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王德成、赵至善去国家计委原材料司化工处请示申请建设乙烯工程项目的事宜时,沙济兴处长指出,新疆石油管理局建设乙烯工程项目首先要有石油部同意出资才能组织研究。但那时石油部主要领导认为,1983年中石油、中石化刚刚分家,50万吨规模以上炼油企业都划归中石化了,管理人员也跟着企业走了,搞石油化工不是石油部的任务,中石油的任务是搞石油勘探开发,把石油搞出来就行了,石油化工还是让中石化去干吧。因此对杨生汉厂长提出的独山子炼油厂建设乙烯项目的事一直不表态。尽管自治区很支持,还有国家副主席王震的批示,但那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可独山子炼油厂对乙烯项目一直未放松,也一直得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1986年1月6日,自治区计委《关于申请将我区四万吨聚酯和十一万五千吨乙烯工程列入一九八六年前期项目的报告》报国家计委、石油部和石化总公司。
接着独山子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良好机遇。
所谓天时,即上世纪80年代后期,国民经济由计划经济开始向商品经济发展,一些经济领域物价实行双轨制,有平价有议价。按议价测算乙烯工程项目经济效益非常好,全国各省市都提出要上乙烯工程项目,中国石油化工迎来了大发展时期。
所谓地利,就是新疆是少数民族地区,国家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所谓人和,因乙烯工程项目是高技术、高人才、高投入、高效益项目,都是各省市书记、省长、市长出马要项目,因而乙烯项目被称为是书记项目、省长项目、市长项目。1985年下半年,宋汉良同志接任自治区党委书记,王涛同志接任石油部部长,铁木尔·达瓦买提接任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张毅同志接任新疆石油管理局书记。这些领导同志是伯乐,他们支持杨生汉厂长在独山子建设乙烯工程的大胆想法,他们认为新疆有石油,因运输条件限制不能大量外运,建乙烯有原料保证,新疆是少数民族地区,又是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区,应该发展石油化工。这预示着独山子乙烯工程项目转机的到来,很快掀起了第二轮争取建乙烯工程项目的高潮。
【第四章】柳暗花明又一村(1988.3—1988.5)
因为天时、地利、人和的机遇,独山子乙烯工程项目的转机终于到来,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但独山子第二轮争取项目工作仍然道路曲折。
1988年3月25日,独山子炼油厂调整乙烯工程筹建处领导班子。厂长杨生汉兼主任,副厂长陈宗禹兼副主任,成员有总工程师张载欣及周广璞、崔光耀、孙永达同志。
4月5日,新疆石油管理局乙烯工程筹建组成立。主任由张毅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宋世权副局长、魏明义副总工程师(常务)、独山子炼油厂厂长杨生汉兼任。组员有安立德、杨廷云、陈宗禹、张载欣、周广璞、喻权平、崔光耀、孙永达。日常工作由独山子炼油厂负责。
3月25日—4月15日,全国“两会”在北京召开。自治区政府与石油部领导决定在“两会”期间向李鹏总理汇报,争取独山子乙烯工程项目。特别是要利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这个优势,请铁木尔·达瓦买提主席多向李鹏总理汇报,争取总理支持。会议期间,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新疆石油管理局书记张毅、独山子炼油厂厂长杨生汉、总工程师张载欣都在北京,我和孙永达同志也在北京,随时准备听候调遣。
3月30日,李鹏总理参加新疆代表团讨论时讲话指出:“新疆有个很好的条件,就是发现了石油并开采了石油。目前受交通条件限制,不能大量外运,但对新疆发展石油制品、石油化工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机会。”
有了这个讲话,自治区党委书记宋汉良、主席铁木尔·达瓦买提、石油工业部部长王涛决定就乙烯项目联名写报告给李鹏总理,请总理作原则批示。于是我和自治区政府值班室主任陈安泰同志共同起草了这个报告。宋汉良、铁木尔·达瓦买提、王涛同志在落款处分别签上了名。
这个报告呈给李鹏总理后,李鹏总理4月12日在报告上批示:“请甘子玉洽谈,尽可能予以协助,有些事如需要,你和王涛、陈锦华同志商量一下。”
从国家计委得到这个信息后,杨厂长马上带领我们赶到京西宾馆向宋汉良书记汇报。宋书记和全体同志高兴得合不拢嘴,四年的奋斗终于有了结果。
根据李鹏总理的批示,4月13日,国家计委副主任甘子玉及时与自治区宋汉良、铁木尔·达瓦买提、黄宝璋三位领导商谈了在新疆建设11.5万吨乙烯的五条意见:
一、大家一致认为,充分发挥新疆石油资源的优势,就地加工,减少运输压力,发展民族地区经济,解决新疆农用薄膜等原料急需,在新疆尽早建设乙烯工程,是必要的。
二、为及早安排新疆十一万五千吨乙烯项目的建设,希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同石油部和新疆石油管理局联合抓紧在今明两年内完成有关裂解原料选择、厂址选择、建设资金筹措和技术准备等项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前期工作和资金筹措落实的条件下,争取1990年开始起步,1991至1992年进行全面建设。应抓紧进行厂址选择,本着尽可能依托现有基础,有利于资源深度加工与综合利用,具备水、电、储运协作配套条件等要求,进行论证,择优选定厂址。
三、希望自治区抓紧已批在建的聚酯、纯碱两个项目的建设进度,力求1991年前基本建成,以便在资金、建设力量上同1991年后的乙烯工程的建设错开。
四、由国家计委商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有关部门做好新疆原油的区内外平衡工作,落实好乙烯工程用油。
五、乙烯工程设备引进部分,所需外资,由国家计委统筹考虑安排国际金融或国外政府贷款,由新疆及项目自还,内资部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石油部负责筹措。
根据甘子玉同志指示,国家计委将五条意见送给石油部王涛部长征求意见,王涛同志签署了“同意商定的五条意见,建议厂址选在独山子炼油厂”的意见。
但当甘子玉同志找中国石化总公司总经理陈锦华商量时,他从行业管理出发,提出石化总公司也要入股参加,建议厂址选在乌鲁木齐石化总厂。由于乌石化厂成功建设过聚酯项目,国家计委有关部门对其比较了解,而且此厂地处新疆的首府,所以也支持这个方案,这可真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我和孙永达获知这个消息后,马上赶到京西宾馆向宋汉良书记作了汇报。宋书记立即带上我和孙永达驱车去找国家计委副主任甘子玉,这时正赶上甘子玉乘车外出,宋书记在国家计委大门口截住了甘子玉的车,与他进行了推心置腹的交谈。
国家计委根据李鹏总理的批示,及副主任甘子玉与宋汉良、铁木尔·达瓦买提、黄宝璋、王涛、陈锦华等几位领导同志商量的意见,于1988年5月12日,印发《关于商谈在新疆建设年产十一万五千吨乙烯工程的意见》(计原[1988]701号),“建议由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协同自治区计委及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新疆乙烯工程的厂址进行专题调研和技术经济论证,以择优选择厂址最佳建设方案,然后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项目建议书”。
【第五章】选厂址首战告捷(1988.6—1988.9)
厂址比选是争取乙烯项目最重要最关键的一环。其最后重点主要落在原料、供水、工程地质、区域规划方面的比选上。独山子炼油厂和乌鲁木齐石化总厂为争乙烯工程项目,一场比选厂址的擂台赛打响了。
1988年5月5日,杨生汉厂长在设计二楼主持召开乙烯工程筹建组第一次会议。会议确定乙烯筹建组即日起正式开展工作,办公地点暂定在设备研究所三楼。筹建组由我负责常务工作,孙永达负责工艺技术方面的工作,陶行、周广璞负责水等公用工程条件方面的工作。另外,聘请新疆石油学校专业骨干教师任金民、魏晓铁、李祖昭(很快就返回学校)参加筹建组。从此,我和筹建组的其他同志一起被推上了这个舞台,我的办公地点从计划科搬到了设备研究室三楼,全身心投入到乙烯工程建设的洪流中。
我们围绕厂址比选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孙子·谋攻》:“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召集周光璞、孙永达、陶行同志共同研究分析独山子与乌鲁木齐石化在厂址选择方面的优劣势。厂址选择条件虽多,也有重点,经过分析认为:两厂工程地质差别不大,虽然乌鲁木齐石化地理位置优于独山子,但独山子在原料、水和区域规划方面比乌鲁木齐石化优越得多,所以我们确定与乌鲁木齐石化争厂址重点放在原料、供水、工程地质和区域规划这四项条件上,围绕这四条开展工作。
两个厂在国家领导人、自治区领导、国家计委、化工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简称中咨公司)等领导与部门之间开展寻求支持的工作。在北京以石油部招待所为基地,我和筹建组的同志,不时地跑国家计委和中咨公司汇报工作并打探情况。乌石化以新疆办事处为基地,副厂长马贵成等人不时地进出国家计委和中咨公司。
供水方面,陶行、周广璞同志与兵团农七师协调奎屯河用水问题。1988年5月20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令部、奎屯河流域水利管理处提出了《关于独山子炼油厂建设年产11.5万吨乙烯工程用水问题意见》,同意独山子炼油厂在乙烯工程建成后,奎屯河总供水量达到2立方米/秒,满足独山子石油化工生产、生活用水的要求。
同时,抓紧独山子南洼地水源地(二水源)的勘探与建设。5月28日,自治区水利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呈报《对乙烯工程水源条件的意见》,水利厅认为乙烯工程依托奎屯河供水是可行的。另外,经初步勘察,独山子南洼地水源地、乌伊公路水源地都有条件分别建设年产地下水1500—3000万立方米的水源地。水利厅认为,从水质、水量方面比较,乙烯工程选在独山子优于乌石化。
6月28日,宋汉良书记要求自治区地质矿产局对乌鲁木齐、昌吉、独山子三个备选厂址的供水水源作出宏观评价,从保证供水角度对乙烯厂选址提出意见。
7月5日,自治区地质矿产局经对有关地区供水水文地质区域勘测调查,并对各地区水资源概况和利用现状及开发潜力进行综合分析,认为乌鲁木齐地区不宜再兴建乙烯厂这样耗水量很大的化工企业,昌吉市计划向乌鲁木齐卫星城市发展,不具备兴建耗水量很大企业供水的前提条件。独山子地区水资源利用程度相对较低,完全具备乙烯工程的供水条件,而且独山子地区东部30公里的安集海河洪积扇仍有较丰富的地下水储存,开采程度很低,可为以后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供水水源提供足以支撑的潜力。
7月10日至20日,中咨公司受国家计委的委托,派以沙心诚、邓国远同志为正副组长的6位专家(其他4位是上海医工设计院的专家)来新疆协同自治区对新疆乙烯工程的两个厂址——独山子炼油厂和乌鲁木齐石油化工厂进行了专题调研和初步论证。专家组在独山子分别参观了炼油厂、热电站、居民区、幼儿园、第一中学和医院、第一和第二水源地,独山子给他们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考察结束时召开了乙烯厂址选择汇报会议,听取了汇报。
专家组调研结束后,7月20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宋汉良在乌鲁木齐市昆仑宾馆主持召开两个厂址方案比选研讨汇报会。会上有关两个选址区域水资源条件及开采利用问题有两种意见争执不下。宋汉良同志决定再专门召开一次有关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专家参加的咨询会。
7月29日—30日,受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委托,自治区计委邀请有关部门、单位的水利、水文、地质方面的专家共40人,专题座谈关于乌鲁木齐石化厂地下(地表)水资源及地域地质条件的情况,自治区计委副总工程师耿秋和、能源处处长王孝玉主持会议,兰州冰川冻土研究所副研究员曲耀先、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研究员杨利甫等专家汇报了经3年多的实地考察,证实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紧张的状况。会议得出了在供水条件方面,独山子炼油厂厂址优于乌石化厂址的结论。
工程地质方面。8月6日,在北京召开了新疆年产11.5万吨乙烯工程选址有关工程地震的专家咨询评议会议,独山子炼油厂派副总机械师陶行同志参加了这次会议。国家地震局科技监测司、地质研究所、地球物理研究所,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抗震所等有关单位组成的专家组对独山子和米泉两个拟建工程场地的地震构造和场地地质条件进行了咨询评议。评议一致认为,独山子和米泉两个地区都位于8度区范围内,独山子地区地震危险性略高于米泉地区,对于11.5万吨乙烯厂的建设,在土建和设备总造价上仅需增加投资500万元左右,并不是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在独山子建乙烯工程要比在乌鲁木齐石化厂多花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