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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金融期货的主要产品(3)

2.欧洲美元期货的合约规格

欧洲美元期货的合约规格与上述美国国库券期货的合约规格有许多相似之处或相同之处。

(1)欧洲美元期货的标的物是3个月期的欧洲美元定期存款,其每张合约的交易单位是本金1000000美元。需要指出的是,欧洲美元定期存款是指一切存放于美国境外银行的美元存款。所以,这种存款实际上未必存放于欧洲的银行。也就是说,这里的“欧洲”两字实际上已不再具有地理位置的含义。但是,现在作为欧洲美元期货之标的物的,则特指存放于伦敦各大银行的欧洲美元定期存款。

(2)欧洲美元期货采取指数报价法,其指数是100减去年利率。

(3)欧洲美元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是1个基点,即0.01个百分点。由于该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本金1000000美元,期限为3个月,因而其刻度值为每合约25美元。

(4)欧洲美元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第三个星期三之前的第二个伦敦银行营业日,一般为星期一。为什么要将伦敦银行的营业日作为欧洲美元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呢?这是由欧洲美元期货的交易规则所决定的。欧洲美元期货实行现金结算,以代替实物交收,而现金结算所依据的最后结算价格是根据伦敦各大银行报价的平均数确定的。所以,欧洲美元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必须是伦敦银行的营业日。同时,在最后交易日,到期的欧洲美元期货必须在上午9:30停止交易,因为这一时间正是伦敦银行收市的时间。

(5)欧洲美元期货的交割方式是现金结算。所谓“现金结算”,是指在最后交易日,交易所的结算单位根据最后结算价格与前一交易日之结算价格,计算出所有未平仓合约的盈亏金额,然后通过增加盈利者的保证金账户余额,而相应地减少亏损者的保证金账户余额,以结清交易双方期货部位的方式。如上所述,欧洲美元期货是第一个实行现金结算方式,并获得成功的期货品种。这种现金结算方式的成功,不仅为欧洲美元期货本身的开展提供了便利,而且还为各种股价指数期货的推出解决了无法进行实物交割的难题。

四、长期利率期货的交易规则

长期利率期货的交易规则要比短期利率期货复杂得多。如上所述,所谓长期利率期货,实际上主要是指各国的中、长期国债期货。而在这些中、长期国债期货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长期国债期货及10年期的中期国债期货。就交易规则而言,这两种国债期货又实是大同小异。因此,在这里,我们将以美国长期国债期货为例,对长期利率期货的一些最基本的交易规则作比较简单的说明。

(一)长期国债期货的报价方式

长期国债期货(也包括各种中期国债期货)的报价方式与上述国库券期货和欧洲美元期货的报价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采取指数报价法,而是采取价格报价法。所谓价格报价法,是指以100美元面值作为报价单位,报出其期货价格。在中、长期国债期货的行情表上,这种价格用一条短横线隔开,短横线左边的数字为每100美元面值的整数期货价格,通常被称为整数点;而在短横线右边的数字则表示不足一个整数点的数字,该数字的含义是一个整数点的32分之几。例如,报价“9816”,就表示每100美元面值的期货价格为98.50美元。又如报价“9708”,就表示每100美元面值的期货价格为97.25美元。

(二)长期国债期货的合约规格

美国长期国债期货最初由 CBOT推出,后来其他交易所,特别是其他国家的交易所也交易该期货品种。但是,同一期货品种在不同的交易所上市,也会在具体的交易规则上有所不同。表25所示的是目前 CBOT上市的30年期美国长期国债期货的合约规格。

对其中几项规定加以补充说明。

1.最小变动价位

美国长期国债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以“点”来表示。所谓1个“点”(point)是指交易单位的1%。由于交易单位是面值100000美元,所以1个点就代表面值1000美元。而1000美元的1/32就是一张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即31.25美元。

2.最后交割日

根据 CBOT的规定,美国长期国债期货的交割日是交割月份的任一营业日。

而在此长达一个月的交割期中,究竟在哪一个营业日交割,则由期货合约的卖方决定。

3.交割等级

与其他各种期货合约一样,长期国债期货合约也有着标准化的特征。美国长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标的债券是期限为30年、息票利率为6%的美国长期公债券。然而,在现货市场上,实际存在的债券往往并不符合这一标准化的要求。换言之,这种标准化的债券在现货市场上很少存在,甚至根本不存在。因此,在长期国债期货合约到期时,卖方可用于交割的债券并不限于这一标准化的债券。根据 CBOT的规定,美国长期国债期货合约的卖方可用于交割的债券是剩余期限不少于15年的美国长期公债券。这类债券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可提前赎回的;另一种则是不可提前赎回的。

所以,卖方可用于交割的债券在期限上只要满足如下条件:如该债券为不可提前赎回的债券,则从期货合约的第一交割日(即到期月份的第一营业日)至债券到期日,它必须有至少15年的剩余期限;而如该债券为可提前赎回的债券,则自期货合约的第一交割日至该债券的第一赎回日,它必须有至少15年的剩余期限。另外,期货合约的卖方可用于交割的债券,其息票利率也未必是6%。换言之,只要在剩余期限上满足上述条件,则任何息票利率的美国长期公债券均可用于交割。

(三)转换系数与发票金额

1.转换系数的概念

如上所述,在长期国债期货的交易中,可用于交割的是不少于15年剩余期限的任何息票利率的债券。在任何一个交割日,现货市场上往往存在着数十种同时符合这种交割等级的债券,而这些债券无疑有着不同的剩余期限和不同的息票利率,从而有着不同的市场价格。而期货合约的卖方又可从中选择任何一种可交割债券用于交割。这就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期货合约的卖方是否可以选择市场价格最低的债券用于交割,从而对他最有利呢?如果这样,则对期货合约的买方显然是不公平的。事实上,期货合约的卖方虽然可从不同的可交割债券中任选其一用于交割,但是,他所交割的债券不同,则他所收取的发票价格也将不同。

为了说明发票价格的确定,我们首先必须了解转换系数的概念。所谓“转换系数”(又译“转换因子”),是指可使中、长期国债期货的价格与各种不同息票利率和不同剩余期限的可交割债券的现货价格具有可比性的折算比率,其实质是将面值1美元的可交割债券,在其剩余期限内的现金流量用6%的标准息票利率所折成的现值。

转换系数是长期利率期货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在中、长期国债期货交易中,转换系数是确定各种可交割债券之发票价格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素。通过该系数的调整,各种不同剩余期限和不同息票利率的可交割债券的价格,都可折算成期货合约所规定的标准化债券价格的一定的倍数。因此确切地说,所谓转换系数,实际上是一种“价格转换系数”。

2.转换系数的计算

在中、长期国债期货交易中,转换系数的计算是十分重要的。根据转换系数的性质,人们在计算某种可交割债券的转换系数时,必须首先确定该债券的剩余期限,然后以标准息票利率(6%)为贴现率,将面值1美元的该种债券在其剩余期限内的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此现值即是该债券的转换系数。

一般地说,剩余期限的确定系以期货合约的第一交割日为起点,而以可交割债券的到期日或第一赎回日为终点,然后,将这一期间“按季取整”后的期限作为该债券的剩余期限。例如,某可交割债券的实际剩余期限为18年2.5个月,则在计算转换系数时,其剩余期限就被确定为18年(因2.5个月不足一个季度,故略去)。

又如,某可交割债券的实际剩余期限为20年5个月,则在计算转换系数时,其剩余期限是20年3个月。

在确定了可交割债券的剩余期限后,我们就可通过一定的公式来计算转换系数。目前,在各种有关中、长期国债期货的着述中,计算转换系数的公式不尽一致,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但是,万变不离其宗,这些形式各异的计算公式却有着完全相同的理论实质。在这里,我们将选择其中较简单,且能较直观地反映转换系数之性质的两个公式。

设C为转换系数,犻为以年率表示的息票利率,s为该债券在剩余期限内的付息次数(每半年一次)。当剩余期限为若干年加一个季度或3个季度时,计算转换系数就比较复杂些。

下面我们举一简例说明转换系数的计算。

假定某可交割债券的剩余期限为18年2个月,息票利率为10%。在计算转换系数时,其剩余期限将被确定为18年(因为2个月不足一季,故略去)。假定该债券在到期前每6个月支付一次利息,则在18年内共付息36次。于是,该债券的转换系数即可计算。

3.发票金额的确定

所谓“发票金额”,是指在中、长期国债期货的交割日由期货合约的买方向卖方实际支付的金额。这一金额系由交易所的结算单位根据卖方所交付的债券、实际交割日及交割结算价格算得。其计算公式为,为发票金额;为交割的期货合约数;PS为交割结算价格;为转换系数;为每一合约的应计利息。

其中,所谓交割结算价格,一般是指交割日前两个营业日(亦即交割通知日)的结算价格。因该价格是指每100美元面值的标的债券的价格,故式(23)中的$1000系由$100000除以100而得到(其中$100000为一张美国长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所以,若在交割时卖方以合约所规定的标准化的债券来交割,则一张合约的总值即为Ps与$1000的乘积。但如上所述,在实际交割时,卖方所选择的债券未必是标准化的债券。因此,实际交割的合约总值还必须通过转换系数来加以调整。这一经由转换系数调整的合约总值,即被称为“本金发票金额”。然而,在通常情况下,即使是这一经过调整的本金发票金额也仍然不是实际的交割金额。这是因为,如果实际的交割日不在债券的付息日,则实际的交割金额还必须在本金发票金额的基础上再加上应计利息。

所谓“应计利息”,是指实际用于交割的现货债券从上次付息日至合约交割日这一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在美国,中、长期国债都是每半年付息一次的,其付息日与期货合约的交割日往往不在同一日。于是,从上次付息日至合约交割日这一期间的债券利息理应由原来的债券持有者(即期货合约的卖方)所得。所以,期货合约的买方为取得这一债券,就必须在付出本金发票金额的同时,再付出这一期间的应计利息。

每一合约的应计利息,可用公式计算(以中、长期国债期货合约所规定的交易单位而定);为实际用于交割的现货债券的息票利率;t为上次付息日至期货合约交割日的天数;为半年的天数。

(四)最便宜可交割债券

在中、长期国债期货交易中,最便宜可交割债券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所谓“最便宜可交割债券”,一般是指发票金额高于现货价格最大或低于现货价格最小的可交割债券。期货合约的卖方选用这种债券交割,可获得最大的利润或受到最小的损失。因此,对于期货合约的卖方而言,准确地判断最便宜可交割债券,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

在中、长期国债期货交易中,确定最便宜可交割债券的基本方法是分别计算各种可交割债券的基差,其中基差最小的那种债券便是最便宜可交割债券。所谓“基差”,是指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之差。但是,在中、长期国债期货交易中,计算基差的方法有其特殊性。其特殊性就在于,其中的期货价格必须根据各种可交割债券的转换系数加以调整。这是因为在中、长期国债期货交易中,现货市场上将同时存在着数种,甚至数十种现货债券可用来交割同一种合约。不同的现货债券自然有着不同的息票利率和不同的剩余期限。而在期货市场上,同一合约却只有一个期货价格。所以,在计算基差时,各种可交割债券都将通过转换系数的调整,而将其期货价格换算为现货约当价格,然后再以此现货约当价格与现货价格相比,以得出各种可交割债券的基差。其中,基差最小的那种债券就是最便宜可交割债券。下面,我们可用一个简单的例子加以说明。

假设某投资者决定交割其出售的美国长期国债期货合约。当时,期货市场的报价为9408;而现货市场有5种可交割债券可供选择,各种可交割债券的报价与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