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银行风险管理研究
由于风险涉及的方面太多,为规避风险,人们为此付出的风险管理的探索努力也发散得很广,涉及的领域也很广泛。风险管理涉及的理论范围很广,包括经济学、金融学、心理学、数学、统计学等等。到了20世纪90年代左右,银行微观经济学由于其针对性逐渐成为银行经营管理的主导研究理论。
微观经济学研究在微观层次上稀缺资源的分配问题,主要的研究内容包括效用、需求、供给、价格、市场竞争等,研究涉及的主体一般是两个:消费者和厂商,基本没有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的内容。传统银行学对银行的研究又分为两类:一类是研究银行的经营管理问题,比如资金管理、资产负债管理、财务管理、战略管理、营销管理等;另一类则是研究银行在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比如货币乘数的创造、货币需求与供应、经济均衡等。而且,在ArrowD ebru的一般均衡理论中,银行等金融机构是不需要存在的。因此,经济学理论对银行的基本功能、银行业运行的基本特点等有关银行本质特性的研究一直处于空白状态。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Diamond、Rajan等为代表的一批微观经济学家开始运用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作为工具研究银行问题,逐渐发展形成了一门崭新的经济学科——银行微观经济学。1997年,美国MIT出版了Freixas和Rochet合著的Microeconomics of Banking,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相继开设了银行微观经济学的博士课程,这些标志着银行微观经济学逐渐发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目前,银行微观经济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银行功能、银行业竞争的市场均衡分析、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银行业的监管理论等四个方面。
(一)关于银行功能的研究
这一研究领域主要研究的命题包括:市场经济中银行存在的主要功能有哪些?必要性是什么?为什么在AD理论中没有银行的作用等?
一般认为,银行是通过接受公众存款、提供贷款和进行持续经营的中介机构。这一定义有三个要点:
第一,同时提供存贷款。这是银行最突出的特征:有的机构吸收公众资金,但不从事贷款,如各类基金;有的机构为企业融资,但不接受公众存款。
第二,公众性。银行为大众提供服务,比如投资、有效的支付系统等,并不专为某个人或者团体服务。
第三,持续经营。银行从事存贷款业务的原因是为了持续经营,而不是一时的特定需要,比如工商企业也给自己的客户提供融资便利,但不是持续经营。
现代微观经济学认为银行的功能主要有:
其一,提供支付服务。在没有交易成本的经济中,不需要货币,但考虑到交易成本,有货币就比没有货币更有效。最初,货币是实物形式,但后来就变为法定可兑换货币。在商业活动中,交易双方之间头寸的不平衡是正常的,银行提供支付服务将大大方便资金的转移。银行提供的支付服务有两种基本形式:(1)货币兑换,这是银行最基本、最早的功能;(2)结算服务,包括账户的管理和最终支付。
其二,管理存款。因为银行在存储方面有技术优势,为了防止货币在保存过程中贬值,存款人找到银行进行保存管理,后来这一职能发展成为存款的保值增值服务。
其三,资产转换。银行在资产转换方面的职能体现在三个方面:(1)数量转换。存款人的存款量一般较小,而投资者需要的贷款量很大,两者的差距很大,银行可以通过汇集存款者的资金满足投资者的需要,使双方的问题得到解决。(2)质量转换。单个投资者因资金、信息所限,不能进行分散投资;而银行可以使投资分散化,以提高投资的质量。(3)期限转换。一般而言,存款者的期限较短,而贷款的期限较长,在期限上不匹配,银行可通过自身的功能实现二者的匹配。
(二)关于银行业竞争的市场均衡分析
这一研究领域的主要内容有银行业在完全竞争、垄断、寡头条件下的竞争均衡、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最优债务合同问题、信贷配给问题等。
1.一般均衡理论
1953年,Arrow Deloru提出了一般均衡理论。根据这一理论,在没有交易成本和完全市场的前提下,可以证明银行的期望利润为零,银行资产负债的规模和结构对社会其他经济组织没有影响。这一结论意味着银行在这个经济世界里是多余的,它根本没有必要存在。毫无疑问,这一结论与现实社会中银行的存在是矛盾的,许多经济学家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寻求解释这一矛盾现象的答案。目前主要的解释理论有:
第一,流动性理论。Bryant(1980)提出了一个“流动性模型”,用于解释银行的存在。根据Bryant、Diamond和Dybvig的研究,如果存在市场,则最优消费要优于不存在市场时的最优消费,但市场配置的结果并不是最优的分配结果。如果存在银行,则会有两个纳什均衡[1]。其中,一个均衡解是不稳定的;另一个是稳定的,稳定的均衡解可以达到最优配置。这一理论说明银行在解决消费者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实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因此银行的存在是必要的。根据这一模型,银行在提供流动性服务的同时,自身也承担了流动性风险。
第二,信息成本理论。Leland和Pyle(1977)运用信息经济学理论建立了逆向选择和信号博弈模型。该模型证明,如果投资项目的收益是可观察的,那么企业家将按照项目的期望收益出售项目;如果项目的收益是企业家的私人信息,只有那些拥有低预期收入项目的企业家才会出售项目,从而产生逆向选择,这样,资金借贷市场就会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拥有高期望收入项目的企业家提高自我融资的比例,就可以将自己与拥有低期望收入项目的企业家区分开来,自我融资比例在这里起到了“信号”(Signalling)的作用。Diamond(1984)继续证明,如果借款人(企业家)“联合”起来,信息成本就可以大大降低,企业家有联合起来向投资人(存款人)融资的趋势,这种联合就意味着银行的存在。
第三,监督理论。Diamond(1984)提出一个模型,认为银行存在必要性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银行具有监督功能。银行监督企业可以节约监督成本,有助于提高市场经济的运作效率。Besanko和Kanatas(1993)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模型,认为只有银行在企业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时,银行才有动力监督企业;但企业受到监督后,往往会转向证券市场融资。
第四,交易成本理论。引入银行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是银行存在性的一种解释。银行能够降低交易成本的原因和途径有两个:(1)范围经济。银行提供的货币兑换、存款保管等服务以及存款、贷款服务等有一定的共同特性,增加新的服务不仅不会增加很大的成本,甚至可能会减少成本,比如银行提供支付业务就可以了解贷款人的资金状况,这更有利于银行控制和管理风险。(2)规模经济。比如,很多存款人的联合既可以使存款资金投向流动性差但效益好的项目,也可以使单个投资者拥有流动性。存款人的联合有利于实现分散化组合投资。
Diamond(1991)建立一个两期动态模型,证明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共存性。他认为,信誉好的企业将选择直接融资,信誉不好的企业会选择间接融资,而且不成功企业的融资成本要高于新建企业;同时,他认为声誉效应可以减轻道德风险。1993年,Holmstrom和Tirole的模型认为,资本充足的企业采取直接融资,资本比较充足的企业从银行借款,资本不足的企业不能获得投资,资本在这里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Sharp(1990)、Rajan(1992)进一步发展了Diamond的观点,他们认为银行为了得到充分的信息,往往会与企业形成良好的客户关系,那些有成功历史的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因为只有贷款银行知道企业的历史信息。企业离开原有银行,转向另一家银行申请贷款时,存在一定的转换成本,因此它们不倾向于频繁变换贷款银行。Bhattachaya和Chiesa(1995)研究了企业专有信息问题。这些专有信息对企业十分重要,如果被竞争对手知道,企业竞争力就会受到削弱,处于劣势地位,但是银行又要掌握这些信息。他们证明在这样的条件下,银企之间的双边合作要优于多边合作。
2.银行业竞争理论
银行业竞争理论是银行微观经济学的支柱之一,是微观经济学中市场竞争理论、产业组织理论、信息经济学理论在银行业的具体应用,主要有MontiKlein模型、双贝纳德模型和标准债务合同理论等。
第一,Monti Klein模型。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银行是价格的接收者,银行将根据存款的利差收入确定存款量,根据贷款利差收入确定贷款量。如果银行的管理成本对存款、贷款的偏微分小于零,则表明存在范围经济,银行应该同时提供存贷款服务;反之,则为范围不经济,银行应只提供单一服务。Monti(1972)、Klein(1971)提出的分析模型逐渐成为分析银行行为的基本模型之一。
通过Monti Klein模型,我们可以证明在垄断竞争的条件下,银行的存款(贷款)市场力越大,需求弹性越小,则勒纳指数越高,银行将按照勒纳指数等于需求弹性这一公式确定存贷款数量。这与一般微观经济学理论是一致的。在此基础上,如果管理成本是可加的,则银行的决策是可分的,也就是说,最优的存款利率与贷款市场的性质无关,最优的贷款利率与存款市场的性质无关。这与一般概念中存贷款市场是相关的结果明显对立。1986年,Dermine证明,当借款人存在违约或破产可能时,银行的决策问题将不具有可分性,最优贷款量取决于存款量。
第二,双贝纳德模型。Monti Klein模型是在价格给定情况下,银行选择不同的生产量(存贷款量)来进行竞争。这一模型隐含的一个假设,这就是所有银行提供的服务都是一样的。而实际情况不是这样,银行之间在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方面是有差别的。在这种情况下,价格成为竞争的有力工具和参数,双贝纳德模型就是一个价格竞争模型。Stahl(1988)和Yanelle(1988,1989)研究了银行竞争的双贝纳德模型。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市场上只有一个银行是盈利的,价格低的银行将垄断整个市场,整个银行业的利润为零。Salop(1979)认为,消费者到不同银行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成本是不一样的,基于此,Salop研究了市场上银行的最优数量问题。
第三,标准债务合同问题。银行承诺贷款后,需要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合同中至少要确定借款利率、还款计划、担保可能的调整方式以及对借款人的约束等内容。从理论上说,借款后可能发生的事情很多,借款合同应该约定每种情况下的处理方法,但在实践中最常见、最主要的债务合同却非常简单,即银行只索取固定回报,当企业不能提供固定回报时,银行有权要求企业破产,优先于投资人受偿,获得企业全部现金流。为什么这种标准债务合同一直占主流方式呢?许多经济学家对此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解释。
运用信息经济学理论可以证明,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银行获取的回报将取决于银行与借款人对风险的态度。一般来讲,银行风险是中性的,借款人比银行更厌恶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证明银行获得的回报是固定回报。但这只是在风险对称情况下的一个特例,尚不足以解释标准债务合同的普遍存在。Townsend(1979)、Gale和Hellwig(1985)先后在模型中引入监管成本因素,分析不对称信息下的债务合同问题,根据显示性原理,证明所有有效的激励相容合同都是标准债务合同。Chang(1990)又分析了动态环境下的最优债务合同问题,指出两期最优债务合同是两期标准债务合同加上第一期提前还款的选择权。
Bolton和Scharfstein(1990)对借款人的还款动力问题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借款人之所以会还款,关键是因为借款人担心银行会终止对自己的贷款。Diamond(1984)的结论是因为非货币成本的存在促使借款人按照合同还款。Allen(1983)对主权国家还款动力问题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主权国家在收入小于债务时可以选择策略性违约,也可以按期偿还贷款,以维持良好信誉,提高融资能力;如果策略性违约的净现值大于零,主权国家会停止还款,而使自己的福利得到提高。
Hart和Moore(1994)证明,因为一般的债务合同不能限定企业家的才能专属于某一个项目,因此一些看起来有效益的项目得不到融资,偿还计划会受到项目清算价值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