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梦,天边刚刚泛出鱼肚白,雷克斯就早早的起来了,自从传承了血帝的力量之后,他每天都很用心的修炼,可是昨天实在太累了,所以他不得不早起补上昨天的缺。
血帝的功法名字叫做魔噬,至于名字的由来,他并没有主动告诉雷克斯,雷克斯也没多问,管他呢,反正不过就是一个名字而已。这部功法分为练体和吞噬两部分。练体,简而言之就是锻炼自己的体能,武者都依靠着强壮有力的身躯,这点和孱弱的魔法师有很大的区别。高阶的武者用血肉之躯就能开山裂石,魔法师则多半体弱多病,除了精神力超越常人之外,徒手搏斗连普通人都不如。
荒神大陆的武者们有着严格的阶位划分,且每一阶都有独特之处,所以通常两人交战,一眼就能看出实力深浅。突破四阶之后武者体内就会出现斗气,这是武道的第一个分界线,不要小看它,许多人穷极一生都止步在三阶巅峰,一步一登天,拥有斗气就意味着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高手。
这个分水岭翻过去之后,才有机会接触到荒神大陆真正的武者境界!
四阶、五阶……九阶,每一步都需要打下扎实的基础。每一次进阶,实力的提升都是成倍的增长,绝不是简单的一加一而已。雷克斯见过最厉害的人,除了自己的父亲,七阶剑士阿尔塞伊,就是艾伦的手下影子刺客。(科尔萨斯不算人……)
当初用亡灵精魄提升一倍实力的雷克斯勉强踏入了五阶的境界,可是在影子面前一招都抵挡不了,足见其中的差距之大!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斗气和魔法的区别了,大陆几乎人人都懂。
斗气,存在人的丹田之中,武者练体事实上有两个目的,一是为强身健体,二是锻炼丹田的承受力。丹田承受足够的斗气之后,便可以寻找机会突破。武者修炼就是吸收天地灵气,将之压缩在丹田中,再经由筋脉释放,低级武者可以将斗气加持在武器上,到七阶之后便可以斗气离体,战斗中直接用斗气作为武器。
魔法,则是完全不同的领域,雷克斯并没有接触过,只从书上看到,略微有一点了解。所谓魔法,是精神力格外强大,同时有着元素的亲和力的人类,通过咒语调动自然力量的一种方法。看似简单,其实同时兼具两者的人类少之又少。大陆唯一的魔法协会在神罗首都,而登记注册的魔法师只有数千人。这是大陆最尊贵的职业,凌驾法律之上的存在,每个人都知道,世俗的法令不能约束魔法师们。哪怕是两国交战,遇到魔法师借道,也必须乖乖的让路。因为他们背后有一个强大的魔法协会,所有魔法师都遵循着协会的守则,格外团结。上千魔法师,可以轻易的把一座繁华的城市在短时间内毁灭的渣都不剩,所以没有人胆敢挑衅他们。如此强大的战争机器,神罗怎么不拿来称霸世界?其实神罗的皇帝并不能命令哪怕一个小小的一级法师。
这些都是雷克斯对荒神大陆武学的认知,他并不是绝世高手,理解的也还不够通透。
魔噬,既不是魔法也不是斗气,它不依靠精神力,也不存在于丹田,它的力量来源于鲜血。
众所周知,不论武者还是魔法师,他们的实力都来自大自然,灵气和魔法元素其实本质上区别不大。而魔噬,不光对于雷克斯,对全大陆来说都是一个崭新的体系。
血是人生命力的来源,魔噬并不是简单的吸血吃人,那和雷克斯前世看过的吸血鬼电影就没有区别了。这种吞噬,是吸收对方鲜血中的力量,越是强大的人,鲜血里力量就越大,但没有人会主动放弃生命让雷克斯吞噬。除此之外,魔噬没有其他的修炼办法……
这让雷克斯无比头疼,现在的他实力和常人无异,随便一个武者都能打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到哪儿去找人吞噬?再说,杀人夺血,这和魔鬼有什么区别?
雷克斯已经后悔了整整两个月,不仅得到了没用的功法,还和血帝那个恶魔签订了灵魂契约,一想到他的要求,雷克斯就恨不得撞死在墙上……
不过,魔噬的体术看起来还是很不错的,雷克斯在房间里将动作打了好几遍,整个人精神了许多,疲惫不堪的情绪一扫而空。
洗漱之后,他下楼点了早餐,幸亏这里的面包还算便宜,不然他真的没钱吃东西了,按照昨晚住店的价格,就是百万富翁也负担不起啊。
清晨的酒馆已经是人满为患。星城处在神罗边境不远处,是远近闻名的商业中心,东方连着大风帝国,北靠着无尽的北方森林,那是大陆魔兽聚集地。
每天都有无数的冒险者做着一夜暴富的美梦进入北方森林,盼望着可以狩猎到几只魔兽,然后转手卖上一大笔钱。
魔兽,雷克斯曾经亲眼看过,它们通常都有着某些魔法能力,比如一种低阶的魔甲蟹,可以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开始寒冰护甲,变的坚不可摧。魔兽全身上下都是宝,它们的毛皮和甲胄,甚至是骨骼,都是魔法师梦寐以求的东西,因为天性亲近魔法元素,用来制作魔法道具效果会事半功倍。最珍贵的就是它们的魔晶,这只有成年雌性魔兽在孕育下一代的时候体内才会产生,魔晶能够储存魔力,让魔法师在战斗中无限使用威力强大的魔法!
魔晶的价格,跪的离谱。有句话是“只要在北方森林里弄到魔晶,后半生就可以逍遥无忧。”但,价格不菲也代表着其中的危险性,北方森林是大陆最恐怖的地方之一,无数的魔兽纵横驰骋,一不小心就会成为它们口中之食。
当然,再大的危险也并不能阻止冒险者们的热情。雷克斯扫视一圈,酒馆里有起码四支冒险者团队驻足,他们中不少人都挂了彩,有的手臂上栓着药布,有的头顶开了花,包的像个粽子,看来他们都是刚刚从北方森林里归来的勇士,雷克斯还是比较敬佩这种人的,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生死看淡,肆意妄为。
视线饶了一圈之后,停留在角落里的一个白衣少年身上,他和雷克斯一样,与热闹的环境格格不入,只是他周围散发着无形的气场,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避开他,他刚好抬头,和雷克斯四目相对……
那人一身华贵长袍,举足间雍容华贵气质尽显无遗,年龄不大,神色中却带着十足的自信。
银色稍长的头发,随着微风飘动着,挺拔的鼻梁,刀削般的眉毛,脸上胡须刮的很干净,整个人看起来清爽无比。他的眼睛就像江南水乡的垂柳轻轻抚摸着河水,有一种独特的气质从他身上散发出来。
看见雷克斯,他先是怔了怔,随后莞尔一笑,这笑容似春风拂过水面,让雷克斯的戒备之心产生了些许动摇。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华衣男子天生就是温文尔雅之人,在他面前,就连拿着武器似乎都是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