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章重点:
1、乡镇会计核算内容
2.乡镇会计要素及其分类
3.借贷复式记账法
4.乡镇会计机构的设置
本章难点:
1.会计核算原则
2.借贷复式记账法
2.乡镇会计核算的特点
第一节乡镇会计概述
一、乡镇政府的工作内容
我国《宪法》规定,政府行政级次分为四级,即中央一省一县一乡镇,但我国现实政府的行政级次实际有五个层次,即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县(市)、乡(镇)五级。乡(镇)虽是我国行政级次的最基层,但要分管下设的行政村(街道办事处)。行政村(街道办事处)的管理机构是村民委员会(街委会),其设立的依据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建立在农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行政村(街道办事处)虽有一定的行政功能,国家对其也有一定的经费拨付,因其属村民自治机构,并无独立的预算。所以,乡(镇)级预算实际处于国家预算的最低级次。
乡镇政府的工作内容包括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障本级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南等各种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乡镇会计核算内容
乡镇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就是以乡镇政府工作内容为依据,按照《会计法》及相关制度管理要求,对乡镇政府工作中的各项资金收支活动及结果情况进行反映监督。其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如下:
(1)反映、监督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及各项财政性资金的领拨、分配和执行结果;(2)反映监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及其结果;(3)反映监督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及其结果;(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反映监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增减变化及其结果。
三、会计核算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基本前提又称会计假设或会计假定,是会计人员对会计核算所处变化不定的社会经济环境所作的合理推断,是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瞬息万变的社会环境决定了会计活动中必然存在诸多变化不定的凶素。为了保证会计核算的正确进行,需要对某些影响会计核算基础的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推断,由此形成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针对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同、时间范同、计量尺度及计量基础等方面规定的基本假设和制约条件。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又称为会计实体或会计个体。具体来讲,会计主体是指在我国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的企业,或经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部门,是能独立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它明确了会计人员必须站在特定主体的立场上,记录和报告该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
会计主体假设规范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同,从而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内容与边界。
主体假设表明,会计的边界是单位、组织或企业,而不是市场。在本质上,它只直接提供某个特定主体的微观经济信息。明确会计主体是开展会计核算下作的最基本前提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情况下,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例如,合伙企业不是法律主体,但却是会计主体。由此可见,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若干个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或企业内部的某一单位,可以是企业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但不能是自然人。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假设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将无限期地持续下去。即假设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会计主体不会面临破产和进行清算。持续经营假设为会计核算限定了时间范围,是会计主体假设的延伸。因为,确定了会计主体,势必要假设该主体的存续时间。会计主体是否持续经营,在会计原则、会计方法的选择上有很大的差别。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会计主体拥有的各项资产将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被耗用或出售,而它所承担的债务也将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被清偿,会计人员就可以在此基础上选择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
由于持续经营是根据会计主体发展的一般情况所作的假定,而任何会计主体都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为此,需要会计主体定期对持续经营前提作出分析和判断。
如果会计主体不再持续经营,就应当改变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并在会计主体财务报告中作相应披露。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就是将特定主体持续不断的生产经营活动人为地划分为若干期间。会计分期的目的是将持续进行的生产经营或行政事业活动划分成连续、相等的期间,据以结算盈亏,按期编报财务报告。只有这样,才能定期确定企业的损益和编制财务报告,从而及时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关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会计主体在持续经营中发生的经济业务可以归属于人为划分的各个期间。会计分期是持续经营假设的延伸,也是持续经营的客观要求。
此外,会计分期假设对于制定会计原则、会计程序和方法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由于有了会计分期,才产生了本期与非本期的区别,才产生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才出现了应收、应付、预收、预付、递延等会计处理方法。我国的会计分期与公历制一致,并依次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前提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以货币作为统一的主要计量单位来计量、记录和报告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如前所述,会计计量并不排斥非货币量度。在会计核算中,实际上是以货币度量为主,货币与非货币度量并用。
货币计量的另一个实质性假设是假定货币本身的价值不变或变化甚微,只有这样才能对会计主体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的记录,综合汇总,并便于对不同时期的会计信息进行比较、分析、评价。但在发生恶性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货币购买力将大幅度下降,必将导致币值不变的会计假设严重脱离现实。因此,相应的通货膨胀会计理论和方法随之产生,如一般物价水平会计或现实成本会计。
在我国,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境内企业编制的会计报告应以人民币反映,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会计报告也应折算为人民币。
(五)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是在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前提的基础上产生的。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时,经常会遇到货币收支与经济业务的发生不在同一会计期间的情况。为统一会计核算基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提出了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在乡镇会计中,只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适用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指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是收付实现制,它是以实际收到现金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收付实现制主要适用于不核算经营成果的行政事业单位。
例如,某单位一月份支付了全年房租12000元。按照权责发生制,其实际负担期为12个月,所以这12000元的支出应当由12个月中的每个月确认一次费用,每期费用为1000元;按照收付实现制,则12000元应全部作为1月份的支出。
再如,收到外单位的预付款,可是并未发生任何销售业务。按照权责发生制,收到该笔预付款时不做本期收入,必须在开出发票、发生销售行为后才能确认收入;而按照收付实现制,在收到款项的当月就要列为收入。
采用收付实现制很可能导致一个会计期间没有任何收入,全是支出,也有可能没有支出,全是收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持续经营下去,必须保持均衡性,只收不支或只支无收形成的财务成果与实际不符。因此,在会计实务中,具有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采取权责发生制,乡镇预算会计采取收付实现制,部分引入权责发生制。
综上所述,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实务的关系极为密切,是各会计主体设计和选择会计方法的主要依据。会计只有在这些基本前提的基础上才能顺利进行核算工作,及时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决策的会计信息。
四、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是指会计人员为实现会计目标,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按照一定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对会计主体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处理和分析以后所提取的、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信息。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在会计核算中应坚持以下会计原则:
(一)真实性
会计主体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相关性
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会计主体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三)明晰性
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四)可比性
同一会计主体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会计主体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五)实质重于形式
会计主体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六)重要性
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会计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七)谨慎性
会计主体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八)及时性
会计主体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会计信息是南会计人员制作提供的。会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关键是要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素质,如此才能真正地实现会计主体的会计目标。
五、乡镇会计核算特点
乡镇会计核算是以乡镇政府经济工作为核心,以预算会计核算为主,附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职能的综合会计核算系统。因此,乡镇会计在核算上与县级及以上的政府会计具有显着区别。
(一)乡镇会计核算直接对基层单位发生资金拨付业务
乡(镇)在我国行政级次、预算体系中皆处于最基层,故在与预算经费核算有关的内容中,直接对其基层单位发生资金的拨付业务。
(二)乡镇会计核算对收支的确认基础具有双重性
乡镇会计不仅包括本级政府预算会计核算的全部内容,即乡镇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还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前者属预算会计,后者为企业会计。在这个核算系统中,预算会计的基本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业务引入权责发生制,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则采用权责发生制。
(三)乡镇会计核算内容具有广泛性
南于乡镇会计包括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其核算内容比县级及以上的政府会计核算内容更加广泛。因为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既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工作,也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履行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职能过程中的财务会计工作,同时还涉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内容。
(四)乡镇会计的核算和管理体制具有多重性
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中组部、民政部等12部委《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于2010年8月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下作的指导意见》,为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深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乡镇会计中的预算会计全部由乡镇政府中的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一般南乡镇政府设立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负责组织核算。
第二节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
一、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又称会计报表要素,是构成会计报表结构的基础。按照乡镇会计核算内容,其会计要素基本分为两大类:预算类和企业类。
(一)预算类会计要素
乡镇会计预算类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大类。
资产是会计主体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负债是会计主体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各种应缴款项等。
净资产是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产净值,从数量上等于会计主体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