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范思哲香水
12546800000006

第6章 来者不拒的代价

当作家的常面临两难选择。你正要埋头写小说时,就有朋友叫你出去吃饭,叫你写不成;如果不去吃,就接触不到生活,结果没东西好写。我那少得可怜的几个短篇小说,就是在一顿顿饭局之余抽空写出来的。

李侠请我吃得月楼我不能不去。像点菜一样,她总是搭配着叫一些毫不相干的人坐在同一张餐桌上喝酒吃饭。如果你左手边的一个红发老头是成天在巷口摆地摊的白铁匠,而右手边的一个蓝眼姑娘是来我们中国读中文的慕尼黑留学生,你不必大惊小怪。我跟一位懂爱斯基摩语的加拿大律师,拿半生不熟的英语扯乌鲁木齐的事,也是在李侠买单的一顿晚餐上。

今晚的主客,是一位动不动就讲印度数学史的武术教练。这人尖嘴猴腮,形容委琐,且运动衫上套一件红马夹不伦不类。若没在昨晚的电视新闻上看到本市主管体育的副市长与他握手交谈,会以为他是跑江湖的。我记得电视主持人说他是全国武术协会的一个什么什么长,所以对他特别恭敬。李侠叫他给我们派名片。他抱拳抱歉:没印过名片。

虽然我对印度很感兴趣,曾经做梦在梦里游过印度河,可是,我对印度人的数学成就不大关心。我深知,若要证明印度所在的那个地球纬度圈,是蕴蓄人类数学智慧的特别地域,不是只懂数学就成。何况我读书的时候,就数学不好。

显然我旁边的那个女孩,也不喜欢听数学课,于是我和她一起聊起刚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奈波尔来。她举杯给我敬酒。叫我某某老师。她说她读过我的小说。在某某杂志上读过。记得李侠说她是舞蹈演员。在某某歌舞团跳天鹅湖。

女孩面孔漂亮。眼影和口红都涂得很深。眼睫毛比一般女人的长。

好多作家都有这样一个坏毛病,喜欢鸡蛋里挑骨头。每每看到一样人人都说好的东西,非找出它的瑕疵批判几句不可。美是一样好东西,善是另一样好东西,可偏偏写东西的,总是说美是另一种丑,善是另一种恶,不然写什么啊?

大概我发现这个女孩脸上的漂亮容貌呈衰减之势,就因为没改掉文人的这个坏毛病。

幸好她对我谈论奈波尔小说中的毛姆味兴趣浓厚,于是我不再关注她的面孔和胸脯,只谈小说了。见我们谈得投机,饭后李侠要我当护花使者,送这位女演员回家,我欣然领命。可是我们乘坐的那部计程车,才走了三分之一的路程,就停车不走了。不是车子抛锚,而是我们改主意了。车子路过我住的那个街区时,这位名叫沈筱芸的女孩,问我让不让看我的工作室,我说为啥不让。

于是我们上楼进屋,烧水泡茶。

她喝了酒容易脸红。而且说话越说越多。我以为从书架上给她找出奈波尔的《米格尔大街》,她会如饥似渴地看起来,谁知早拿起了遥控器,打开电视找八频道,目不转睛地看电视剧《康熙王朝》。

主随客便,于是我也坐在沙发上,陪她一起看那个一心要活五百年的清朝皇帝。

我说你很像康熙要娶的那个苏麻喇姑。

她说谢谢。

我说的是实话。

也许挑演员的那伙人都一个德性,单挑样子一样的演员,尤其是样子一样的女演员。

我说历史上的苏麻喇姑比康熙大三十七岁。她只点点头没言语。看来她喜欢看这种不三不四的古装电视,全神贯注没心思听我说话;看完了才捧起茶杯喝茶,缓过神来。

“我天天看,”她朝烟缸里吐茶叶渣,“一集不落。”

我问她抽不抽烟。她说今晚不抽,这两天喉咙疼。

奇怪的是,她知道我许多事情。知道我单身。知道我抽美国烟。甚至知道有时有女人来我这儿过夜。后来又说起自己的事情来。她说她也离过婚,跟我一样,现在只一个人过。

听她这番颠三倒四的罗嗦叙述,我觉得时间过得好慢。

假如你对一个才结婚三个月就打离婚证的女人表示好奇的话,你还不配跟这种女人单独交谈。我心里暗想,她与那个外地工程师分手,可能是嫌他只会示爱不会做爱。写小说的常像我这样,无端揣度人家的隐私。有时猜对了,有时猜错了,像周末电视里的智力答题一样,没个准儿。

都过了夜里十二点了,这个跳舞的还在喋喋不休,使劲往我耳朵里灌垃圾话。我心想,假如她的腿也像她的嘴一样一刻不停的话,世界芭蕾皇后的桂冠,一定会戴在她头上。

李白越喝酒越能写,我跟他相反,喝了酒便头昏脑胀,写不出东西来。所以虽然同是写东西的人,写作成就却大不相同。不过通常这酒后的不适并不严重,充其量只是想不出“床前明月光”那样的好句子来。若说我喝了李侠那儿的一点点酒便喝醉了,糊里糊涂听不清我的女客人对我说了些啥,你就低估了我的酒量。我平生只喝醉过一次。那是多年前在蒙古人的蒙古包里,给两个蒙古人灌白酒灌醉了。值得夸耀的是,第二天我把他们也灌醉了,两个人一齐倒下去。

沈筱芸一直在说我好。说我小说写得好。说我评论小说的眼光好。给我的感觉是,她心里有莫大的遗憾,与我相见恨晚。

自然这给我造成一个错觉,她已被我征服。

作为被崇拜者,我平生头一次享受被人阿谀奉承的舒坦。尤其是想到,这个不吝唾沫星子的女人是一位年轻漂亮的舞蹈演员,自然心花怒放。

于是她说她不想回去了,让不让在这儿过夜,我脱口而出:为啥不让?

奇怪的是,第二天上午,我还躺在床上没起来的时候,李侠就打电话问我:“怎么样?”电话里传来嘿嘿两声,笑得促狭诡谲。

“啥怎么样?”

“昨晚过得怎么样?”

这时你只能装糊涂对不对?你不能说实话,也不能说谎话。说实话太蠢,说谎话太笨。幸亏李侠见过世面,没刨根问底叫我尴尬脸红。你若认为我不会脸红,那是你判断有误。

第二个电话也这么问:“怎么样?”是沈筱芸从歌舞团打来的。

“啥怎么样?”我又装糊涂。

“笨蛋!”被骂了一句。

正当我仔细分析这句“笨蛋”是真骂我笨,还是因亲热而嗔怪时,沈筱芸突然又问:“你今晚有没有时间?”

“有人请我吃烤鸭馆。”

说实话,我是个讲信用的人。我不会因为新搭上一个女人,就随意辞掉朋友的饭局,不给朋友面子。答应人家的事,哪怕赴汤蹈火也不变卦。就算她不乐意,最多是她不理我,我不理她,只当昨晚没在一起睡。

“哇噻,你真的好笨。”她在电话里咯咯大笑。“我问的是你晚上有没有时间,问的是晚饭以后。”

我知道她叫我去干啥,所以一口答应:“吃完烤鸭馆来你家找你。”

跟昨晚一样,今天也喝啤酒,也没多喝,脑子还算清楚。歌舞团在玄武饭店后面的一条弄堂里。弄堂口太窄,计程车不上电锯台锯掉半边身子,肯定开不进去。不好意思劝司机把车子开上电锯台待锯,只好自己下车徒步往弄堂里走。

还好,弄堂里有灯。

还好,看门的让我进院子。

沈筱芸住后面一栋家属楼。五楼。左手那个门。

里面的门铃响了,接着灯也亮了,又接着门也开了。开门的是个女人,但不是沈筱芸。这个女人看上去气质很好,年轻时漂亮过。她的丈夫也探出头来。我觉得这人面熟,好像一起吃过饭,但一时想不起来在哪吃的。好像他也觉得见过我,眼睛里闪出一缕疑惑。

在这儿碰到认识的人,可不是啥好事情。

“请问,”我硬着头皮道,“这是沈筱芸家吗?”嘴巴一面说,一面喷出从胃囊中冒出来的酒臭气味。

“对面。”那女人赶紧关门,好像怕我闯进去杀了她全家。这时我听见里屋有人高声问“啥人”。是一个嗓子变粗的男孩声音。

读中学的时候,每逢上军训课我就出洋相。常常是全班人都一齐向左转,就我一个人向右转,气得女教官哭鼻子。其实我不是故意跟她捣蛋,而是天生分不清哪是左哪是右。如果天热穿衬衫的话,我会看着衬衫口袋敲左边的门,可惜现在是寒冬季节,没穿有口袋的衣服。

沈筱芸早在外屋等我了。我跟她讲我敲错了门,她听了咯咯大笑。“你说过你分不清左右,果然如此。”

次日上午十点,太阳都照到床上了,我才起身穿衣服。这时沈筱芸还躺在被子里,只伸出一只光胳膊,跟我说拜拜。

我不是圣人。想坐怀不乱做不到。我不碰朝我要钱的女人,这是犯法的事。也不碰有先生的女人,这是不道德的事。如果一个女人既没朝你要钱,又没先生管她,你怕跟她上床是你的错。可是,这个跳舞的虽然漂亮性感,容易使男人想入非非,也容易使男人称心得手,可我心里对她的恐惧,远胜于取自她肉体的快乐。

我从没见过她那样的女人。疯狂。粗野。不让你停下来。如果没去过她屋里,也许我对她的恐惧还不会如此刻骨铭心。当我看到她的内裤胸围跟袜子一起随便扔在床上桌上窗台上,并看到她的床单上有斑斑点点的污迹时,心里怕极了。透过她那张急剧变形的,时不时压到我眼睛上的可怕面孔,我仿佛看到她内心的狰狞和险恶。我惊讶她底下出血时,她说这肯定不是处女血。

我不清楚你是否明白,一个说这种话的女人,会叫我害怕到什么程度。

那天我一个人走下楼梯时,一面走,一面要自己给自己赌咒:以后不跟她见面了,不然过马路给车子撞死。

于是我苦思冥想,想出来了七八种无可指摘的借口,等她下次来电话约我时,挑最合适的回绝她。原以为她下午就会打电话叫我请她吃饭,结果提心吊胆地等了一下午,只有一个电视台的来电话问我吃不吃东来顺。我的电话有来电显示,晚上吃完东来顺,又喝完咖啡,十一点多才回家,一进屋就查来电信息,谢天谢地,电话里没她的手机号码。

幸运的是,一天两天,十天八天,她把我忘了,不来电话了。

我常常半夜里被电话吵醒。常常半夜里给朋友叫出去喝茶唱歌。所以有天夜里两点多,我拿起吵醒我的电话,心里并不生气。

电话里传来一个陌生女人的声音。她不肯说自己的名字。她叫我赶紧来玄武医院一趟,越快越好。

“叫我去医院干啥?”莫名其妙。

“小沈出事了在医院里抢救,医生要给她动手术。”

“你说的是哪个小沈?”

“沈筱芸,歌舞团的。”

“请告诉我你是谁,不然叫我怎么相信你?”

“我是她邻居。”

“住她对门?”

“没错。”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沈筱芸因出血休克,昏迷不醒。主刀医生说她宫外孕,得马上动手术,不然会有生命危险。医生给我一张纸,要我在纸上签字。沈筱芸跟她的女邻居说我是她的未婚夫,是她在本地唯一一个亲人,所以半夜把我叫到这儿来。

谢天谢地,她是活着下手术台的。这时我不得不守在她的病床边,认真扮演她的未婚夫。次日上午,她才从昏迷中醒来,睁开眼睛看我,认出了我,朝我微笑。

我给她买吃的买用的。给她拧热毛巾擦脸擦身子。还搀她去厕所,让她扶住我大小便。出院前的那天傍晚,病房里就我和她两个人。

“在我遇到的男人中,”她对我说。“你是心肠最好的一位。”

“不见得吧?”我突然谦虚起来。“当然,”我说,“我比那个叫你得宫外孕的男人要好得多对不对?按理说他应该来医院看你,问你要什么或不要什么,至少也该送一束花来,让你知道他心里有你,可是,你来这儿快两星期了,这家伙一直没露面。”

沈筱芸是个聪明女人,没笨到要拿谎话跟我争辩的程度。我说我是越俎代庖。我说我是替另一个男人照料你。她笑而不答。主刀医生跟我熟悉后告诉我,她肚子里的胎儿有三个多月了,不然不会出事。我数学不好,但还算得出自我跟她第一次见面到今天的天数。

“不多不少一个月,”我说,“一个小月,是不是?”

“没错。”且莞尔一笑。

后来李侠跟我讲,沈筱芸和她家对门的那个女人是朋友,和那个女人的老公是情人。出了这事后,那个女人才丢掉一块心病,不再怀疑她老公。可从此以后,我就成了人家茶余饭后的笑料,都过了五个年头了,现在还有人在吃饭的时候打趣问我,要不要来个跳舞的?

如今沈筱芸跟她家对门的那个男人结了婚,一块去了福州。那个男人的前妻死了。据说是得病死的。得的是啥病我没问。不是懒得问清楚,而是害怕问清楚。送沈筱芸出院后,就再没跟她碰过头。一次做梦在梦里遇见她,样子虽然不像她,但心里明白那是她。那样子非常奇怪,居然化成一块暗亮的水银在玻璃上游动,一会儿一个形状,好不吓人。醒来后才知道,早被她吓出一身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