进社区和个人的最大福利。Bronfenbrenner提出的微观、中观、宏观和巨观四层次嵌套系统(Nested System),从很广泛的角度界定了社区心理学的范围并为西方社区心理学者所接受。嵌套系统强调了环境对人心理发展的重要性,尤其以社区和学校为主的中观水平系统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它是人们现有心理微观系统与宏观社会环境之间联系的纽带。

从以上社区心理学的基本理论观点我们看出:第一,社区心理学将个人行为与行为发生的背景联系起来,强调个人与他所处的环境之间是一种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关系。个体行为受到他们所处背景环境的影响,同时人们面对环境不是被动的,而是通过自己的行为创造和塑造着他们所处的背景环境。第二,社区心理学关注一个人身处系统的联系性和整体性,将个体置于一个大的生态系统(包括家庭、学校、邻里、社区等)中,极力主张情境人的理论观点,强调每个系统对个体心理与行为的作用。第三,由于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社区心理学的服务不仅能对个人和小群体产生直接影响,也能对组织、社区乃至整个社会产生广泛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尤其强调工作场所、学校、家庭、社区新闻媒体、居住条件等中观系统对个体的重要性。这些观点与思想正是社区意识理论关注的焦点,社区心理学促进了社区心理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三、社区意识的形态特征及其发展

社会学界对社区意识的研究没有统一的研究构架,大多数的研究分散于与社区意识相关的主题中,如社区认同、社区归属感、社区满意度,而且,大多数学者认为社区归属感是社区意识的核心。我国学者高鉴国将社区认同、社区依属、社区满意作为社区意识的基本形态。

1.社区归属感

对社区归属感最明确的定义,最早源于对地方归属感的研究与分析,研究者实际上是用地方依恋、地方归属感、场所依赖来概括以地理因素为基础的社区归属感。所谓地方归属感是指基于客观地域经济和物质条件而对地方产生的满意和依恋程度,它是影响个体或群体进行迁入、定居、迁出某地域的重要因素,与地方依恋、地方依属、场所依赖的概念相同。段义浮在1974年首先提出恋地情结(Topophilia)的概念,并认为恋地情结是人与场所之间形成的感情联系,这种感情联系是人对地方的关系、感知、态度、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总和。段义浮的理论充分说明了地方与人之间存在着依赖关系,这种依赖关系主要集中在人文地理方面,强调的是个体对地方的依赖,是一个地方性的情感联系,这种情感联系比较广泛而模糊,没有明确的边界范围。海德尔格和赫尔南德斯将地方依恋定义为:在个人与特定地方之间的乐观的情感联系,其主要特征是保持接近这个地方的一种个人情感趋势。这种地方依恋感已带有明显的边界指向性,个体对特定地方由于记忆与感受的深刻性,就会产生对该地方依附的心理倾向。布朗等则从个人和街区(邻里)两个层面分析了地方依恋的差异,并讨论了地方依恋在邻里复兴中的作用,说明地方邻里关系以及群体凝聚力对地方依恋的作用。

2.社区认同感

社区认同最早也是在研究地方归属与地方认同中逐渐发展的,大多数研究者的着重点不是界定社区认同的内涵,而是探讨其发展状况和特点以及作为相关变量或因变量与其他变量的关系或其形态维度的构成。普洛汉斯基探讨了地方认同的概念,认为个人通过对地理意义上的地方的依恋,获得了一种归属感,为生活赋予了意义,也就形成了个人对地方的认同。他强调了地方认同是建立在地方归属的基础之上,通过地方归属感的建立,个人就获得了对地方价值和意义的认同。劳迩和奥尔特曼等认为地方依附包括情感联结、认知联结和意欲联结3个维度。其中情感联结为情感依附,指人对一个地方的喜好和感受。认知联结为地方认同,地方认同是自我认同的一部分,指意识到自己是哪里人,并将自己的价值观、精神追求等同该地方的价值、精神相联系,从中获得归属感。意欲联结包括地方依赖和社会联系,前者是一种功能性依附,指一个地方拥有满足人们某个需求的能力;后者指建立社会关系,参与地方活动,为地方作贡献等行为倾向程度。我国学者高鉴国则认为,社区认同涉及社区对个人的符号意义和社会价值,即社区成为个人的自我认同对象的过程和程度。社区认同类似成员意识,强调社区对个人的价值与意义以及个人对自己作为社区中的一员的看法和认识。

3.社区满意感

对社区环境和文化等客观条件的主观评价涉及到居民对社区的满意程度。最初的社区满意度往往被限制于对地域性的客观资源的满意度,包括居民对于社区服务的社会心理反映或者是对于环境质量的主观感知。社会学家一般将社区满意度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总体社区满意度,主要考察人们对社区生活的总体心理感受,另一类是具体领域的社区满意度,主要考察人们对社区生活具体领域的心理感受。从具体领域或具体内容来看,基恩将它分为以下几个具体方面:作为一个居家的地方、医疗和健康服务、社区学校、获取足够收入的机会、老年活动、少年活动、社区商业设施、休闲娱乐设施和活动、社区环境面貌。可见,个体对社区的满意度和归属感确实离不开社区的环境建设,社区环境建设越人性化,服务理念越前卫,居民的满意度与归属感越强。同时,社区的环境建设水平与服务理念又需要人的主观建构与认同,以及通过社区满意度和归属感来进行鉴定与判别。

可见,研究者在对社区认同、社区归属感、社区满意度进行研究时,总是倾向于将三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或用其中某一个概念来说明另一个概念,或将其中某两个概念作为另一概念的结构成分,它们之间的相关性或重叠性很高,原因就在于不同的研究者界定概念的标准不同,相应地选择不同的指标来测量或反映此概念。但这三个概念还是有区别的,社区认同强调的是社区对个人的意义和价值;社区归属感强调个体对社区的情感投入;社区满意度则是对社区客观条件的主观评估。

总之,社区意识包括这样几个要素:一是居民对所属社区具有一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把社区看做是自己的依靠,是自己的家,与此同时,社区意识便具有了明显的排他性;二是居民关心社区的公共事务与共同利益,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三是居民具有强烈的参与意识,愿意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是社区意识的具体反映。

四、社区意识的基本结论

我国学者高鉴国在对社区意识的梳理和分析中得出了基本的结论。

第一,社区意识是一种主观感受,而非价值判断。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分别用“社区情感”“社区心理意识”来描述这种直接的群体生活经验。社区意识可转化为以责任、义务为核心的社区价值观的心理基础,但其本身有别于价值理念或意识形态。

第二,社区意识作为一个可测量的多维建构,表现为结构形态的多重性、影响因素的多样性和强弱水平的动态性。社区认同、社区依属、社区凝聚和社区满意是其基本形态。社区意识的产生和变化取决于各种社区生态和社会文化因素。

第三,社区意识可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研究者普遍认为,社区意识是社会文化中的积极力量,有益于促进人类和社会发展,提升社区意识可促进健康和稳定的个性,推动和实现社区发展。

五、社区意识的功能

1.社区意识可提高居民的主观幸福感

社区意识作为一种积极的社区力量和社会文化力量,对个体的生活质量与主观幸福感产生积极的效应。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越高,社区功能的作用越大,对个人的生活质量与主观幸福感的积极影响越大;相反,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越低,社区功能的作用越低,对个人的生活质量与主观幸福感的消极影响越大。在实际研究中,一般认为,居民高的社区意识等于健康社区,低的社区意识说明低的社区功能。从个人层面来看,积极的社区意识至少有两大功能:第一,获得和强化社会支持感,使个人精神充实,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如个人精神健康、身体健康、家庭生活安定,有助于个体适应社会的变化;第二,增进“亲社会行为”,使个人的社会交往和参与更加充分,追求超越个人利益的更高目标。

社区意识与个人幸福感的关系已被学者们进行了实证验证。国外学者Dede研究发现,强的社区意识可以带来网络学生的群体责任、合作以及学习的满意感。Battistich等人的研究发现,学生的社区意识与幸福水平和对学术活动的兴趣有关。我国学者余如英和陈永胜、牟丽霞研究发现,社区意识对个体幸福感预测的直接效应和整体效应显著,提高个体的社区意识水平有利于提高个体的幸福感。研究认为,社区意识较高的个体,能够从团体中获得较强的认同感和情感归属感,增加自己的社会支持,容易体验到积极的情绪,提高自己的幸福感。

2.社区意识是社区建设的基本动力

社区意识体现的是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参与感,体现的是居民对社区的情感依赖和价值认同。居民只有具备了积极的社区意识,才会积极投入社区活动与日常管理,使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实践成为自觉的理性行为,主动承担作为社区居民的权利和义务,社区建设和发展才有可能真正实施。此外,在社区建设和发展中,居民的社区意识越强,参与社区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越高,参与就越广泛,活动就越普及,社区共同体就越呈现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可见,居民社区意识对社区建设和发展起着强大的推动作用,居民的社区意识是社区建设的基本动力。

在实际中,社区建设和发展须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求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领域要不断拓宽,服务的手段要不断创新,以便丰富社区服务的内容,构建社区活动的场所,组织社区文化活动,推进社区多层次教育,吸引更多的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日常活动,并通过民主性、自治性原则,整合社区的各类社会单位和社会成员,依靠社区居民,实现社区的真正“自治”。在此过程中,离开社区居民的自觉意识和主动参与,社区管理活动的民主性就无法体现,社区活动的互动性就无法实现。另一方面则要求工作和生活在社区的居民强化管理和参与的自觉意识,从而将自觉的意识变成自觉的行为,有效地发挥每个居民对社区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社区发展建立在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努力、共同参与的基础之上。同时,居民要自觉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融入社区建设之中,把社区作为自己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实现自身权益、满足自身物质和精神追求的重要舞台。

3.社区意识可以促进集体行动的利益化

社区的集体行动和共同利益是凝聚社区的纽带,而社区的集体行动和共同利益的好坏突出表现在社区公共产品和用品的使用上。对于社区公共产品和用品,其使用的最高效益就是集体人数的最大化。所以,公共产品和用品的供给数量在某种程度上是每个人贡献的总和,越是考虑他人,为他人所想,采取集体合作行为,公共产品和用品的安全与使用就越有保障,社区成员获得的利益也就越大。因此,居民良好的社区意识可以促进集体行动的利益化。

亚里士多德指出,凡是属于多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心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利益,加勒特·哈丁的“公地的悲剧”就是最好的例证。加勒特·哈丁阐述,在一个对所有牧民开放的“公共牧场”(公地)上,人畜数目与公地的负载能力大致是持平的。但是有些牧人为了追逐个体利益的最大化,肆意增加牲畜的数量,使个人获得了更多的利润,但消耗掉的牧场资源却是由所有成员共同承担。如果牧场里所有的人都采取这种行动,那么最终的结果将是牧场被毁坏,从而所有的成员都无法生存了。“公地的悲剧”,充分说明了集体行动和共同利益的重要性以及社会成员在对待公共资源上的态度和矛盾。

社区作为一个共同体,社区的公共设施是共享的,社区的环境建设是共同出力建设的,社区的优良称号需要每个居民自觉维护,这些目标的实现都要依靠社区居民的集体优势和积极的社区意识来实现。社区居民有了对社区的情感依赖和价值认同以及共同的心理认同和取向,就会使社区中各种利益群体的力量相互作用、相互吸引,使居民充分认识到社区的利益和发展高于个人利益,自觉维护社区的公共产品,爱护和保护社区的公共产品和用品,主动承担作为社区居民的权利和义务,逐步实现群体利益最大化,突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构建和谐祥和的现代文明社区。

4.社区意识是社区和谐的重要特征

社区居民并非是孤立的,社区居民之间永远保持着相互作用的内在本体关系。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在马克思看来,人是共同体或社会中的人,人生只不过是寻求个人与他人和集体之间协调一致的过程。社区作为社会共同体,每个居民为了他们共同的利益相互依存,共同生活,这就要求居民之间要保持人与人的和谐以及良好的人际信任和人际关系,还要创造一个相互依赖、相互理解以及人道、共有、共享的社区。

社区和谐的最高境界就是要为居民创建一个文明祥和、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活环境,而社区意识是推动社区和谐的强大动力。社区意识具有凝聚社区居民的强大力量,居民的社区意识越高,其对社区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认同越一致,社区的整合就有了精神动力和思想基础。而共同的精神动力和思想基础的根基就是居民对社区的情感、认同和归属。居民对社区的情感、认同和归属等社区意识会以潜移默化的方式渗入社区居民心理,与居民的生活方式、思维模式、行为标准、道德情操、审美情趣、处世态度以及风俗习惯融为一体,在促进社区和谐发展中起到了巨大的凝聚作用,也使职业不同、受教育程度不同和经济地位不同的社区居民融为一个整体,使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团结合作意识以及互帮互助意识得到加强,成为建设和谐社区的强大精神动力。

六、社区意识的缺失与原因分析

1.社区意识的缺失

心理学家布罗德斯基(2002)等从社区意识的强度将社区意识界定为三种状态:积极的、中性的和消极的。其中,消极的社区意识指人们与社区保持一种消极关系或不联系的现象,既我们所谓的“社区意识的缺失”,突出表现为缺乏积极主动的社区归属和社区参与意识。布罗德斯基通过对生活在“危险社区”的黑人单身母亲的质性访谈研究,发现她们常常有意回避邻里交往和社区参与,以避免使家庭子女受到不良干扰或影响。但布罗德斯基(1996)同时认为,消极的社区意识并非都会产生消极的后果,对那些将社区作为负担而不是资源的人,持有消极的社区心理意识能够导致积极的后果。

我国通常认为的社区意识缺失主要是指在社区建设和发展中,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关心、认同、归属、依赖等心理感觉和价值取向不足或偏低。居民的社区意识是社区建设的基础和动力,也是社区发展的本质特征和必然要求。毕竟社区的主体是居民,社区的发展离不开社区居民的参与,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社区居民必须具备强烈的社区意识。在实际的社区建设活动中,社区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据共青团中央权益部课题组调查,目前居民社区意识缺失的具体表现是:

第一,认为社区工作是“小儿科”,不能登大雅之堂。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使部分居民对社区活动不屑一顾,且直接影响到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职业意识。

第二,认为社区建设同自己无关,“身在社区而心无社区”。有了问题,很少想到向社区求助,个人的单位意识很强,单位责任意识强,社区意识淡薄,社区责任感较弱。

第三,认为社区是中老年人的天地,同年轻人关系不大。这种心理导向将一部分年轻人排除于社区建设之外,使年轻人对社区发生的一些事情,往往采取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其社区参与意识、主人翁意识还没有完全形成,社区意识明显不足。

第四,认为社区只是一个生活区域,忽略了社区作为思想教育阵地的功能。尤其社区开展的一些活动,只注重为老年人和闲散人员提供精神满足和价值实现的空白,而忽略了中青年居民的精神需要,容易使人产生理解上的偏差。

第五,认为社区只是“本地人”的社区,有意无意将一些“外来人员”排斥在外。这种认知上的偏差容易使社区交往具有表面性、功利性,极易产生对外来人员的误解、归因不当和群际偏见,形成“内群体偏私”或排外意识。

2.社区意识缺失的原因

第一,社区建设只重视硬件建设,忽视对于社区精神和意识的建设。社区的组成因素相当多,但是最重要的是心理层面的社区因素。目前社区建设者由于缺乏相关的认识以及受到短期利益的驱动,将硬件建设摆在了首要位置,忽略了社区中的情感建设。

第二,社区活动注重了形式,忽略了内容的丰富和延伸。城市社区尽管建立了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等社区自治管理机制,但其宣传不到位,致使社区自治组织的普选流于形式,导致社区管理从领导、决策到执行过程缺乏群众的参与。有些社区虽然也举办了不少活动,但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或评比而临时组织的,使得社区居民在参与了之后,并不会对其社区多一些了解,对社区意识的发展也没有任何帮助。实际上,社区活动只是一种手段,关键要考虑居民能从中得到什么益处。

第三,社区缺乏组织性,忽视了居民参与的积极性。虽然不少社区成立了居民委员会,但是社区建设长时间里都强调“提供服务”,在行动上习惯于上级管理下级、下级服从上级的传统管理模式,居民不是社区的主人,而是被动的服务接受者。政府认为依靠行政推动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居民也就容易将之看成政府的事,与己关系不大。如社区服务突出了面向老年人、残疾人、优扶对象和其他困难弱势群体,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当然必要,然而忽略了社区成员的互动与互助,使社区居民认为老有所养、幼有所托、孤有所抚、残有所助、贫有所济都应该是政府考虑的事,无形中降低了居民的相互依赖感。

第四,社区发展投入不足,社区服务资源不能有效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各成员在认识上缺少对现代社区的了解和认同,仍然用计划经济的思路和行政管理的方法去规划和管理社区,在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方面,采取突击建设、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等方法,扭曲了社区发展的真正含义和目的,使社区成员不得不向外寻求资源,满足自我需求。

第五,社区活动宣传力度不够,居民缺乏知晓度。社区活动缺乏宣传,社区活动只是社区工作者或者社区中一些热心人士知晓,一旦没有这些骨干和热心人士的参与,社区活动几乎无人知晓。有些社区的活动注重倾向于向部分中老年人宣传,而忽略了中青年居民的参与,部分中青年居民对“社区活动、社区自治、社区选举”还非常陌生,更体会不到社区建设和发展对自身利益、社会秩序、环境卫生等各方面需要的满足。

总之,社区建设和发展要真正得到大部分社区居民的认同和参与,既要重视硬件建设还要关注社区居民的精神需要,既要注意活动形式和内容的结合,又要强调居民参与和知晓的广泛性,还要突出载体的长效机制的确立,使社区建设体现权益、获得利益,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物质和精神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