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佛陀和原始佛教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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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巴利语文献概述(1)

一、巴利语

佛教起源于印度。按照教义,可以分成小乘佛教和大乘佛教。按照流布方向,可以分成北传佛教和南传佛教。北传佛教区域包括中亚、中国(汉传和藏传)、蒙古、越南、朝鲜和日本,以大乘佛教为主。南传佛教区域包括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和老挝,以小乘佛教为主。

巴利语(Pāli)是南传佛教经典使用的语言。但巴利语这个名称是近代用语。自十九世纪以来,西方学者普遍用巴利语指称南传上座部使用的语言。在南传上座部三藏经典中,并没有这个名称。南传三藏的注疏文献中,才开始出现以“巴利”(Pāli)一词指称三藏经典的用法。例如,觉音(Buddhaghosa,五世纪中叶)的《清净道论》中有一处这样写道:“这种性行的辨知法,都不是圣典或义疏所叙述,仅依阿阇梨的意见而说,所以不当绝对的坚信。”[1]这里,“圣典”一词的原文为Pāli,“义疏”一词的原文为ahakathā。也就是说,三藏注疏中使用的“巴利”一词并非指巴利语,而是指三藏经典或原典,以示与经典的注疏(“义疏”)相区别。那么,我们现在已经这样定名的“巴利语”究竟是什么语言呢?

在律藏《小品》(Cullavagga,V.33.1)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兄弟两个比丘请求佛陀说:“大德!现在的比丘,不同姓,不同名,不同门阀,不同家室,都未出家。他们用自己的方言俗语毁坏了佛所说的话。请允许我们用梵文表达佛语。”而佛陀呵责他们说:“傻瓜呀!这样既不能诱导不信佛的人信佛,也不能使信佛的人增强信仰,而只能助长不信佛的人,使已经信了的人改变信念。”佛陀于是告诫他们说:“比丘呀,不许用梵文(Chandaso)表达佛语(budbhavacanam)!违者得突吉罗。”佛陀最后说:“我允许你们,比丘呀,用自己的语言(sakāya、niruttiyā)来学习佛所说的话。”[2]

觉音在为律藏作的注疏《普喜》(Samantapāsādikā)中,将Chandaso(阐陀)解释为“像吠陀那样的雅语诵读”(Vedaviyasakkatabhāsāya、vācanāmaggam),也就是“梵文”的意思。同时,他对sakāya、niruttiyā(用自己的语言)所作的注释是:“这里,自己的语言是指佛陀所说的摩揭陀语”(ettha、sakā、nirutti、nāma、sammāsanbuddhena、vuttappakaro、māghadhikavohāro)。觉音在《清净道论》中还将摩揭陀语称作“一切有情的根本语”(Māgadhikāya、sabbasattāna、mūlabhāsāya)。

因此,按照觉音的说法,南传三藏经典(即Pāli)使用的是佛陀本人所说的摩揭陀语(Māgadhī)。而且,他认为比丘们也必须用摩揭陀语学习佛典,所以,他将“自己的语言”注释为“佛陀所说的摩揭陀语”。实际上,我们依据句义,理解为“用(你们)自己的语言”更贴切。在汉译佛经的相应处,有译为“听随国俗言音所解,诵习佛经”(《四分律》卷五十二),也有译为“听随国音诵读”(《五分律》卷二十六)。也就是说,佛陀反对使用梵文,而允许比丘们使用各自的方言俗语学习佛教教义。

正如季羡林先生所说:“佛教在初兴起的时候,在许多方面,可以说是对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婆罗门教的一种反抗,一种革命。它坚决反对使用婆罗门教的语言梵文,是非常自然的。”[3]当时,婆罗门教已经积累了大量用梵文撰写的经典。佛陀主张使用方言俗语,有利于佛教经典以崭新的面目呈现在世人眼前,而与婆罗门教经典划清界限;同时也有利于争取广大的民众接受佛教。因为梵文是印度古代上层社会使用的语言,各地的群众普遍使用各自的方言俗语。

佛陀一生传教的地区大多是在当时的摩揭陀国,因而他使用的语言很可能是摩揭陀语。但他不可能像觉音所说的那样,只准比丘们用摩揭陀语学习佛典,比丘们应该是获准用各自的方言俗语学习佛典的。在《中尼迦耶》第139《无诤分别经》中,佛陀以“钵”字为例,说明同一事物在不同的方言俗语中有不同的名称,完全没有必要强调自己方言的用语是正确的,而其他方言的用语是不正确的。据此,佛陀教导比丘们不要执著自己的方言俗语(janapadanirutti)。[4]

按照律藏《小品》以及斯里兰卡古代佛教史籍《岛史》和《大史》的记载,在佛陀逝世后,曾举行过三次佛经结集(Sangiti)。第一次结集是在佛陀逝世后不久,在王舍城举行的。这次结集由迦叶主持,优波离吟诵戒律,形成律藏;阿难吟诵佛法,形成经藏。第二次结集是在佛陀逝世后一百年,在吠舍离城举行的。这次结集的起因是在戒律上出现分歧。跋耆族比丘提出突破正统戒律的“十事”(dasa、vatthuni),而以梨波多(Revata)为首的上座比丘坚决反对。这次结集审定律藏和经藏,宣布“十事”非法。佛教由此发生分裂,反对“十事”的一派为“上座部”,赞成“十事”的一派为“大众部”。第三次结集是在佛陀逝世后二百年,在华氏城举行的。这次结集得到阿育王赞助,由上座比丘目犍连子帝沙(Moggaliputta、Tissa)主持,编订了律藏、经藏和论藏。至此,佛教上座部三藏才真正定型。这次结集还决定向国外派遣传教士。阿育王的儿子摩哂陀(Mahinda)率领传教使团前往斯里兰卡,带去的便是这部上座部三藏。

印度古代通行口耳相传的传播方式。迄今发现最早的书面文字是阿育王铭文。在阿育王时期举行的第三次佛经结集,是否出现写本,不得而知,估计多半还是口耳相传的结集方式。这次结集使用的语言应当还是摩揭陀语。但时间已过去二百多年,不可能完全是佛陀在世时使用的摩揭陀语。因此,德国学者吕德斯(H.Lüders)将这次结集的上座部三藏(或称“原始佛典”)使用的语言称为“古代半摩揭陀语”[5]。

依据《大史》和其他斯里兰卡古代史料,摩哂陀到达斯里兰卡后,举行过一次结集,由留学印度回国的僧伽罗族上座比丘阿梨多(Arittha)吟诵佛典。摩哂陀还将三藏经典的注疏翻译成僧伽罗语宣讲。后来,在斯里兰卡国王无畏婆多伽摩尼(Vattagamani、Abbaya)在位期间(公元前89-前77年),由上座比丘罗吉多(Rakkhita)主持,将全部三藏连同注疏用文字记下。三藏经典依旧是摩揭陀语,只是用僧伽罗字母拼写。三藏注疏则是早先由摩哂陀译成的僧伽罗文。这样,一直传到觉音的时代,觉音又把这些僧伽罗语注疏还原成摩揭陀语。

觉音确认上座部佛典语言是摩揭陀语。按照《大史》的记载,觉音出生在摩揭陀国的菩提伽耶(Bodhgayā),精通上座部三藏经典。他在写作中,为了利用三藏僧伽罗文注疏而去斯里兰卡。如果这个记载属实,那么,觉音的说法应该是具有权威性的。当然,古代摩揭陀语“原始佛典”在数百年的传承中,经过一次又一次结集,语言形式发生变异,也是正常现象。但是,近代以来,西方学者将巴利语与古代摩揭陀语进行比较,发现两者之间在语法形式上存在差异。多数学者便认为巴利语不是摩揭陀语,而是一种西部方言。究竟是哪种西部方言则众说纷纭。季羡林先生早年留学德国,研究佛典语言。长期以来,他经过反复研究和思考,依据巴利语具有印度古代东部方言的许多特点,最终确认“巴利文是东部方言摩揭陀语的一种形式”[6]。

在阿育王时代之后,随着佛教部派的发展,尤其是在小乘向大乘演进过程中,佛典语言日益梵文化,最终摩揭陀语“原始佛典”在印度本土失传。而它作为南传上座部佛典在斯里兰卡保存至今。因此,在现存各种语言的佛典中,巴利文佛典最为古老,对于研究原始佛教和上座部佛教也最有参考价值。

注释

[1]叶均译:《清净道论》,中国佛教协会,第98页。

[2]参阅季羡林《原始佛教的语言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7、15页。

[3]季羡林:《原始佛教的语言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8页。

[4]与《中尼迦耶》第139《无诤分别经》相应的汉译《中阿含经》第169《拘楼瘦无诤经》中,将“方言俗语”(janapadanirutti)译作“随国俗法”。

[5]季羡林:《原始佛教的语言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0页。

[6]季羡林:《原始佛教的语言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00页。

二、巴利语三藏经典

巴利语三藏(Tipiaka)分为律藏、经藏和论藏。“藏”(Piaka)的原意是“箧”或“筐”,既可据实理解为储存佛经贝叶写本的竹箧或竹筐,也可取其譬喻义,理解为佛经的汇编。

律藏(Vinayapiaka)是有关佛教教规和戒律的经文汇编,分为《经分别》、《犍度》和《附随》三部分。

《经分别》(Suttavibhaga)分为《大分别》和《比丘尼分别》两部分。这两部分的核心是戒本(Pātimukkha,音译波罗提木叉[1],意译解脱戒)。《大分别》(Mahāvibhaga)讲述有关比丘的二百二十七条戒规;《比丘尼分别》(Bhikkhunīvibhaga)讲述有关比丘尼的三百一十一条戒规。在每月的望日和朔日(即每月的十四或十五和二十九或三十),僧团举行“布萨”(uposatha)集会,宣讲波罗提木叉戒本,比丘和比丘尼反省过去半月内的行为是否合乎戒本,犯戒者必须当众忏悔或接受处分。

这些戒规按照罪过和处分的轻重分为八类:波罗夷、僧残、不定、舍堕、单堕、波胝提舍尼、众学和灭诤。按照《经分别》中的描述,这些戒规都是佛陀亲自制定的。在叙述每条戒规时,一般都说明佛陀是在什么情况下制定这条戒规的。例如,在叙述第一波罗夷(淫戒)时,讲了这样一个缘起故事:吠舍离一位富商的儿子名叫须提那,听了佛陀的说法后,皈依佛陀,跟随佛陀游行说法。后来,他的妻子乞求他让她生个儿子,以便继承家产。他满足了妻子的愿望。事后,他十分后悔。佛陀得知后,严厉责备他,并作出禁淫戒规,即犯淫戒者属于波罗夷大罪,必须逐出僧团。

《犍度》(Khandhaka)也是有关僧团教规和戒律的经文汇编,可以说是对《经分别》的补充说明。《犍度》分为《大品》和《小品》两部分。《大品》(Mahāvagga)包含十犍度,讲述有关出家受戒、布萨、雨季安居、衣服、食物和药物等规定。《小品》(Cullavagga)包含十二犍度,讲述有关犯戒、处分、平息纷争和各种日常生活用品的规定。

在《犍度》中,为了说明种种戒规的缘起,编入了许多佛教传说和故事。例如,《大品》第八章《衣犍度》中讲述王舍城一位名妓的私生子耆婆,长大后成为一个医术高超的名医,治愈了许多病人。有个富商得了重病,百治无效。耆婆去治疗,询问病人能否做到向左侧卧、向右侧卧和朝天仰卧各七个月。病人答应能够做到。于是,耆婆给他打开头颅,取出两条蛆虫,再缝好伤口。而后病人朝每个方向各躺了七天,二十一天后就痊愈了。耆婆事后解说道,倘若不预先要求他朝每个方向躺七个月,那他恐怕连七天也躺不住的。这个故事结尾讲耆婆向佛陀赠送衣服,由此引出有关比丘衣着的戒规。在这些传说和故事中,包含有一些最古老的佛陀传记片断,如佛陀觉悟得道、初转法轮、度化迦叶三兄弟、舍利弗和目犍连等。

《附随》(Parivāra)是律藏的附录部分,共有十九章,对《经分别》和《犍度》中的戒规进行概述或分类解释。

与巴利文律藏相对应的汉译佛经有《四分律》、《五分律》、《十诵律》和《摩诃僧祇律》等。

经藏(Suttapiaka)是佛陀宣传教义的经文汇编,分为五部尼迦耶——《长尼迦耶》、《中尼迦耶》、《杂尼迦耶》、《增一尼迦耶》和《小尼迦耶》。也可译为《长部》、《中部》、《相应部》、《增支部》和《小部》。汉译佛经中有四部阿含经——《长阿含经》、《中阿含经》、《杂阿含经》和《增一阿含经》,与巴利文经藏前四部尼迦耶相对应。两者所包含的经文内容基本一致,但编排和归类有较多差异。巴利文经藏中的《小尼迦耶》作为一个整体,在汉译佛经中没有对应部分。汉译佛经中只有一些个别与《小尼迦耶》相对应的经文。

尼迦耶(nikāya)的原意是集合体、类或部。上座部将巴利文经藏称作“尼迦耶”,意思是“佛陀言论汇编”。阿含(āgama,或译阿笈摩)的意思是传承的经典或圣典,说一切有部等其他部派佛教用它指称经藏。阿含原是印度的传统用语,耆那教和婆罗门教也用它指称自己的一些经典。而在巴利文佛典中,有时也用阿含指称经藏。因此,在佛教范围内,完全可以将尼迦耶和阿含视为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