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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森林里的故事(1)

“不是说好明天走吗?”我躺在床上问他。

“下午也有去宕昌的车。”

我用力撑起身子,然后给断腿套裤管,他把拐杖递给我。午后的阳光从窗帘边照进来,打在他的脸上。他的眼睛很特别,一只单眼皮一只双眼皮,我叫他雌雄眼。虽然他穿的还是以前的那身牛仔裤和T恤衫,胡须也刮得光光的,可脸上多了许多皱纹,头发也白了许多,不像才四十岁出头的人。他要的东西上午就送来了,那是做枪弹用的铅块和火药。他给送货的付钱时,我还没醒呢。

说实话,我多少有些羡慕他。我的腿没断的话,可能也会像他这样成天打猎不干别的。显然他已经不习惯城市生活了,每次来我这儿只待在房间里不出来,也不看电视。我想他在宕昌林区能搞到弹药的话,不会来找我。

“是不是有女人了?”我打趣道。

他背着沉甸甸的黑包笑而不答。我明白留不住他,便拄起拐杖送他走出巷口。他不要计程车,独自朝车站方向大步走去,不一会就消失在周末来闹市区逛街的人流中。于是我只好一个人去街角那家饭馆喝酒,喝到天黑才回家。

据他母亲讲,我是唯一知道他的下落的人,可我无法断定他是否还在宕昌。这十多年来,他单枪匹马走遍了西北五省。凡是有草原和森林的地方,都留下了他的脚印。然而跟许多自称是旅行家或探险家的人相比,他很少跟别人讲自己的事。

“他天生喜欢打猎。”我对他母亲说,“要是香港有打猎的地方,他会待在您的身边哪也不去。”

“这么多年他没给我打过电话,也不写信,我每次回来都找不到他。”

衣着华丽的香港太太又开始流眼泪了。来我这儿看台球的胖子还躺在墙边的沙发上睡觉,他本该这时候拎着皮包去上班。昨晚有个陌生人在我这里赢了钱,请我们喝酒,结果胖子喝醉了,半个脸泡在自己吐出来的脏物上鼾声如雷。屋子里气味很重,墙上没窗户没法散出去。老太太刚进来时拿手绢捂住嘴,生怕吐出她在德克斯萨大酒店吃下的美味早点。桌上仍杯盘狼藉,酒盅里塞满了烟头和烟灰。我给她沏了杯茶末子,大概杯子太脏,始终没碰它一下。

我抱歉无法更多地说说张平的事,实际上我对这位香港太太的突然来访,多少有些戒心。在我的记忆中,张平早就没了父母,只记得他有个姐姐,但从没见过她。而我之所以有这个印象,是因为早年曾有个自称是他姐夫的外地人来找过他一回。他们见面后说的是家乡话,我一句都听不懂,但我看得出张平对他的姐夫非常敬重。当然我也没有理由怀疑这位伤心流泪的陌生太太不是他的母亲。她拿出她家的一张合影照片给我看,我认得出照片上的高个男孩是张平。他旁边站着一个漂亮姑娘,我猜那是他的姐姐。老太太端坐在中间,当时她还年轻。她说她男人死得早,自己又没工作,每天给街坊洗衣服挣来几毛钱养活一家人,吃尽了做寡妇的苦头。于是我安慰她道,张平准是弄丢了家里的地址才与您失去联系的。我请她留下她的香港电话,我说一旦张平来找我,一定叫他给您通电话。老太太很失望,因为在她看来,我开的这间台球房无疑是藏污纳垢之处,而她的儿子与我这样的人来往是交错了朋友。她不知道我以此谋生,正是她儿子张平的主意。她告辞的时候,胖子翻过身来,脸上沾满了白花花的脏物臭不可闻。

这是两三年前的事情。张平母亲走后,我用瑞士军刀将她的香港电话刻在石灰剥落的土墙上,原先那儿挂了一杆枪。我一直等张平来,可他一直没来,我猜他另有补充弹药的地方了。他老是背着我们一起跑测量时用过的那个黑工具包独往独来;磨破的地方也用黑牛皮仔细补好。那只包很大,放得下十来只野兔。不过我知道他不单打兔子,因为我闻得出包里有其它猎物的气味。一个常年靠打猎维持生计的人,有时不免把枪口对准一些禁猎动物弄些钱来;再说老打兔子之类的小家伙,也没啥刺激对不对。张平有鹿茸熊掌的话,我倒是可以帮他出手的,只是他从没跟我说起这种事情,我也没问过他。

我这里通常白天没人,因为那是我睡觉的时候。天一黑,邻居家的狗就开始叫个不停,因为它们在黑灯瞎火的小巷中见着了陌生人,而那些陌生人大都是过来找我的。

来我这里的人,衣兜里都多少揣些钱。他们一面抽烟一面看台球,呛人的烟雾使本来就昏暗不明的土屋显得更暗了,可这并不妨碍球手的沉着击球。其实这里不仅光线有问题,更要命的是,台面上的绿呢布已经破损,击球时不得不考虑那些被球杆捣破的洞对主球有何影响。几乎每个新来的球手对此都不免抱怨一番,尤其找粉盒而被告之根本没这样东西时,还要骂娘呢。通常看球的不敢把赌注下在这种人身上。

我不看他们打球,自己也不打,只坐在空荡荡的外间喝茶。外间的灯也挂得很高,往往看不清来人的脸。有些人进屋时朝我叫一声金老板,可他们并非个个都知道我不姓金。给我起“金鸡独立”这个绰号的家伙十年前就死了,他因走私手枪而死于同伙间的一场火并,如今只有我这个断了一条腿的残废人还记得他。

这天晚上胖子又输了钱,趴在桌上睡着了。他一面打呼噜一面流口水,湿了半个衣袖。这家伙出来时忘了带门钥匙,怕老婆不给他开门,只好待在我这里等天亮。另一个家伙要我听他讲完克林顿的事,便一支接一支地给我递烟抽。讲到眉飞色舞的时候,一个穿西服的外地人挑门帘进来,这人朝我看了半天,才朝我走过来跟我说话。

“我们一起喝过酒。”

“没错。”我说,“我们的下酒菜是野鸡肉。”

“你的腿是怎么回事?”

“给枪打坏了。”

“是不是野鸡开的枪?”

这人作了个扣枪机的手势,然后哈哈大笑,我也笑起来。

十多年前,我在陇南跑测量的时候,崔国平常陪我上山打猎;而且不论打没打到猎物,都设酒杀鸡作食,尽情款待我一番。记得当年他有一官半职;虽说还是个不大懂事的毛孩子,可管的是乡里的计划生育,因此在当地人,尤其是当地妇女的心目中,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他酒兴大发时夸口道,你看上这儿的哪个女人就跟我讲,不管她是哪个沟里的,都包你弄到手。他说现在他在武都开了个公司做玻璃买卖;一面说,一面将皮夹里的钱币和纸片全倒出来,摊了一桌子。他要找张名片给我,结果没找着。那个跟我讲克林顿的家伙看见桌上的那堆纸币眼睛发直,这几天他身无分文,连抽烟的钱都是问别人借的。

跟小崔一起过来的两个人我都面熟,但叫不出名字来。他们拿了崔的钱,到巷口敲开饭馆的门,买来好酒好肉,于是我们在外屋喝酒划拳,顿时热闹起来。胖子酒量不大,没喝几口就醉了。

“狗日的……狗日的……不跟你走……”他的舌头开始打卷儿,说话像狗熊似的咕噜不清。“我们天一亮……就走……我老婆来……找我……就说……我……跟朋友……到……到……山里去了……狗……狗……狗日的……不走……”

他抓住小崔的胳膊,差点把刚吃到肚子里的卤牛肉全吐在崔的杉杉西服上。胖子叫什么名字我忘了,他说他在一家外资企业做程序员,整天对着电脑打英文字没意思。他运气不好,难得赢一回。每天晚上输掉他老婆允许他留下的不多的那几个私房钱,就站在一边看别人下注,到半夜才回家。他说我这儿是他唯一喜欢来玩的地方。不喝酒的时候他文质彬彬,一看就知道是读书人。崔国平问他去不去武都玩原始森林他激动起来,嘴里时不时吐出几个脏字,表示自己不是那种循规蹈距的人。

不时有人从里屋出来,喝了两盅酒再进去。那个讲克林顿的家伙又开始讲克林顿了;一面讲,一面往嘴里塞牛肉。他的脸又长又窄,但嘴巴很大,仿佛一头牛都吞得进去。小崔问他在什么地方发财。他说他是电台记者,是专门写新闻的,装模作样掏口袋取名片,结果拿出一沓别人的名片给我们看,一个外交部的什么司的副司长的放在最上面。其实这家伙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从监狱里出来后没干过一样正经事情。

“你的枪呢?”小崔问我。“那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一杆枪。”

“给朋友了。”我说。

“如果还在你手里,我出一万块钱买它,毛主席保证。”

“它不止这个价。”

“那就五万,要么十万。”

墙上挂枪的地方还依稀看得出那杆枪的影子。当年我断了腿,一个人躺床上。虽然血止住了,可是一条腿被一个自称是上海人的牧区医生给锯断了。他说如果我想留住这条残腿的话,至少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会得坏疽病死掉一命呜呼。那是在甘南的一个巴掌大的藏民小镇上。医生是唯一定居在那里的汉族人。我们一面喝酒,一面拿筷子在我腿上反复比划,看从哪儿截断像样些。外面是昏天黑地的黄风,看不清河对面的山。张平要送我去县医院,他说他会开拖拉机。医生的助手已经准备就绪,他们老干这种事情,早驾轻就熟,因此没几分钟就卸下了我的腿,把我扔到床上又去喝酒了。张平送我回家,那时我老婆已经跟我离婚了。她摇着大肚子来看我,肚子里是另一个男人的种。她说如果我少喝点酒,就不会出事情。她走后我跟张平说,我们这些跑野外的,就不该讨老婆。她现在的男人是工程师,每天晚上都待在家里陪她看电视。

我不知道张平至今独身未婚是不是受了我的影响。不过我相信我送给他一杆枪,他才热衷于打猎,丢了职业还乐此不疲。那杆枪是我大哥的。我大哥到甘南打豹子的时候我才读小学。他很晚才结婚。结婚前把枪送给我。其原因是,兄弟七人中我是唯一没结婚的一个。他告诫我,结了婚就别再玩枪了,否则就别结婚。那是一杆德国双筒猎枪,制造年份是一九二三年。我不清楚我大哥是怎么弄到它的。另外他还送给我一条宽厚结实的子弹袋。如果插满黄灿灿的铜壳子弹,有七八公斤重。当年我拄着猎枪而不是拐杖的时候,也曾威风凛凛,着实叫人害怕过。但我明白我不是好猎手,虽然五大三粗,没怕过什么,却没耐心守候猎物。我老想打一头豹子给我大哥看,但有一次在雪地里发现了豹子的足迹,也没找到它。现在我大哥是动物保护主义者,又养鸟又养猫,整日哈着腰,对谁都笑眯眯的。如今没人知道早年他因偷猎珍稀动物以及涉嫌凶杀械斗,被公安局多次通缉过。

老实说,我喜欢腰上系着子弹袋,手里拎着长枪,而不是简单地把它背在肩上,从人群中走过。大概至今还有人尊重我,呼我大哥,不砸我的场子,是因为他们还记得我当年的蛮横模样。我知道我已经老了,不中用了,即使另一条腿还在的话,也不会与惹我的人拔刀相向。现在我越来越像我大哥,恐怕以后也是见了谁都笑眯眯的,弄得人家莫名其妙。

除了一头撞到我枪口上的一只雄鹿外,我从没打到过什么值得炫耀的猎物。我之所以把枪送给张平,不是因为我们一起干野外是一对好搭档彼此情深义重,而是我看出他天生是个打猎的行家。他本能地知道哪儿有兔子哪儿有野鸡。一天夜里,他突然从行军床上爬起来,拎上我的枪就跑出去,天亮后扛回来一头脑袋上中了枪弹的母狼,狼血糊得他满脸都是。他说他闻到了野兽的气味,但不知道那是一头狼。这家伙瘦长个儿,身手敏捷,而且做什么事都细心认真。他浇的铅弹没有毛刺,光滑得像珍珠似的好看。我想假如我没断腿的话,也会把枪送给张平,这才适得其所。

张平最大的毛病是不爱说话。幸好我认识他的时候,不介意他像哑巴似的金口难开。下雨天出不了工,我到附近的小店找女人聊天,他就侧身躺在床上看书;光线太暗的话,就点两根蜡烛。我们有足够的蜡烛给他看书,因为出测前我总是比别的小组多领两箱给他用。有时候我也翻一翻他的书,可往往连书名都看不懂。什么叫物性论,什么叫形而上学,我对此一无所知。我问他这些书讲的是什么,他说讲的是道理。我又问讲的是什么道理?他说他也没弄懂。有些书是他自己买的,有些是图书馆借来的。我们每到一个新地方,他总是先去看看那儿的图书馆或文化站。我们在庆阳的时候,就住在一个乡的文化站里。那个管图书的女孩对张平特别客气,我以为他要谈朋友了,结果没谈。收测的时候,那女孩见我们装车就开始哭鼻子。车子从文化站开出去,她一步一步跟在车子后面走,一边走一边抹眼泪,后来竟失声大哭起来。我和张平都坐在堆满行李和仪器的卡车上。我对他说,你无端葬送了一个漂亮女孩的幸福生活很残忍。他咬住嘴唇没理我。后来那女孩来城里找过他一回,因为他到青海去了没见上面;他总是一收测就到外地去,那些年几乎走遍了全国各地,自然也花光了从野外挣来的薪水和津贴。我不明白张平为什么拒绝那个女孩的爱情,但我相信其理由绝对不是因为她是乡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